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科学基金委发布2个项目的202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数学物理科学部2022年度第一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指南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专项项目管理办法》,为加强学科发展战略顶层设计,促进数理领域学术交流,数学物理科学部现公开发布2022年度第一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的通知。
一、定位、资助范围
本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用于资助与数理领域发展相关的战略与管理研究、学术交流、科学传播、平台建设等活动,包括以下3种类型:
1. 有影响力系列国际会议:在华举办的国际/国内学术组织发起的有影响力的系列会议;
2. 全国一级和二级学科会议:在国内举办的一级或二级学科全国性学术会议(一级或二级学科界定参考基金申请一级代码);
3. 基金发展战略研究与学术交流:与基金发展相关的战略与管理研究,专题讲习班和研讨会等学术交流等活动。
二、申请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条件
本专项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2.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正在博士后流动站或者工作站内从事研究工作、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人员不得申请专项项目。
(二)限项申请规定
1. 本专项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总数2项的范围。
2. 申请人同一年度一般只能申请1项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
(三)申请注意事项
1. 本专项项目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需求牵引,注重交叉融合,鼓励聚焦基础科学研究领域开展战略与管理研究和学术交流。一般受理2022年8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期间举办的科技活动。
2.本期专项项目实行无纸化申请,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申请接收时间为2022年4月8日—2022年4月15日。
3. 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本指南和《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申请规定的相关内容,不符合指南相关要求的申请项目将不予受理。
4. 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专项项目”,亚类选择“科技活动项目”,附注说明选择“科学部综合科技活动项目”,根据申请的具体研究领域选择A01—A30及下属申请代码。以上选择不准确或未选择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5.项目研究期限起止年月统一填写为2022年8月1日—2022年12月31日。申请书正文开始部分必须标注科技活动的类型:(1)有影响力系列国际会议;(2)全国一级和二级学科会议;(3)基金发展战略研究与学术交流。
6.各类科技活动申请书撰写和附件要求:
(1)申请书撰写
①“有影响力系列国际会议”和“全国一级和二级学科会议”项目应包括:举办科技活动的背景和意义,组委会组成情况、活动的起止时间、参加范围、规模、潜在影响,重要报告名称及其主讲人介绍,预期成果等;
②“基金发展战略研究与学术交流”项目应包括:学科发展的现状、态势、所面临的挑战与机遇,战略研究目标和内容,研究方案和可行性分析,预期成果等。
(2)申请书附件
“有影响力系列国际会议”和“全国一级和二级学科会议”项目申请书材料须包括相关学术组织授权举办会议的证明材料或主管部门正式办会的审批文件。
7. 申请人应当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有影响力系列国际会议”和“全国一级和二级学科会议”项目在预算说明书中除对项目各项支出的主要用途和测算理由进行说明外,还应对会议整体预算及基本情况进行说明。
8.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申请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有关证明材料、审批文件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9. 依托单位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对申请人申报预算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进行审核。应在项目申请截止时间后24小时内(2022年4月16日16时)通过信息系统逐项确认提交本单位电子申请书,同时在线提交项目申请清单。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严格保持一致。
三、咨询联系方式
1. 填报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可联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信息中心协助解决,联系电话:010-62317474。
2. 其他问题可咨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数理科学部综合与战略规划处:陈国长、张攀峰;电话:010-62326910、6911;Email:mathphys@nsfc.gov.cn。
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土耳其科学技术研究理事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土耳其科学技术研究理事会(TÜBİTAK)签署的合作协议及后续达成的共识,2022年双方将继续共同资助合作研究项目,以促进两国科学家之间的合作与交流。
一、项目说明
(一) 资助领域和申请代码
2022年度合作的资助领域包括:
1. Advanced Materials: i.e. MEMS/NEMS(申请代码1须选择E13)。
2. Energy: Energy Storage and Battery Technologies, Solar Energy(申请代码1须选择E06或者E02)。
未按要求填写申请代码1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二) 资助规模
拟资助的项目数量不超过8项。
(三) 资助强度
中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150万元/项(直接费用),土方资助强度为100万里拉/项。
(四) 资助期限
资助期限为3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 申请人条件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申请本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中方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应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二)土方合作者应符合TÜBİTAK对本国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向TÜBİTAK提交申请。单方提交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三)合作双方有良好的合作基础,项目申请应体现强强合作和优势互补。
(四)更多申请人条件的详细说明请见《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三、 限项申请规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包括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本项目属于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人申请时须遵循以下限项规定:
(一)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二)正在承担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本项目。
(三)本合作研究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合计限2项的范围。
(四)《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四、 申报说明
(一)申请人注意事项
项目申请书采取在线方式撰写,对申请人具体要求如下:
1. 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本项目指南和《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的相关内容,不符合项目指南和相关要求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2.申请人须登录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中文申请书”)。具体步骤如下:
(1)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申请项目所属科学部选择界面,点击“申请普通科学部项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
(2)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
(3)点击“组织间合作研究(组织间合作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按钮,进入“请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TÜBİTAK(中土)”,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要依托的基金项目批准号,通过资格认证后即进入具体中文申请书填写界面。
3. 预算编报。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须知中预算编报要求的内容,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要求,认真如实编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
4. 申请材料要求。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附件材料包括:
(1)合作双方共同撰写的英文申请书(英文申请书模板见附件1)。中、英文申请书的基本内容须保持一致。
(2)合作协议(协议参考范本见附件2)。合作双方须就合作内容及知识产权等双方共同关心的问题达成一致,并由双方申请人签署合作协议。
未按要求提交以上附件材料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二)依托单位注意事项
依托单位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申报预算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进行审核。本项目纳入无纸化申请范围,依托单位应在规定的项目申请截止时间前提交本单位电子版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关于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及项目清单提交等事宜,请参照《关于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执行。项目获批准后,需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严格保持一致。
(三)项目申请接收
中方信息系统在线申报接收期为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5月24日16时(土方申报截止时间为土耳其时间5月24日17时)。
注:请申请人严格遵照本项目指南的各项要求填报申请,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如有疑问,请致电项目联系人。
五、 拟批结果公布
2022年底将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门户网站国际合作栏目中公布拟批准资助通知。
六、 联系方式
(一) 中方联系人
申 洁
电话:+86-10-62327017
Email: shenjie@nsfc.gov.cn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86-10-62317474
(二)土方联系人
Mrs. Melike Ergün
电话: +90-312-2981799
Email: uidb@tubitak.gov.tr
Dr. Mahmut Özer(技术支持)
E-mail: mahmut.ozer@tubitak.gov.tr
附件:
1. 英文申请书模板
2. 合作协议参考范本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国际合作局
2022年3月1日
来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编辑:种 瑞
审核:李建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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