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关于印发“十三五”技术市场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
导 读
为加快技术市场发展,发挥市场配置科技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加速科技成果资本化和产业化,助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按照《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国家“十三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部署,科技部特编制《“十三五”技术市场发展专项规划》。
以下为动源君摘编的核心内容:
现状与机遇
“十二五”时期,我国持续推进技术市场的优化与发展,强化市场机制和需求导向,服务体系日趋完善、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更加活跃、发展环境明显优化,初步建立了制度、组织和机制较为完善的技术要素市场体系。“十二五”时期我国技术市场发展主要呈现为五大特点:
1、技术市场活力持续释放,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规模显著提升。2015年,全国技术合同共成交307132项,成交额比上年增长14.7%,达到9835亿元,是“十一五”末的2.5倍。
表“十二五”时期全国技术交易情况
年份 | 技术合同项数 (项) | 技术合同成交额(亿元) | 增长率(%) | 平均每项成交额(万元) | 增长率(%) | 占R&D 比重(%) |
2011 | 256428 | 4764 | 21.90 | 186 | 9.20 | 54.8 |
2012 | 282242 | 6437 | 35.13 | 228 | 22.58 | 62.5 |
2013 | 294929 | 7469 | 16.30 | 253 | 11.07 | 63.0 |
2014 | 297037 | 8577 | 14.83 | 289 | 14.23 | 65.8 |
2015 | 307132 | 9835 | 14.67 | 320 | 10.72 | 69.4 |
2、技术市场主体交易活跃,技术创新能力大幅提升。2015年,大学和科研机构除形成大批基础研究成果外,还通过技术转让、技术入股、产学研合作等方式,签订技术合同97744项,成交额874.7亿元,比“十一五”末增长121.1%。
3、技术市场服务体系快速发展,促进了研究开发、检验检测、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金融等专业化服务不断发展,科技服务业态初步形成。
4、技术市场交易模式日趋多元,科技与经济加速融合。技术成果拍卖、技术集成经营、专利运营、技术熟化推广、产业技术研究院、科技创业孵化等多样化的技术转移模式向价值链各个环节延伸,促进了技术要素与资本、人才等要素的紧密融合,加速了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5、技术市场政策法规取得重大突破,技术市场监督管理体系更加完善,服务体系培育、人才体系建设、技术交易监管、技术合同登记有序开展,技术市场交易活动更加规范。
随着全球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格局发生深刻变革和深度调整,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技术市场发展面临着新机遇和新挑战:
1、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孕育兴起,增强了技术市场的源头供给,亟需抓好技术要素市场建设,创新技术转移与成果转化机制,建立完善的技术创新体系和产业发展生态,才能在创新全球化竞争中保持领先地位,率先实现经济社会的跨越发展。
2、中国进入依靠创新驱动发展的新阶段,转方式、调结构的紧迫需求成为技术市场发展的巨大拉力。更好发挥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对释放新需求、创造新供给的重要作用,短期内为应对经济下行压力注入新活力,中长期有力支撑产业转型升级与经济结构调整。
3、中央全面推进深化改革与扩大开放,技术市场迎来重要发展机遇和广阔发展空间。
4、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成为经济发展新引擎,亟需依靠技术转移为创新创业注入科技源头活水。着力推动以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为核心的科技型创业,促进创新创业服务实体经济,加快培育新产业、新业态,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发展目标
我国技术市场发展经历了技术商品化阶段,当前正步入技术资本化和产业化发展时期。力争通过五年努力,技术市场制度环境更加优化,技术要素在社会生产中的重要作用更加凸显,市场导向的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机制逐步建立,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能力显著提升,技术转移服务业态快速发展,技术市场交易规模不断扩大,初步形成满足经济社会发展要求,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和科技创新规律,制度健全、体系完备、结构合理、开放有序的现代技术市场体系,到2020年,着力实现以下具体目标:
1、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规模与效能同步提升。技术市场与其他要素市场深度融合,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支撑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产业发展需求的能力显著提升,全国技术市场交易规模进一步扩大,技术合同成交金额到2020年力争达到2万亿元。
2、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与服务业态快速发展。到2020年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达到600家,中国创新驿站站点达到300家,技术经纪人、中高级技术经理人突破10000名。
3、技术市场制度环境更加优化。技术市场顶层设计逐步完善,生产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逐步深化,促进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配套政策有效落实,各类创新要素自由流动和有效配置,资本在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中发挥关键作用。
重点任务
“十三五”时期,技术市场的重点任务是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加强技术市场配置技术、资本、人才等要素的能力,健全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机制,强化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市场化服务,通过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全面推进全国技术转移一体化建设,形成全国技术市场大流通格局,有力支撑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
(一)完善技术市场政策体系,营造创新驱动发展良好环境。加快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配套措施,清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不一致的规章、政策性文件和相关管理制度,加快《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在地方有效落实;研究完善技术市场法规制度,探索适应科技成果无形资产特点的国有资产管理方式,推动大学和科研机构加快输出原创性科技成果;强化技术市场激励政策,研究制定鼓励中小企业吸纳技术的财税优惠政策。
