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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图像看执法的温度

法治周末报 法治周末报
2024-08-26


■ 图像时代的法律

吴志攀作品。


今天的手机短视频上网传播,最大的意义就在于公开、公布于众。“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这句我们熟悉的话语在手机短视频普及之后,更增添了新的时代意义:在今天,图像即是监督执法者是否公正和文明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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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丨吴志攀

责任编辑丨尹丽


我从许多微信照片和短视频中,看到过一些有温度的执法画面。这些画面让我感动,使我受到教益。

例如,福建交警微博曾发布了一条题为《男子醉驾被查却送来锦旗》的消息,并配发照片。消息内容是这样的:“驾驶人许某某中秋假期带孩子从广东汕头到东南花都游玩,因11日晚喝酒至凌晨,12日下午着急送小孩回汕头,以为自己酒精早散了,便心存侥幸开车上路,没想到车辆刚上高速口就被交警当场查获。受理案件的过程中,民警得知驾驶人及家属还未吃午饭,立刻让食堂的厨师煮面给他们,民警的热情服务让驾驶人及其家属很是感动,表示一定好好配合交警的工作。事后驾驶人给交警大队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有温度的执法感动社会


我为什么会被有温度的执法感动?有以下几点原因:

一是,执法人与被执法人都是人,而人都是有感情。被执法人不是“敌人”,而是“人民”中的一分子,所以对被执法人太过无情,不能为广大民众接受。

二是,法律本身也会有不足,没有一部法律是完美无缺的。所有法律都在不断废、改、立。这就说明,法律不适应实际情况时就要出现变化。所以,在执行有的法律时,就要保持适当的灵活性。

在执法中,应尽量避免扩大法律的原有缺陷,并在具体执行中适度弥补法律的不足。这就要依靠执法人积极地思考怎样做到更好,而非简单粗暴地“照本宣科”。特别是现在,社会发展变化速度快,各方面迭代周期缩短,法律在许多方面表现出滞后性。

三是,法律规定是死的,人是活的。法律执行者如果不动脑子,就会犯教条主义的错误,或者以“上面的规定”为借口,推卸自己执法简单粗暴的责任。这样的执法不但不能维护法治的尊严,反而损害法治的公信力,让立法者满怀善意的良法,在执法中变成了“恶法”。

在和平年代,简单执法造成的后果还不是十分严重。但是在战争时期,在自然灾害中,在疫情发生时,这种执法就会造成巨大的损失和伤害。古人早已发现这一点,因此有“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的规矩。古人还将这条规矩物化为“尚方宝剑”,可以先斩后奏。这些都是上级给一线下级灵活处置权的例子。


图像作为观察执法温度的窗口


在手机拍照和短视频上网之前,人们主要是通过阅读文字感受执法个案的。但是手机照片和短视频在网上传播后,人们对执法个案的感受更加直观。

例如,2020年,美国明尼苏达州警察暴力执法,其跪压弗洛伊德窒息的短视频不但在美国,而且在全世界网民中激起愤怒。警察执法本来是一项带有危险性和维护社会治安的、正义且具有合法性的行为,但是由于过度使用暴力并被拍下视频上网传播,该警察成为罪犯,被判处有期徒刑22年6个月。

最近,美国又有数起警察暴力执法致人死亡案件发生,其中一起发生在今年1月下旬。1月29日,美国田纳西州孟菲斯市公布了非洲裔男子泰尔·尼科尔斯被警察殴打的视频。尼科尔斯最终不幸身亡。这些冷酷的执法,引起美国民众的愤慨和抗议。美国媒体也纷纷跟踪报道该事件和抗议活动的新闻。

短视频也曾反映让网民感动的执法行为。在我国春节期间,有短视频呈现了执法人员劝说在街边推车卖东西的老人的情形。老人说:“谁不想回家过年啊,这不是没办法吗?”说完,埋头痛哭起来。执法人员马上安慰老人别哭,并连连说:“对不起,是我让您哭了。”人们看到这种执法短视频,能够感受到执法人员对老人的同情心。

因为有相关法律,执法人员就要执法。但是,老人也是为生活所迫,不得已而摆摊谋生,那么执法人员在执法时,就要文明、温和与适度灵活。否则,执法人员付出了辛苦,还得不到广大民众的理解。如果是法律本身脱离当地实际,那就是法律的问题,不该让执法人员承担“问题法律”的后果。在“问题法律”尚未修改的情况下,执法人员不得不在执法中用适度灵活处置的方法,弥补或纠正“问题法律”的不良后果,使“问题法律”对社会民生损害度尽可能降低。


图像是有温度执法的“播种机”


执法本来是一项专业工作。在手机短视频出现前,这项工作很少受到社会关注。原因在于,一是执法多数是个案,二是执法过程也不会太长,一般人很难遇到。但是手机短视频发展普及之后,一个路人刚好遇到个案执法,用手机拍摄下来,将短视频上网,就会被成千上万的网民看到。

交通民警执法的短视频是网上数量最多的执法画面。例如,点击率非常高的浙江温州某位女交警的执法短视频。这位女交警特别会说话,那些在禁止停车路段停车的司机们,听她说了几句话后,就乖乖地把车开走了。还有监狱人民警察走访羁押犯人的家属,希望家属多给监狱中的亲属写信、拍视频,让他们接受改造、重新做人。其中,有一些患有抑郁症的重刑犯,就是因为看了亲人的短视频,才放弃在狱中寻短见的念头,转变为接受改造、争取减刑,从而早日回归社会。

这些人民警察的工作,我们大多数人是很难亲眼看到的。但是由于有了短视频,情况就改变了。这就是图像将人民警察有温度的执法画面传播到全社会的过程。这样的短视频让全社会观察到人民警察执法的耐心、细节和善意,同时,也让全社会看到这种执法工作的辛苦和劳累。即便我们在假期出游,或与家人团聚时,人民警察还在工作。正因为有了他们的工作,社会才更有秩序和更加安全。这些短视频让全社会为他们的付出而感动,也更加理解、支持他们的执法工作。


图像也是监督执法者的“眼睛”


只要有一旁观者,只要旁观者手里拿着手机,他或她就是成千上万民众的眼睛,他(她)能看到的,就是成千上万民众都能看到的。

在美国,一个17岁的女孩刚好站在路边,用手机拍下警察跪压弗洛伊德的短视频,其中有弗洛伊德在生命最后的“我不能呼吸了”的求救呼喊。在短视频上网后,数亿人都看到了这一画面。如此冷血、残酷的画面,严重刺激了大多数人。人们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数秒钟之后,一个大活人,就在眼前窒息而死。如此暴力执法,玷污了法律,也玷污了警察的声誉,还玷污了某些法治国家的声誉。

美国前大法官路易斯·布兰代斯说过一句话:“阳光是最好的消毒剂。”这句话后面还有一句:“灯光是最有效的警察。”后人记不住这位大法官审理过什么有名的案件,甚至连他本人的名字都忘记了,但是他说过的这句话直到今天都还在被引用。

今天的手机短视频上网传播,最大的意义就在于公开、公布于众。“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这句我们熟悉的话语在手机短视频普及之后,更增添了新的时代意义:在今天,图像即是监督执法者是否公正和文明的“眼睛”。

(作者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END


视觉编辑 | 马蓉蓉 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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