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母,圣灵和圣婴——对母亲身份的探索
圣母,圣灵和圣婴
——对母亲身份的探索
陳觴
编者按:这是我在一个平权群和本公众号的qq读者群做的一个演讲,下文是我的演讲整理稿。
大家好,我是今天的主讲人陈觞。
首先,我个人数学不好,但是,数学的很多研究方法,我一直在借鉴并运用。我在这里先给大家提出几道公理,这样有利于大家凝聚共识,更好地明白我的演讲内容。
第一条: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社会中的每个人都有着一定的关系,也就是说,每个人都在不断地影响着社会,也就是对其他人发生作用。
第二条:人和社会并没有亘古不变的本质,所谓的本质是在一定条件下被建构出来的。
第三条:母亲不是凭空产生的,她是一种身份,是女性的一种新身份,这和家庭和私有制息息相关,根据第二条,我们也可以说,在私有制和家庭的条件下,女性被建构为母亲。
第四条:生产不是单纯的物质生产,它包括四大范畴:物质生产(生活资料),人的生产(生育繁衍),精神生产(文化)和社会关系的生产。
一、圣母的形成
神话是很重要的,研究人类社会,必定从其历史开始,而神话是记载历史的一种形式。而世界上的神很多,但是,诸神中男性神的地位是最高的,能力是最强的,这显然是对人类社会投射,或者说,这是对从原始社会逐渐兴起并日益壮大的父权制的反映。
我对于多神论的了解不深,我说一下我了解的,就是圣经的创世论。上帝在创造人的时候,首先创造了男性,也就是亚当,之后祂拿出了亚当的一根肋骨,缔造了夏娃。换句话说,女性是从男性中产生的,也就是女性是男性的一个子集,男性才是大集合,他们有天生的强势地位,从男性中来的女性自然是处于从属地位的,这是一个证明女性处在第二性的典型证据。
神话是一种对现实的超越性阐述,那么,现实中,我们有哪些证据呢?英文中,一般是用human,mankind来指代人类,而woman是女性,当然,还有很多其他词汇来“形容”女性,如bird,beautiful bird(美女)babe,难听点的有whore,还有常听到的bitch。中世纪大规模的猎巫潮流,其中被抓起来的多数是女巫,他们害怕女性有超常的能力,这也体现了,父权制的统治下,不允许其他性别去僭越其男权的无上地位。
宗教后来也渐渐开始用各种教条来加强性别规训。保守的犹太教徒相信《利未记》中女性不洁的法令,规定了对女性的净化仪式,摩门教徒一直用圣经来给他们的一夫多妻制主张撑腰,直到美国国会立法禁止。以规定具体严格著称的伊斯兰教经典《古兰经》则有更多的规定,如戴头巾,对女性离婚严格限制,还有各种对女性行为举止的限制,还有十分恐怖残忍的割礼。
宗教是人创造出来的,神的形象也是人创造出来的,这就是人的一种根据自身情况的构建,而男性主导下的父权制社会,上帝是偏向于男性的。后来天主教会不允许神人同形同性,也不允许圣婴耶稣有任何具体的性别特征,然而这只能说是聊胜于无,因为时至今日,保守主义依然从宗教经典中寻章摘句来给他们的性别偏见来辩护。例如,清教徒认为男性是神的大脑,而女性是人的躯壳,这样,男性理应是指挥者,女性应当听从男性指令。
在圣经中,夏娃和圣母玛利亚是两个女性行为的模板。夏娃是从亚当身上来的,她是男性的助手,如果让女性自行其是,那么,她有可能会犯罪并诱导男性犯罪,这就是对女性行为限制的根据。而玛利亚感灵而孕,则体现了父权制重视童贞,因为玛利亚是一个从未行房的处女,她是一个上帝选中的,理想的女性形象,她承载着圣婴,她是纯洁神圣的。
二、家庭中的主奴
家庭一直被社会道德认为是“温馨的港湾”,然而,在父权制的约束之下,男性自动充当了一家之主,女性则是次要的,甚至可以说,夫妻之间的关系是客观上的主奴关系。
从宏观角度上看,男性一直在主导地位,如领导人都是男性(直到近代才开始对女性倾斜),男性重力活,以及其他重视力量(power)的工作。女性则做辅助性的工作如家务,售货员,服务员,清洁工之类的。这也导致了男女之间的社会分工的差异,男性是更多处在公共领域,而女性则是守着家庭那一亩三分地,这是私人领域。
但是,私人领域并不是真的属于私人,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实际上,社会的意识形态和经济政治制度只认可所谓的坚守家庭,相夫教子的贤妻良母,换言之,国家在不断对家庭进行微观治理。女性是社会的一员,但是,她在家庭的场域之内才能被认可,这一方面束缚女性的手脚,一方面在削减着女性的地位。因为女性的劳动价值被遮蔽了,她们的劳动并不像社会上的劳动一样具体可见,那就形成了对女性的隐性剥削。
