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你用的这些物品可能是医疗废弃物制成! !
▲ 唐某废品回收站现场照片。谢衡兰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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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收购、转卖、加工、再销售的黑色产业链形成后,医疗废物在他们眼里变成了“摇钱树”。
本文首发于法治周末
“被告人周某甲、李某某、周某乙、罗某某、唐某某、谭某某违反国家规定,处置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污染环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4月10日,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检察院诉周某甲等6名被告人污染环境案,在蒸湘区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检察机关指控称:周某甲等人在未取得《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收购、加工处置使用过的输液袋、一次性注射器、输液管等医疗废物,严重危害环境安全。
随着庭审的进行,一条收购、转卖、加工、再销售的医疗废物黑色产业链也随之被揭开。
“医疗废物”非法再利用
“闻着就恶心、想吐。季节转暖,风一吹,附近方圆几里都是一股酸臭味。”“这附近的水都被污染了,谁还敢用……”
2017年7月,衡阳市蒸湘区的部分群众纷纷向相关部门举报,称附近一塑料加工厂长期收购输液袋、一次性注射器、输液瓶等医疗废物,加工成塑料颗粒进行销售。因为气味大,严重影响着周边群众的生活。
接到举报后,衡阳市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和办案民警在现场看到,该塑料加工厂极其简陋,现场堆有大量医疗废物原料及加工后的半成品,行走其间,稍有不慎就有可能踩着带血的注射器;一条弥漫着刺鼻气味的污水槽里,飘浮着待清洗的输液瓶,而污水槽的出水口直接连着下水道。
执法人员和民警现场查获废弃一次性注射器、输液管0.08吨,废塑料医疗输液瓶0.51吨,废塑料医疗输液袋0.25吨,废塑料医疗输液瓶口0.29吨,毁形后的含医疗废物塑料混合物12.57吨。
据警方调查,该塑料加工厂由周某甲、周某乙、李某某一家三口共同经营,一家人从事塑料加工行业已有10余年。本来日子过得还不错。但近年来,因房价、物价飞速上涨,加上生意越来越不好做,为了降低成本,周某甲将目光投放在了医疗垃圾上。
医疗垃圾多由上好的聚乙稀、聚丙稀材料做成,不但在收购价上相对于传统的废旧塑料更为低廉,而且颗粒出产率能达到70%,是极具竞争力的再生塑料。
2016年3月,为追逐利益,周某甲在明知未取得《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及无任何排污措施的情况下,开始收购输液袋、一次性注射器、输液管等医疗废物,进行清洗、破碎后制成塑料颗粒。破碎过程中产生的污水,直接排放到下水道。
“在这条产业链中,破碎是污染最严重的一个环节,导致当地的地下水都不能喝了。”湖南省汨罗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教导员吴敏,在2017年负责侦办湖南首例非法处置医疗废物案时,曾对媒体感慨道。
周某甲用医疗废物制成的塑料颗粒,价格要比市面上的新料便宜将近50%。在衡阳开纤维拉丝厂的罗某某,需要大量的塑料颗粒来生产撕裂膜,为了降低生产成本,罗某某明知周某甲的塑料颗粒是用医疗废物制成的,仍向其购买。
据统计,罗某某共从周某甲处购买医疗废物制成的塑料颗粒约17吨;而周某甲的塑料加工厂共收购、处置医疗废物30余吨。
“黑色产业链”悄然形成
作为第一输液大国,我国每年都有上百亿瓶(袋)的输液量。谭某某就是在就医过程中偶然发现,有部分保洁人员私下收集病人使用完的输液瓶,向他人兜售。见有利可图,谭某某便从周边县市区的医院、诊所收购输液瓶等医疗废物,再转手卖给周某甲。
而唐某某则经营着一家废品回收站有10余年,见医疗废物大有市场,近两年也开始专注收购医疗废物,再转手卖给周某甲。
由此,一条收购、转卖、加工、再销售的黑色产业链就这样形成了,医疗废物在他们眼里变成了“摇钱树”。
经查,谭某某、唐某某分别向周某甲销售医疗废物约9吨和约15吨。他们不仅是最原始材料的提供者,亦成为医疗废物流出的背后推手。
而依靠医疗废物牟利的黑色产业链,早已在多地曝出。
2017年6月,在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通报的9个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典型案例中,排在第一位的,就是湖南首例非法处置医疗废物案。
