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类、助视类和助听类辅助器具如何申请,一起来看~
上期我们了解了
今天继续来看
电动类、助视类和助听类辅助器具
具体如何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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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可以申请电动类辅具?
A:
答:本市户籍持证残疾人。具体产品的使用对象请参照《上海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指导目录》。
Q:可以申请哪些电动类辅具?
A:
答:1.电动肢体类:爬楼梯器具、普通电动轮椅车、电动站立轮椅车、电动升降椅、移位器、电动调节床、肢体康复仪器(家用);
2.电子助视器;
3.智能辅具:智能助视辅具、智能如厕辅具、智能操控辅具、智能康复辅具(家用)。
Q:申请电动类辅具可以享受多少补贴?
A:
答:按适配产品价格或补贴限价,对18周岁以下、全日制在校学生、低保、重残无业申请对象给予90%补贴;对低收入申请对象给予70%补贴;其他申请对象给予50%补贴(产品补贴限价详见《上海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指导目录》)。
1.适配产品价格在补贴限价内:对18周岁以下、全日制在校学生、低保、重残无业申请对象按适配产品价格的90%给予补贴;对低收入申请对象按适配产品价格的70%给予补贴;其他申请对象按适配产品价格的50%给予补贴。超过补贴的部分由个人承担。
2.适配产品价格超过补贴限价:对18周岁以下、全日制在校学生、低保、重残无业申请对象按补贴限价的90%给予补贴;对低收入申请对象按补贴限价的70%给予补贴;其他申请对象按补贴限价的50%给予补贴。超过补贴的部分由个人承担。
如何申请电动类辅具?
A:
答: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镇残联提出申请,填写《上海市残疾人电动类辅助器具适配申请表》。
Q:申请电动类辅具时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A:
答: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和复印件;
3.享受本市城镇重残无业生活困难补助的残疾人、本市低保、低收入家庭中的残疾人、全日制在校学生,在申请对应补贴标准时,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Q:申请适配电动类辅具需要评估吗?
A:
答:需要。评估相关工作由区残联统一安排。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评估,逾期未完成者,视为自动放弃。
Q:申请审核通过后,如何领取电动类辅具?
A:
答: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应在3个月内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上海市残疾人电动类辅助器具适配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自行前往残联指定辅具产品供应商适配电动类辅具。逾期需重新申请。
Q:电动类辅具申请审核通过后,如何付费?
A:
答:辅具产品供应商确定电动类辅具型号后,当场收取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因申请人自身原因未在3个月内缴付的,视为自动放弃适配申请。
哪些人可以申请助视类辅具?
A:
答:本市户籍持证视力残疾人(18周岁及以上)。
Q:可以申请哪些助视类辅具?
A:
答:眼镜式助视器。
Q:申请助视类辅具可以享受多少补贴?
A:
答:每人每次实物配发不超过补贴限价(补贴限价详见《上海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指导目录》)。
Q:如何申请助视类辅具?
A:
答: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镇残联提出申请,填写《上海市视力残疾人助视类辅助器具适配申请表》。
Q:申请助视类辅具时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A:
答: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和复印件。
Q:申请审核通过后,如何验配助视类辅具?
A:
答: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应在3个月内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上海市视力残疾人助视类辅助器具适配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自行到残联指定验配地点验配助视类辅具。逾期需重新申请。
哪些人可以申请助听类辅具?
A:
答:(一)申请助听器和无线助听套装,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本市户籍持证听力残疾人;
2.本市户籍持阳光宝宝卡(听力)儿童;
3.父母持本市居住证、在本市出生并已参加少儿住院基金的0-7周岁听力障碍儿童;
4.本市户籍并持残疾军人证、伤残人民警察证、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证、伤残民兵民工证者。
(二)申请人工耳蜗言语处理器,需符合以下条件:
未满18周岁已实施人工耳蜗植入术的沪籍儿童。
Q:可以申请哪些助听类辅具?
A:
答:基础款助听器、升级款助听器、无线助听套装和人工耳蜗言语处理器。
Q:申请助听类辅具可以享受多少补贴?
A:
答:基础款助听器:按适配产品价格,对18周岁以下、全日制在校生、持阳光宝宝卡、常住人口0-7周岁听障儿童、低保、重残无业申请对象给予100%补贴;对其他申请对象给予90%补贴。
升级款助听器和无线助听套装:按适配产品价格,对18周岁以下、全日制在校生、持阳光宝宝卡、常住人口0-7周岁听障儿童、低保、重残无业申请对象给予90%补贴;其他申请对象给予70%补贴。
言语处理器:按适配产品价格给予90%补贴。
Q:如何申请助听类辅具?
A:
答:助听器和无线助听套装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镇残联提出申请,填写《上海市残疾人助听类辅助器具适配申请表》。
言语处理器申请人需向户籍所在地街镇残联提出申请,填写《上海市人工耳蜗言语处理器更新申请表》。
Q:申请人在助听类辅具适配周期内,可申请的数量(台/次)是多少?
A:
答:每位申请人在适配周期内可以申请2台助听器(左右各1台)和1套无线助听套装。
未满18周岁已实施人工耳蜗植入术的沪籍儿童,可申请人工耳蜗体外言语处理器更新一次。
Q:申请助听类辅具时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A:
答:(一)申请助听器和无线助听套装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市户籍持证听力残疾人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2.本市户籍持阳光宝宝卡(听力)儿童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和阳光宝宝卡。
3.父母持本市居住证、在本市出生并已参加少儿住院基金的0-7周岁听力障碍儿童需提供:(1)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监护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3)听力障碍儿童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4)少儿住院基金医疗证原件及复印件;(5)本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听力诊断报告(6个月内)原件和复印件。
4.本市户籍并持残疾军人证、伤残人民警察证、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证、伤残民兵民工证者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民兵民工证》原件和复印件。
5.享受本市城镇重残无业生活困难补助的残疾人、本市低保的残疾人、全日制在校学生,在申请对应补贴标准时,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申请言语处理器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户口簿;
2.人工耳蜗植入的出院小结。
Q:申请审核通过后,如何验配助听类辅具?
A:
答:(一)助听器和无线助听套装申请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应在3个月内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上海市残疾人助听类辅助器具适配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自行到残联指定验配地点选配。逾期需重新申请。
(二)言语处理器申请审核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持申请户口簿、加盖公章的《上海市人工耳蜗言语处理器更新申请表》,自行到残联指定验配地点选配。逾期需重新申请。
Q:助听类辅具申请审核通过后,如何付费?
A:
答:辅具产品供应商验配确定型号后,当场收取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因申请人自身原因未在3个月内缴付的,视为自动放弃适配申请。
残疾人辅助器具的产品类别、使用对象、适配周期和补贴限价等规定,可具体查询市残联官网公布的《2024年度上海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指导目录》。
点击文末“阅读原文”可查询。
每类辅具的具体适配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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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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