剥削,是指资本家对劳动者创造的剩余价值的无偿占有,而女性的家庭劳动,实际上并没有更实质性的物质报酬,甚至可以说,这种日复一日的重复劳动,使女性成为了家庭的包身工,而对于以父权为象征的国家机器来说,女性也是国家的包身工。
换一个角度来看,这里面的剥削也是有高低层次之分,一般的传统家庭,男性出去做工,他是在外的被剥削者,但是,他是一家之主,他在家里就是统治者,女性还要在受到男权的压迫(这男权不一定是男性的主观意愿,而是客观上父权制的意识形态影响)。女性在不断地生产或服务,这里面既包括了家庭劳动,还有她们在社会上的工作,还有一个最重要的事情,那就生育,这是人类的繁衍的重要一环。
三、圣婴的诞生
毫无疑问,女性是生产者,在家庭婚姻里头,她首先是一个妻子,之后,她生育了,她便是一个母亲。这便是一种生产,但是,他不是一种单一的生产。当一个女人生下孩子,她便给人类生产了一个新的个体,这是人的繁衍,然后,她的孩子要吃穿,要教育,这包括了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最关键的,女性这时从妻子晋升为母亲,而这个孩子则是她的儿子或女儿,这就是本次演讲的重点——她有了一个新的社会关系,她有了新的身份——那就是母亲。
从本质主义的角度上讲,母亲是固定的,一个女人生下孩子,那她自然是那个孩子的母亲。但是,这里面包含了一种强制的意味:她必须是母亲,同时也必须扛起母亲的职责。她们要完成家务,照顾孩子,而在现在的经济环境底下,多数女性还得在外工作糊口,对于她们而言就等于是做两份工作。
最近的一篇文章在网上疯传,说生孩子不仅是家事,而且是国事。我生个孩子,国家和家庭的关系,也体现了统治者和被统治者的关系。国家需要大量劳动力,有了劳动力才能干活,经济才能发展起来,那就国家只能劝人们多生孩子,这就是国家和母亲的关系,国家连女人的子宫都要管。
在父权制的怀抱之中,母亲是一种被赋予的角色,这就是母亲的这个身份的恐怖之处,女性是无法选择能否当母亲的。中国有句古话,叫做“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传宗接代的任务就在女性身上,女性是一个生育工具,她生育出了一个美好的家庭环境,生育出了她的孩子,也生育出了命运,她的孩子会继承着她的种族和阶级,以及社会一直以来对不同性别的赋权。
在过去天主教的保守意识形态影响之下,胎儿是被视作生命,因此堕胎是不被允许的。十九世纪的女权主义运动者提出“自主母亲”的主张,这里面就包括了女性的生育控制权力,一些欧洲社会主义者主张“生育罢工”,通过不给资本主义增加劳动力的手段来加速其灭亡,这里面也包括了要求合法流产,但是,有色人种女性不在此列。在当时的黑人奴隶制度之下,奴隶的孩子还是奴隶,很多黑人为了断掉奴役的命运,因此主动流产,有很多女性黑奴因此死亡。有色人种向来都是二等公民,但是,哪怕是白人女性,也不见得有多好的命运。19世纪末白人的生育率大幅降低,当时的一些女权主义运动领导者接受了种族主义主张,放弃了对堕胎自主权的争取,她们认为应该保证白人生育率来避免“种族自我毁灭”,同时限制低等人,即有色人种和其他新移民的生育,大量有色人种女性被强制做了绝育手术,美国政府美其名曰“优生计划”。一直到20世纪七十年代,不分种族的女性堕胎权才正式落地。1973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通过堕胎法案。
许多家庭因为有了孩子而贫困,而有的家庭则会特意选择婴儿性别,因为无论是劳动力市场还是婚恋市场,男性始终是块香饽饽,刺膜测羊水,b超等等就成了人们选择婴儿性别的伎俩,所以说,命运是看性别的,一旦生下来的是女孩,很有可能她的今后人生轨迹会和她的母亲一样。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代孕生意日益兴盛,而性服务业产生了大量“有母无父”的新生命,这是对母亲身份的拆解,也造成了这些儿童的悲惨生活,我们可以看到,这些社会关系是用利益搭建起来的,圣婴并不神圣,母亲和婴儿最紧密的联系不是亲情,不是母爱,而是脐带,但是,这一条脐带,就决定了他们的关系。
