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为了河湖常清绿水长流
长江在我国的区域发展中具有重要的位置。江西省境内赣江、抚河、信江、修河、饶河五条主要河流均汇入鄱阳湖,调蓄后经九江市湖口县汇入长江,江西省有152公里长江岸线,全在九江市境内。
近年来,江西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重要指示要求,紧扣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坚定不移地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紧紧抓住“水”这个中心,坚持把长江九江段与江西省“五河两岸一湖”作为一个整体,全流域、全方位推进环境综合治理、生态保护与修复,打造百里长江“最美岸线”,确保一湖清水流入长江,形成了全省共抓大保护的工作格局。
“原来没有路,连泥土路都没有,现在搞好柏油路,早上有跑步的,傍晚有散步的,晚上还有跳广场舞的,以前脏乱差,我家2015年在县城买了房子,一直在县城住,现在家里这边什么都搞得漂亮,环境跟以前没法比,我现在又搬回来住了。” 说到家乡的变化,彭泽县芙蓉墩镇村民罗新华脸上洋溢着幸福。
彭泽县对沿江各个村落房屋进行了立面改造,画上风景画,写着各种保护生态促进绿色发展的标语,沿江岸边种上了芦苇、杨树、中山杉等耐水植物,打造了堤外生态绿带,昔日江边的“脏、乱、差”如今已是天蓝、水清、土净,成为了长江沿岸一道风景线。
彭泽县有长江岸线46.54公里,约占九江长江岸线的三分之一。几年前,彭泽沿江岸线粉尘和噪音污染严重,给沿江环境带来了巨大破坏。彭泽开展废弃矿山复绿三年行动,目前完成矿山修复74座,其中沿岸8座,聘请了专业团队对这8座受损山体进行生态修复,生态复绿面积共计约58万平方米,苗木栽植共计17902株。
彭泽县有7家在产的采石矿山企业,其中3家成功创建国家级绿色矿山,其余矿山也正在积极创建中。彭泽县绿色矿山创建和废弃矿山复绿工作均得到自然资源等部门的高度肯定,探索创新的设施设备“7个100%”和矿容矿貌“7个一”等治理方法在国家、省、市宣传推广。
九江市废弃矿山应修复总数累计715个,已完成修复1447.41公顷,完成90.2%。全市创建绿色矿山18个。瑞昌市、彭泽县两个绿色矿山特色示范区已基本形成。
为有效改善水环境污染问题,江西省积极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按照“有口皆查”的原则,对赣江支流,抚、信、饶、修河干流及支流,鄱阳湖,柘林湖和仙女湖进行入河排污口全面排查;沿江工业集聚区以现状岸线向陆一侧达到全覆盖。共涉及南昌、九江、赣州、宜春、吉安5个城市,26个县(市、区),31个工业集聚区。排查岸线总长度1316.5公里,其中长江干流江西段152公里,赣江干流1164.5公里(双侧),无人机航测及解译总面积3080.78平方公里。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全省共交办入河排污口7611个,其中长江干流入河排污口992个、赣江干流入河排污口2838个,其他流域入河排污口3781个。
2020年以来,江西省每月对301个地表水断面水质进行分析研判,将全省出现Ⅴ类及劣Ⅴ类水的水质断面进行通报;积极加强现场调研督办,督促各地查明水质恶化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全省所有地表水断面无Ⅴ类和劣Ⅴ类断面。全省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96%,高于国家考核目标10.67个百分点;长江干流江西段水质断面全部达到Ⅱ类标准。
江西省作为全国3个流域改革试点省份之一,在全国率先印发在赣江流域开展按流域设置生态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机构试点实施方案,覆盖8个设区市51个县(市、区),并明确建立协调机制、强化监管执法和明确职责边界等工作职能。
江西省探索建立“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环评、统一监测、统一执法”的赣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设立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协作小组;建立流域生态环境信息共享机制,统一发布流域生态环境状况信息,并组织实施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考核等。此外,将统筹设立赣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统一组织开展流域生态环境执法检查,协调解决流域内重大生态环境问题和环境污染纠纷,指导流域内重特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处置。
近期,江西省出台《赣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办法(试行)》《赣江流域生态环境信息共享办法(试行)》两个办法,刚出台的两个办法,有助于建立赣江流域多方参与的水环境保护协作机制,有助于形成赣江流域内不同行政区域环境保护责任共担、协调联动、行动高效的新机制,使赣江流域监管体制改革迈出大步伐。
《赣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办法(试行)》,明确了联合执法范围,确定了联合执法统筹协调主体,要求建立区域协作机制和部门联席会商机制,并确定了联合执法程序及要求。《赣江流域生态环境信息共享办法(试行)》,建立了专门的信息交换平台,明确细化了各职能部门信息共享资源目录,要求加强信息共享会商及开发利用,切实为赣江流域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水环境治理服务。
赣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管协作小组办公室和市、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推进部门间信息资源有序共享和开发应用,为赣江流域污染防治攻坚战服务。