(二)优化技术市场服务体系,强化技术转移服务效能。加强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服务机构专业化能力建设,完善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大学和科研机构为源头、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服务为纽带、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市场服务体系;持续推进国家技术转移区域中心建设,引导国家技术转移区域中心加强对本区域大学、科研机构、科技型企业技术转移资源的空间集聚,分类梳理本区域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中国创新驿站等服务机构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服务能力;推动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服务国际化,强化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服务机构全球资源链接能力,按照“一带一路”战略布局,积极实施“走出去”和“引进来”。
(三)实施促进成果转化行动,创新技术转移机制模式。发布转化一批符合产业转型升级方向、投资规模与产业带动作用大的科技成果包,增强产业转型升级的技术源头供给,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支持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服务机构围绕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创新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新机制、新模式,完善促进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的投融资模式,鼓励大学、科研机构建立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研究开展技术资本化试点,探索建立从实验研究到交易流通的全流程技术创新融资模式,强化资本要素对技术要素流通转化的加速和催化作用,完善国有技术成果无形资产管理制度,加快推动技术成果产权化,探索知识、人才、成果的资本化运作,鼓励社会机构利用新型科技金融模式,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技术资本化路径。
(四)利用技术市场+互联网,加速创新要素开放流通。构建国家技术交易网络平台,鼓励各地方利用国家技术交易网络平台提供公共服务,支持各类科技服务机构在国家平台上提供信息发布、交易撮合、融资并购、公开挂牌、竞价拍卖、咨询辅导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专业化服务,加快技术创新开源平台建设,促进形成新产业生态;促进区域技术转移服务平台协同发展,结合国家技术交易网络平台建设,鼓励地方完善区域技术转移服务平台,鼓励地方统筹区域技术转移服务平台资源,加强区域内科技资源共享和科技服务协同;推进全国技术转移一体化建设,依托国家技术交易网络平台,加快建立国家技术转移区域中心协同合作机制,围绕“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等国家战略,促进国内技术转移机构有效有序对接国内外科技资源,促进高端化、国际化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形成全国技术转移一体化新格局。
(五)加强技术市场人才培养,提升行业人员从业素质。持续推进“基地+教材+师资+管理”四位一体的技术市场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建立全国统一师资队伍,统筹推进技术市场管理人才、技术经纪人、中高级技术经理人等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从业人员队伍建设;持续建设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加强对人才培养基地运行情况和培训效果的监督管理,鼓励大学依托社会机构探索技术转移学科教育;建立国际技术转移人才培养机制,加强与国际知名技术转移机构和组织的交流与合作,支持国内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服务机构选派工作人员赴海外进修、短期交流访问,探索建立国际高端技术转移人才培养机制。
(六)夯实技术市场发展基础,提高技术市场管理水平。优化技术市场监督管理,健全各级技术市场管理机构,提升政府宏观引导和专业化管理,制定国家技术转移服务行业标准,探索建立统一、规范的技术成果信息发布标准和流程,完善技术合同登记管理制度;创新技术市场管理手段,加强技术市场信息化管理,优化全国技术合同网上登记系统和智能分析系统,开展技术交易特点及发展趋势研究,研究制定我国技术市场发展指数,完善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管理系统,依托全国技术合同网上登记系统和国家技术交易网络平台,探索建立技术市场数据中心。
保障措施
(一)加快统筹引导
根据《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总体要求,深化科技管理改革,提升科技资源市场配置效率,推动科技与经济、社会等方面政策的统筹协调和有效衔接。加强国家战略规划和宏观政策的引导作用,推进创新创业载体和环境建设,促进技术市场在更广范围、更深程度、更高层次配置创新资源。鼓励大学和科研机构积极推进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等公共服务平台的资源开放共享,提供社会化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服务。
(二)强化政府服务
加强技术市场理论研究,开展技术市场发展顶层设计,研究制定促进技术市场发展、加速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的财税政策,搭建技术市场公共服务平台,宏观指导技术市场管理工作。建立国家科技成果公示制度,对于国家设立的大学、科研机构通过协议定价进行交易的科技成果,在技术交易市场公示科技成果名称和拟交易价格。探索建立强制转让和转化机制,对于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未按有关规定实施转化的重大科技成果,在指定的技术交易市场通过推介、挂牌、拍卖等方式进行公开交易。鼓励技术成果在境内转移转化,加强向境外转让和独占许可技术成果的监督管理。
(三)加大经费投入
配合中央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统筹利用中央财政资金设立的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通过技术交易后补助、引导基金、风险补偿等方式,按照市场规律引导支持企业技术创新活动,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落实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采取后补助方式支持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服务,支持国家技术交易网络平台建设。鼓励地方设立配套专项(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行业共性技术转移转化。
(四)加强组织管理
加强对技术市场工作的统筹协调,强化国家、省、市、县四级科技管理部门技术市场管理工作,以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为主线,完善技术市场组织管理和服务体系。探索建立技术市场相关管理部门协商机制,加强与财政、税务等管理部门的协调沟通,共同推进技术市场发展,深化科技与经济的有效融合。充分发挥技术市场行业组织和技术转移联盟作用,加强行为规范和行业自律。
检校:李建荣
审核:韩士德
编辑:蒋秀娟
来源:锐动源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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