四、圣灵的围攻
父权制就像一只无处不在的幽灵,他始终在女性的身前身后徘徊。
他从来不会正面袭击,他会借他人之手来袭击。这种针对女性的袭击可以被称为性恐怖(sexual terrorism)。性恐怖是一个体系,是一个以男性行为控制并统治女性的体系。例如之前说的性骚扰(sexual harassment)就是,这和恐怖主义有异曲同工之妙,例如有人尾随,在角落里袭击女性试图实施强暴,或者是在车厢里突然触摸女性身体乃至贴在身上,而所谓的壁咚,强吻也是一种恐怖袭击。除了身体上的袭击,还有一直以来的社会意识歧视,例如荡妇羞辱,受害者责备,身体羞辱,男性凝视,而这些无形的思想暴力更为致命,也助长了实体上的性恐怖。
对于家庭里头的性恐怖,最常见的就是家庭暴力,家庭暴力的范围十分广泛,一般是男性对女性伴侣的暴力虐待关系,包括肉体上的,性行为上的(婚内强奸),心理上的,感情上的,语言上的或者是经济上的虐待行为,都是家暴的范围。所以,男权赋予了家庭里面的男性统治地位,可以说父权制社会的稳定就是依靠这一等级制,一家之主是国家统治私人领域的代理人。在男权社会里头,女性不作为一个独立个体存在,也就是不具有主体性,甚至有些丈夫把妻子当做家里的“私有财产”,而打骂妻子是男性气概的体现。
家庭里头的性恐怖比起社会上的一些突然袭击更加严重,一来家暴难以被外人察觉,二来家暴持续时间很长,只要妻子还在家里,就会继续受到丈夫的欺凌。
例如中国至今尚未立法规定的婚内强奸,这个是一个巨大的漏洞。不立法惩治婚内强奸,女性的性自主权就无法得到保护。而法律对女性反抗家暴者十分严厉,却对施暴者宽松。首先,受害者有举证责任,这个便让受家暴的女性带来极大困扰,为什么我被人打还要我举证?而且家暴的举证十分困难,现在很多公安机关人员没有这方面能力,一方面也不把家暴当一回事。而且,量刑上,要是男性杀妻只会判七年左右,因为这是被视作丈夫家暴错手杀人,是误杀。而女性杀夫却要判死刑,因为女性长期受暴,有充分谋划杀人的企图,一般量刑很高甚至是死刑。可以说,法律并没尽到保护女性的义务,反而给性恐怖制造了极大的空间。
古时候说,婚嫁要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这里面父母之命是最重要的,因为婚姻是宗族的事——男女并没有婚恋自由,婚姻说到底只是一门生意。而且,这时候的母亲,极有可能成为了父权的新代表,这在中国尤为明显,例如《孔雀东南飞》中的焦母,《红楼梦》中的王熙凤,这些母亲变成了父亲——他们被父权制的幽灵给腐化了。
五、新的母亲,还是没有母亲?
亚里士多德用四种不同的因素来解释万物的运动变化,即质料因,形式因,动力因和目的因。对于父权逻辑来说,女性是繁衍和劳动的工具,她们是质料,但是,父权给她们制造了一种形式,那就是妻子,是母亲,父权制造就了一个压迫的社会结构,而人类历史以来的阶级社会则是更大的压迫结构。女性的真正解放绝不能靠三从四德和三寸金莲,也不能靠家庭主妇的无私奉献,这必须靠女性的自我意识觉醒。
资本主义一面促使更多劳动力进入社会,客观上促进了女性经济地位提升,然而,权利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正是物质基础促进人的意识觉醒,人的主体性逐渐彰显出来,所以,我觉得应该抛弃所谓的生产力不够女性应该先受苦,或者是现在需要传统文化来稳定社会的谬论。当女性能够进入社会,那么,母亲身份就已经行将就木了,正如社会大生产使私有制和家庭逐渐消亡,女性要获得完全的意识和身体上的解放,就必须抛开这一身份。我认为,我们应该彻底抛弃妻子和母亲的身份,人的全面发展是在社会实现的,而绝不是依靠家庭。儿童抚养的社会化,结婚率和生育率的断崖式下跌,以及越来越开放的伴侣关系,这一切都是新迹象。如果要消除掉母亲的不幸,那只能消除掉母亲的所有,或者说,我们要建立一个新母亲,而在这个身份之中,不平等的成分将被不断地消灭掉。最后,母亲,这副老旧而沉重的枷锁,将会连同父权制,封建主义,资本主义一同放入历史的陈列馆之中。我们需要新的制度,我们需要新的领土。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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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