江西省不断建立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完善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办法。全省流域水环境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不断提升水环境质量,保障长江中下游水生态安全,江西省在全国率先实行了全流域的生态补偿,印发了《江西省流域生态补偿办法》,全省100个县市区全面推开流域生态补偿,鄱阳湖和赣江、抚河、信江、饶河、修河等五大河流以及长江九江段和东江流域等全部纳入补偿范围,流域生态补偿覆盖范围在全国最大。
为落实补偿资金,江西省把流域生态补偿与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等有机结合。采取中央财政争取一块、省财政安排一块、整合各方面资金一块、设区市与县(市、区)财政筹集一块、社会与市场募集一块的方式筹措流域生态补偿资金。同时,建立奖罚机制,对发生重大(含)以上级别环境污染事故或生态破坏事件的县(市、区),扣除当年补偿资金的30%~50%,所扣资金纳入次年全省流域生态补偿资金总额。
2020年全省共下达省级奖补资金1.93亿元(含定额奖补资金 7100万元),省级奖补上下游达到全覆盖,下达流域生态补偿资金31.25亿元,对100个县(市、区)实施补偿。签订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90份,新签订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7份,其中跨设区市两份,设区市到达全覆盖。全省协议签订数量在全国长江流域相关省份居首。
水是流动的资源。为加强长江流域水环境保护,全省各地加强沟通合作,共同探索长江流域生态共治、区域协同的生态新模式,形成保护长江生态的合力。
2020年江西省组织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交叉检查,采取省市联动、异地交叉检查的方式,组织266名执法人员对全省165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交叉检查,进一步核实了全省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前期遗留问题整治情况,查清了水源地环境现状,摸清了水源地现存问题,理清了水源地保护工作短板,检查共发现水源地环境问题89个,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已致函各设区市政府推动问题整治。目前已完成整治68个问题,剩余21个问题计划2021年底前完成整治。
“打了一个环保投诉电话,当天生态环境局干部就来突击检查了。近期,没有再发现他们直接排放污水,而且生态环境局还给我们发放了600元投诉奖金。”江西省其门堂蔬菜食品有限公司附近的热心群众彭某在电话回访中高兴地说。
彭某投诉的这家企业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直排。宜春市樟树生态环境局接到投诉电话后,迅速出动执法人员,开展突击检查,核实情况后执法人员责令其立即停产整改,并依法依规对该企业进行10万元处罚,将企业相关负责人移送公安机关进行行政拘留5日。
江西省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创新工作举措、加强执法检查力度,解决了一大批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2019年起,江西省开展为期两年化工园区整治专项行动,强化化工园区整治,夯实园区基础建设,严格化工项目准入,严查化工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作为重点,大力整治化工园区、化工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按照“关停一批、搬迁一批、升级一批”的原则分类整治问题化工企业,对长江干流、重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的89家化工企业开展整治工作,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治工作,其中关停14家,搬迁两家,升级73家。
抗击新冠疫情期间,为保障江西省水生态环境,江西省生态环境执法部门采用非现场监管执法模式,提升执法效能,全省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充分利用遥感、无人机、在线监控、视频监控、大数据分析等先进科技设备和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减少企业接受现场检查的频次。截至目前,全省各级生态环境执法机构利用科技手段对2451家(次)企业开展了非现场检查,其中利用在线监控、视频监控检查1957家(次),无人机检查81家(次),用电、用能监控78家(次),其他方式539家(次)。
江西省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创新工作方法,用严格执法监管,倒逼整治措施落实,以水环境执法为有效抓手,加大巡查力度,为长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打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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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熊丹玮
摄影:颜志高 邓小勇
编辑:颜志高
审核:郭联发
签发:江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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