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城在行动】一颗就可能致命!广东多地紧急提醒→
炎炎夏夜
最舒服莫过于
叹着空调煲着剧
再来上一盘田螺
静静地享受这悠闲时光
就可能致死
织纹螺(图片来源:人民日报)
4月28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醒,其中提到“不食用野蘑菇、鲜黄花菜、河豚鱼、织纹螺以及一些可能具有毒性或有寄生虫风险的产品”。
随后,佛山、韶关等地市场监管部门也发布了食品安全消费提醒,其中提到“不食用野蘑菇、鲜黄花菜、河豚鱼、织纹螺以及一些可能具有毒性或有寄生虫风险的产品”。
此外,深圳市市场监管局也在近日发布提醒,学校食堂要禁用织纹螺等食品。
在利益面前,一些不法分子仍在偷卖织纹螺。近日,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成功捣毁非法购销织纹螺买卖链。截至5月23日,警方在三门、宁波、象山等地,抓获犯罪嫌疑人20余人,查扣织纹螺800多斤。
4月27日,三门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市场上有人私下出售织纹螺,一些饭店老板也在私下向顾客高价卖织纹螺。
接警后,民警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进行暗中调查取证,发现市场上确实有人在卖国家禁止买卖的织纹螺,一些烧烤摊和饭店也私下出售织纹螺,他们为招揽生意还把织纹螺拍成视频,分发在社交平台上,以此吸引顾客前来消费。
民警顺藤摸瓜,找到贩卖织纹螺的窝点,抓获犯罪嫌疑人王某。据了解,王某是三门本地人,他一直从事海鲜生意,也经常从外地收购织纹螺运到三门出售,很多客户都知道他有织纹螺货源。
“我知道买卖织纹螺是犯法的,但市民爱吃,利润高,畅销……所以在禁渔期前,还囤了大量织纹螺。”在利益面前,王某不惜以身试法,多次前往宁波、象山等码头收购零散的织纹螺进行非法获利。
目前,王某等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被依法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021年,宁波市海曙区法院以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傅某有期徒刑8个月,并支付销售所得价款10倍的惩罚性赔偿金40万元。
街坊朋友们
应如何识别织纹螺?
别急这就带你识别
外形特征
织纹螺俗称海丝螺、海蛳螺、麦螺或白螺,主要分布于浙江、福建、广东等沿海地区。它的外形特征表现为尾部较尖,细长,长度约为1厘米左右、宽度约为0.5厘米,约指甲盖大小。壳面常具有1-3条紫褐色或红黄色螺带,肉体为淡黄色,一般生活在近海礁石附近和泥沙底。
(图片来源:健康象山)
中毒特征
织纹螺是有毒生物,毒性比砒霜还要高百倍。由于海洋环境受到污染,“赤潮”频发,使织纹螺体内“石房哈毒素”毒性大增。经检测,该毒素对人体的经口致死量为0.54毫克-0.9毫克,也就是说,一颗小小的织纹螺就有可能致人丧命。
误食织纹螺中毒的患者,早期表现为口唇、舌、指尖发麻,眼睑下垂。不久即可出现消化道症状,主要有胃部不适、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口渴、便血,进而出现肢端麻木、四肢无力或肌肉麻痹等神经系统症状。重症者出现瘫痪、言语不清、声嘶、紫绀、呼吸困难、神志不清、休克,最后因呼吸、循环衰竭而死亡。
提醒街坊们
食用螺前需仔细辨别
若误食了织纹螺
应立刻前往医院接受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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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顺德市场监管
编辑:本文由顺德区企业服务直通车微信团队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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