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 | 2021年顺德区5G+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第二批)
为贯彻落实《佛山市顺德区推进5G+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若干政策措施》(顺府办发〔2020〕28号),促进制造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和数字化转型,顺德区经济促进局组织开展2021年顺德区5G+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第二批)申报工作。
符合条件的企业快来申报!
具体申报要求↓↓↓
2021年顺德区工业互联网标杆项目(第二批)
一、业务科室
工业促进科(信息产业科)
二、政策依据
《佛山市顺德区推进5G+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若干政策措施》(顺府办发〔2020〕28号)
三、扶持方向和领域
支持工业互联网标杆项目建设。认定一批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培育项目和成长项目,对获认定的项目按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50%给予补助。工业互联网标杆项目由工业企业牵头联合工业互联网供应商或电信运营商申报。
(一)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以下简称“示范项目”)。支持工业企业面向产业转型升级的实际需求,应用工业互联网实现产品协同制造过程中设备管理、生产执行、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供应链协同的互联互通,拓展以在线监测、远程诊断与云服务为代表的智能客户服务,逐步从产品供应商向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转变;鼓励大型工业企业联合电信运营商、工业互联网平台服务商、科研院所和高校等共同开展企业5G内网改造,搭建与行业应用系统相结合的5G示范网络,充分利用5G网络低时延、高可靠、广覆盖等特性,研发基于5G、边缘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并适用于特定行业特定领域的工业互联网产品和应用,并开展相关实践。由工业企业牵头联合电信运营商、工业互联网服务商组织申报。
(二)工业互联网标杆培育项目(以下简称“培育项目”)。支持工业企业根据自身发展需求,加大对信息化硬件和软件的改造投入,促进生产经营关键环节的数字化管理,具有将业务系统和生产设备上云上平台的应用能力,建立工业互联网应用场景,提升生产经营效率。鼓励中型企业制定5G+工业互联网应用部署规划,探索以企业智能物流、产品信息采集、工业视频监控等典型生产制造应用场景。由工业企业牵头联合电信运营商、工业互联网服务商组织申报。
(三)工业互联网标杆成长项目(以下简称“成长项目”)。支持工业企业加大对核心业务的信息化建设投入,应用工业互联网新技术促进生产管理标准化、生产设备数字化转型。由工业企业牵头联合工业互联网服务商申报。
四、扶持对象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要求
1.工业企业(项目牵头单位):在顺德区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企业数字化改革规划清晰并具备良好的自动化、信息化基础。申报“示范项目”的工业企业原则上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超10亿元或申报项目投资额超过800万元;申报“培育项目”的工业企业原则上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超5亿元或申报项目投资额超过500万元;申报“成长项目”的工业企业原则上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亿元或申报项目投资额超过100万元。
2. 工业互联网供应商、电信运营商:其中工业互联网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通信运营商应为在顺德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通信运营商在佛山的分支机构。
3.入选顺德区工业互联网标杆项目,自动纳入顺德区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案例库,项目承担单位将自觉和认真配合区经济促进局(或受委托的机构、所在镇街等相关部门)开展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推广有关活动。
(二)项目申报条件
1.工业企业具有较好的自动化、信息化和网络基础,项目应用场景具有典型性,面向行业细分领域共性需求,采用工业互联网平台技术解决企业综合业务问题,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产品和模式,不断促进企业业务持续改善。其中“示范项目”还应同时具备开展5G+工业互联网应用的良好基础,具备实施企业内网改造条件和能力,在建或已开通满足应用要求的5G基站,聚焦行业领域共性场景,形成适用于规模推广的“5G+工业互联网”技术产品及解决方案。
2.项目实施地必须在顺德区内,项目启动时间不早于2019年6月30日,完工时间不迟于项目正式提交申报材料时间,即在2021年9月30日。
3.本年度已获得国家级工业互联网类项目或已入选省、市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项目实施单位根据自愿原则,申报本项目后可直接认定为顺德区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
4. 2020年12月31日前已获得国家、省、市和区级同类财政资金扶持的项目,不再重复扶持,已申报还未通报结果的须说明情况。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多头申报。
五、扶持金额
