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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感染者1140例!又一地宣布静态管理
8月11日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通报乌鲁木齐市、伊犁州、昌吉州疫情和疫情防控处置情况。
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处长李华介绍:8月11日0时至21时,新疆无新增确诊病例,新增无症状感染者224例。其中乌鲁木齐市天山区40例,沙依巴克区17例,水磨沟区13例,高新区13例,达坂城区2例,经济开发区2例,伊犁州伊宁市60例,伊宁县6例,昌吉州呼图壁县57例,阿克苏地区新和县1例,拜城县1例,和田地区和田市3例,巴州库尔勒市2例,焉耆县2例,哈密市伊州区4例,塔城地区乌苏市1例。截至8月11日21时,新疆现有确诊病例0例,现有无症状感染者1140例。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侯咏介绍:8月11日0时至21时,乌鲁木齐无新增确诊病例,新增无症状感染者87例,其中天山区40例、沙依巴克区17例、高新区(新市区)13例、水磨沟区13例、经开区(头屯河区)2例、达坂城区2例,均为本轮疫情已报告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和近7日内有疆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在例行核酸检测中发现,即闭环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隔离医学观察,所涉及的场所已进行终末消毒。
8月11日8时起,
新疆库车市实行临时性静态管理措施 暂定5天至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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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严格重点单位管理。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凭借单位开具的证明到定点点位开展工作。重点生产企业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保持正常生产,实施封闭管理。涉农区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有序组织正常农牧业生产。保障市民生活和城市基本运行的水、电、燃油、燃气、通讯、环卫、粮油肉菜供应等公共服务类企业,人员实行闭环管理。农贸市场、超市、药店、医院、餐饮类企业(只提供快递外卖服务)等生活必需场所,在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前提下继续营业,其他公共场所、门店暂停开放营业。
3.实施交通管控。除运行保障车辆外,其他车辆暂停营运,保障城市基本运行和疫情防控相关的车辆凭证通行。铁路、公路、机场保持正常运行。在静态管理期间实施非必要不离库、不来库返库;确需离库人员,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和健康码绿码,由社区安排点对点离库。按照“一断三不断”(坚决阻断病毒传播渠道,确保交通网络不断、应急运输绿色通道不断、必要的群众生产生活物资运输通道不断)要求,做好货运物流保通保畅工作。
4.严格落实个人责任。全体市民要做好个人防护,按规定时间参加核酸检测,正确佩戴口罩,排队保持1米以上间距,核酸检测后第一时间返家,不聚集、不流动。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如实报告,同时积极配合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对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劝阻,参与群体聚集性活动的,公安机关依法从严处理;问题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5.保障市民居家生活供应。市场监管、商务等部门和保供企业要确保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价格稳定。各街道(乡镇)和社区(村)要建立专门的服务保障队伍,疫情防控指挥部服务热线设置专席及时响应群众诉求。
本公告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未尽事宜另行告知。
阿克苏地区库车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2022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