湖南省汨罗市人民法院一审认定有140多吨医疗废物和医疗垃圾,被仇某等人碾碎后,销往河北廊坊等地。此案共有来自湖南、湖北、河北、江苏等地的12名被告人因非法收售或加工混有感染性废物的医疗垃圾,构成污染环境罪,被判处1年10个月到3个月拘役不等的刑期。
据媒体报道,经警方查明,仇某有一条由废品收购商组成的庞大供货网络,只要其发出需求信号,他们便利用各自的供货渠道收集医疗垃圾。
去年南京法院宣判的南京首例医疗废物污染环境案,其中的主犯就是一名废品回收站的老板,其常年穿行于各大医院之间。警方曾披露,所涉案的医疗垃圾,被制成塑料颗粒后,不少加工成了餐具和玩具。
而早在2014年,河南电视台就报道过,有人用非法收购的医疗垃圾,做成一次性餐具的原料来牟利。
业内人士道出了这其中的“奥秘”——导致医疗垃圾频频被倒卖的原因,是因为不仅院外和院内的人有利可图,而且还为医院省下了一大笔处置费。
根据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需交给具有专业资质的公司进行处置,而且需要按重量交纳处置费。
疏于监管的漏洞
在环境保护部(现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推出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被列为首位。其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其所含有的致病细菌及病毒是普通生活垃圾的几十、几百甚至上千倍。
2003年,国务院出台《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买卖医疗废物。并要求各地实行专人负责制,对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全程严格监管,建设集中处置中心做无害化处置。这其中,医院是医疗废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而值得注意的是,在所有曝光的医疗废物案中,背后都是一家家正规的医疗单位在提供着“原材料”。
据《南方周末》报道,在湖南首例非法处置医疗废物案中,经执法人员辨认现场查获的输液袋、血液袋、药瓶等医疗垃圾的标签,就有来自湖南、湖北两省的近10家医院,其中不乏三甲医院。
法治周末记者通过梳理发现,越是涉案大的医疗垃圾或医疗废物案,背后隐藏的三甲大医院就越多。
南京首例医疗废物污染环境案中,卖出医疗废物的医院多数为三甲大型综合医院。而据检察院庭审指控,在公安部门立案调查后,有的涉案医院还在继续联络医疗废物买卖事宜。
湖南首例非法处置医疗废物案开庭审理时,被告人律师曾如此发问:如果我的当事人构成犯罪,那么医疗卫生单位、环保部门是不是也有人涉嫌犯罪?
该案主审法官邹满意曾对媒体感慨:这么多医疗垃圾,怎么就能顺利地从医院出来,经过收集、运输,流入到汨罗的小作坊里?“这么长的链条,有一个环节把握好了,就不至于出现这样一个场面。”
追踪此案半年的《瞭望》新闻周刊记者发现,这条犯罪链条暴露出我国医疗废物的分类、回收、处置环节依然存在漏洞、安全隐患丛生。
3月30日,南京首例医疗废物污染环境案入选第七届(2017年度)“中国十大公益诉讼”案。与会专家点评指出:该案暴露了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垃圾管理、处置方面的漏洞以及环保行政部门在医疗废物收集、处置等多个环节的监督管理缺位,但出售医疗废物的一方并未被追责。而这也成为全国多起已宣判的医疗废物污染环境案的一个共性。
与会专家强调,要严查医疗废物流出,医院难逃干系。我们必须切实斩断医疗垃圾倒卖利益链条,加大处罚措施,提高违法成本,强化医疗机构领导管理负责制,倒逼医疗机构主动作为,防堵漏洞,确保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
衡阳的医疗废物污染环境案发生后,为防止类似案件再发生,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到谭某某收购医疗废物的医院,开展了一场以环境保护为主题的法律宣传活动,并以该案为典型向医院保洁人员进行法律思想教育。同时,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要求督促医院进行整改,将使用过的一次性医疗用品严格由专人分类处理。
“每一起刑事案件背后,都折射着一种社会现象。新时代的检察官,不仅要会办案、办好案,更要善于立足办案实践,把法律思维放得更远一些,运用法律方式推动社会综合治理法治化。”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贺晓斌如是说。
作者/法治周末记者 张贵志 刘希平
法治周末特约撰稿 谢衡兰 文思慧
编辑/代秀辉 王硕
图片/谢衡兰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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