(一)每个标杆项目按照项目已投资额的50%给予补助,其中示范项目单个企业获得区级补助上限为500万元,培育项目单个企业获得区级补助上限为300万元,成长项目单个企业获得区级补助上限为100万元。
(二)入选本年度省、市级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的顺德项目,按区级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予以补助,若该项目已获得上级补助,则上级补助资金和区级补助资金的总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80%。
(三)入选本年度国家级工业互联网类项目的顺德项目,按国家扶持资金的20%给予补助,每家企业每年获得扶持总额最高1000万元。
六、扶持方式
事后奖补。
七、申报材料目录和要求
(一)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在佛山扶持通平台(www.fsfczj.gov.cn)按照申报指南要求成功填报申报材料后,受理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不符合申报条件或申报材料不符合受理要求的将不予受理。初审通过后从平台导出申报材料并打印,纸质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和骑缝章,报送到区经济促进局工业促进科(信息产业科)。佛山扶持通平台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10月8日。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3日。
区经济促进局将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评审,择优遴选出我区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培育项目和成长项目,并予以公示。
(二)申报材料要求
1.顺德区工业互联网标杆项目申报书(附件1,原件,盖公章)。
2.项目投入核算明细表(附件2,原件,盖公章)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专项审计报告、发票、合同、付款凭证等。其中项目投资额不含基建和装修费用,发票及付款时间必须在2019年6月30日到2021年9月30日期间(复印件,盖公章)。
3.项目单位与联合申报单位合作的协议(复印件,盖公章)。申请示范项目的还需提供已在建或已开通满足应用要求的5G基站的证明材料(如相关的合同协议等)。
4.项目单位(含联合单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复印件(复印件,盖公章)。
5.牵头单位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复印件,盖公章);
6. 与项目相关的其它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各类相关资质证书、认证证书、科研实力和自主知识产权证明、人员资质证明、企业所获各级政府奖励,以及现场和装备照片、软件或系统界面截图、客户服务合同等(复印件,盖公章)。
7. 企业信用报告委托查询授权书(附件4,原件,盖公章)。根据《顺德区经济促进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年度绩效考核中的相关要求,企业申报2021年度的财政扶持资金项目(区级)等工作时必须向我局提供社会信用报告。第三方信用报告由企业授权委托区经促局提供。
八、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严小姐,联系电话:29366649
地址:顺德大良德民路3号顺德区政府大楼东3楼C94
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台”服务券申领(兑现)
一、业务科室
工业促进科(信息产业科)
二、政策依据
《佛山市顺德区推进5G+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若干政策措施》(顺府办发〔2020〕28号)
三、扶持方向和领域
支持工业企业上云用云。引导企业灵活选择适合自身需要的云部署模式,将业务系统和生产设备上云。引导平台商、服务商向中小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应用和服务,推动更多中小企业部署应用工业互联网平台、工业软件、云空间。
四、扶持对象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要求
1.在顺德区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
2. 入选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台服务券申领(兑现)项目,自动纳入顺德区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案例库,项目承担单位将自觉和认真配合区经济促进局(或受委托的机构、所在镇街等相关部门)开展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推广有关活动。
(二)项目申报条件
1.顺德区工业企业购买使用“顺德区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台应用产品目录”内的应用产品或购买使用公有云的储存、计算服务产品。
2.产品购置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发票及付款时间须在购置时间内)。
3. 项目实施地必须在顺德区内,项目购置的应用产品已投入生产使用。
4.已获区工业互联网标杆项目不得再申报本项目。同级资金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多头申报。
五、扶持金额
