热点|员工雪天上班摔成骨折 万元医疗费自己买单!老板的心不痛吗?
下雪啦,下雪啦!
堆雪人、打雪仗!
曾老好孛相的
但是当落雪开始结冰
就给出行平添了一些风险
今天你摔跤了吗?
摔坏了算工伤吗?
吾保护免费咨询版块
就收到了这样的咨询
今天路面积雪结冰严重,路上车辆行驶也比较缓慢,李女士怕上班迟到,下了公交车后加快了步伐,结果摔出了腿骨折!
想想自己不仅要在病床上跨年,还要花上上万元的治疗费,李女士非常苦恼!让她更想不到的是,工作单位一口咬定不算工伤,治疗费全部由自己出。对于这个说法,李女士表示很难接受。
吾保护法律服务平台特邀江苏致达律师事务所 贺冬律师针对这其中工伤认定的几种情形进行分析。https://v.qq.com/txp/iframe/player.html?vid=q05392v3kah&width=500&height=375&auto=0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根据以上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如遇交通事故等伤害且本人承担非主要责任的,可被认定为工伤。而在上下班途中,因行走滑倒、骑车摔倒等交通意外(非交通事故)而遭受的伤害,不属于工伤认定范畴。所以说李女士所遭受的伤害,不属于工伤。
当然,也并非所有的交通意外都被排除在工伤范畴之外,比如李女士因公外出期间,如果因工作原因遭受到了意外伤害,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同样都是摔伤,如果是上下班途中摔伤不属于工伤,但如果是因公外出期间摔伤,则属于工伤。
(一) 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 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 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 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员工下班之后去菜场买菜途中、去学校接孩子途中、去父母或子女家途中等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均属于工伤。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相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也应该认定为工伤。因为它属于工作的延伸范畴,其间的事故伤害就应该视同工伤来对待。如:上班时在办公楼上下楼梯时摔伤。
如果市民不慎摔伤,属于工伤认定范畴的,受伤之日起30日内,向参保地的同级人社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待工伤确认后,即可领取相关工伤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员工参加工伤保险的话,这些费用由单位承担。
雪天出行莫要快,
安全驾驶最重要!
愿大家度过一个完美愉悦的冬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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