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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关于征集第三十二届中国新闻奖参评作品的通知
评选机构
作品征集
1.全国各新闻单位和符合申报资格的个人均可向我院报送参评作品,但不得与刊播单位和个人通过其他渠道报送的作品相重复。
2.参评作品刊发的媒体类型和媒体所在地区不限。按通知要求,我院报送1件重大主题报道作品、1件舆论监督报道作品或典型宣传报道作品。此外,可任报1件基础类或专门类作品。
根据新闻舆论工作实际,2021年重大主题报道范围主要包括如下:
1) 习近平总书记重要会议活动、重要讲话精神等宣传报道;2) 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文艺晚会、“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中国共产党历史展览、“七一勋章”颁授仪式和全国“两优一先”表彰大会等重大会议活动宣传报道;3) “奋斗百年路 启航新征程”主题宣传报道;4) 党史学习教育宣传报道;5)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宣传报道;6) 2021年全国两会宣传报道;7) 纪念辛亥革命 110 周年宣传报道;8) 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宣传报道;9)“沿着高速看中国”主题宣传报道;10)“走进乡村看小康”主题宣传报道;11)“小康路上一个都不能少”主题宣传报道;12)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宣传报道;13)庆祝西藏和平解放70周年宣传报道;14)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宣传报道。3.参评作品须按照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关于中国新闻奖参评材料及填报制作要求提交参评报名表、作品原件及复制件。所提交的作品原件不再退还。
4.报送表格和相关材料填报要求可持续关注中国记协网(http://www.zgjx.cn)2022年最新通知文件。
时间安排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蔡璐冰
电话:0571-87075102
邮箱:lubingcai@zju.edu.cn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西区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210室
邮编:310058
浙江大学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
2022年5月17日
排版 | 周蕊 程楠
责任编辑|姜盼盼 雷思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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