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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六安发布20号通告!解除部分封控区管理


关于解除部分封控区管理的通告

(2022)第 20 号


根据《新冠肺炎社区防控方案》(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92号)、《安徽省新冠病毒关切变异株感染本土疫情应急处置指南(修订版)》(皖疫防办202290号)等文件精神,经综合研判,决定自2022年4月20日起,解除部分区域封控管理,并将其同步纳入管控区管理。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分期分批有序调整。

尚未解封的封控区继续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管控区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等防控规定,金安区、开发区静态管理区域参照管控区执行。

请广大市民继续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共同维护和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特此通告。

六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

2022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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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刘进 | 校对:余浩

| 复审:周伟 | 核发:张春云

| 来源: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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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 / 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中心协办 / 皖西日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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