(一)对顺德区工业企业购买使用“顺德区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台应用产品目录”内应用产品的,可申领顺德区“上云上平台”服务券,服务券金额等于企业购买使用“顺德区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台应用产品目录”内应用产品的总金额。按照不超过实际合同额的 50%给予兑现补助。其中年主营业务收入 5000 万元以上企业单个企业补助上限 100 万元,其他企业单个企业补助上限 50 万元。若该项目已获得上级补助,则上级补助资金和区级补助资金的总额不超过实际合同额的 80%。
(二)对规模以上企业使用公有云的储存、计算服务,按照不超过项目实际合同额的2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补助上限 50 万元,若该项目已获得上级补助,则上级补助资金和区级补助资金的总额不超过实际合同额的30%。
六、扶持方式
事后奖补。
七、申报材料目录和要求
(一)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在佛山扶持通平台(www.fsfczj.gov.cn)按照申报指南要求成功填报申报材料后,受理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不符合申报条件或申报材料不符合受理要求的将不予受理。初审通过后从平台导出申报材料并打印,纸质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加盖公章,报送到区经促进局工业促进科(信息产业科)。佛山扶持通平台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10月8日。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3日。
(二)申报材料要求
1. 顺德区上云上平台服务券申领(兑现)申报书(附件2-1,原件,盖公章)。
2.产品购买清单(附件2-2,原件,盖公章)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发票、付款凭证、现场和装备照片、验收报告(验收单)等。发票及付款时间须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
3.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复印件。
4.申报单位2020年度完税证明。
5. 企业信用报告委托查询授权书(附件2-4,原件,盖公章)。根据《顺德区经济促进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年度绩效考核中的相关要求,企业申报2021年度的财政扶持资金项目(区级)等工作时必须向我局提供社会信用报告。第三方信用报告由企业授权委托区经促局提供。
八、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小姐、罗先生,联系电话:22201107、22201103
地址:顺德大良德民路3号顺德区政府大楼东3楼C94
支持工业互联网产业集群联合体建设项目
一、业务科室
工业促进科(信息产业科)
二、政策依据
《佛山市顺德区推进5G+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若干政策措施》(顺府办发〔2020〕28号)
三、扶持方向和领域
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商、服务商与我区制造企业共建产业集群联合体,向联合体企业输出先进集成装备、工业互联网软件系统,形成面向垂直领域产业链整体升级的行业级解决方案。鼓励工业企业、工业互联网平台商、服务商等联合申报国家、省级工业互联网产业集群试点项目。
四、扶持对象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要求
本项目由产业集群联合体的牵头单位申报。产业集群需已入选国家级或省级工业互联网产业集群试点。牵头单位须是顺德区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项目申报条件
1.集群垂直产业领域属于顺德区支柱产业(家用电器、机械装备、电子信息、机器人、新材料、生物医药、珠宝、家具、五金、纺织服装)范围。
2.入选国家级或省级工业互联网产业集群试点,自2021年1月1日起,两年内累计服务不少于30家集群企业获得广东省、佛山市或顺德区“上云上平台”服务券(产业集群服务券),牵头单位可申请一次性扶持不超过200万元。
3.产业集群牵头单位建设场景化展厅的,可申请展厅建设费用补助。展厅项目实施地必须在顺德区内并已投入使用,且项目动工时间不早于2021年1月1日。
4.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多头申报。
五、扶持金额
(一)入选国家级或省级工业互联网产业集群试点后两年内累计服务不少于30家集群企业获得广东省、佛山市或顺德区“上云上平台”服务券(产业集群服务券),对牵头单位一次性扶持不超过200万元。
(二)对产业集群牵头单位在顺德区内建设场景化展厅的,对展厅建设费用按照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50%给予补助,单个产业集群补助上限50万元。
六、扶持方式
事后奖补。
七、申报材料目录和要求
(一)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在佛山扶持通平台(fsfczj.foshan.gov.cn)按照申报指南要求成功填报申报材料后,受理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不符合申报条件或申报材料不符合受理要求的将不予受理。初审通过后从平台导出申报材料并打印,纸质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加盖公章,报送到区经济促进局工业促进科(信息产业科)。佛山扶持通平台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10月8日。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3日。
(二)申报材料要求
1.项目申报书(附件1,原件,盖公章)。
2.企业服务明细表(附件2,原件,盖公章)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发票、付款凭证、现场和装备照片等(复印件、盖公章)
3.展厅项目支出核算明细表(附件3,原件,盖公章)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专项审计报告、合同、发票、付款凭证、现场和装备照片等(复印件、盖公章)。
4.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复印件(复印件,盖公章)。
5.申报单位2020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盖公章)。
6. 企业信用报告委托查询授权书(附件4,原件,盖公章)。根据《顺德区经济促进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年度绩效考核中的相关要求,企业申报2021年度的财政扶持资金项目(区级)等工作时必须向我局提供社会信用报告。第三方信用报告由企业授权委托区经促局提供。
7.其它证明材料。
八、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严小姐,联系电话:29366649
地址:顺德大良德民路3号顺德区政府大楼东3楼C94
顺德区工业互联网公共服务项目
一、业务科室
工业促进科(信息产业科)
二、政策依据
《佛山市顺德区推进5G+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若干政策措施》(顺府办发〔2020〕28号)
三、扶持方向和领域
支持我区商协会等机构为工业互联网产业发展提供技术咨询、专业培训、应用推广、政策宣讲、信息产业数据统计等公共服务。
四、扶持对象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要求
1.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住所在顺德区内,正常运营1年及以上,运营规范的行业商协会。
(二)项目申报条件
1. 项目为免费公共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不少于50家(或培训不少于500人次)。
2.项目实施地必须在顺德区内,项目启动时间不早于2021年1月1日,结束时间不迟于2021年9月30日。
3. 单个独立的活动仅接受一家申报方的申请、且仅对一家申报方进行补贴。
4.本项目未获得区级同类性质资金扶持项目。已获得上级同类性质资金支持或已申报未通报结果的须说明情况。
五、扶持金额
(一)按不超过服务项目投入金额的30%给予补助,单个机构补助上限50万元。
(二)若该项目已获得上级补助,则上级补助资金和区级补助资金的总额不超过项目投入金额的60%。
六、扶持方式
事后奖补。
七、申报材料目录和要求
(一)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在佛山扶持通平台(www.fsfczj.gov.cn)按照申报指南要求成功填报申报材料后,受理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不符合申报条件或申报材料不符合受理要求的将不予受理。初审通过后从平台导出申报材料并打印,纸质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加盖公章,报送到区经促进局工业促进科(信息产业科)。佛山扶持通平台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10月8日。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3日。
区经济促进局将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评审,并对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二)申报材料要求
1.顺德区工业互联网公共服务项目申报书(附件1,原件,盖章)。
2.项目单位开展工业互联网公共服务项目投入核算明细表、公共服务项目活动清单(附件2、3,盖章,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开展工业互联网公共服务相关合同、活动方案、现场照片、签到表、讲义、收据、发票、付款凭证等(发票及付款时间须在项目实施时间内)。
3.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复印件。(复印件、盖公章)
4.项目单位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复印件、盖章);
5. 2020年度完税证明(纳税证明)。
6. 企业信用报告委托查询授权书(附件3,原件,盖公章)。根据《顺德区经济促进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年度绩效考核中的相关要求,企业申报2021年度的财政扶持资金项目(区级)等工作时必须向我局提供社会信用报告。第三方信用报告由企业授权委托区经促局提供。
7.与项目相关的其它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各类相关资质证书、认证证书、人员资质证明、所获各级政府奖励等。
八、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严小姐,联系电话:29366649
地址:顺德大良德民路3号顺德区政府大楼东3楼C94
注意事项
1、线上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10月8日。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3日。
2、工业互联网标杆项目、工业互联网产业集群联合体建设项目、工业互联网公共服务项目,联系人:严小姐,联系电话:29366649
3、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台服务券申领(兑现)项目,联系人:潘小姐、罗先生,联系电话:22201107、22201103
end
来源:顺德区经济促进局官网
编辑:本文由顺德区企业服务直通车微信团队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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