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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杀熟为何屡禁不止

法治周末报 法治周末报
2024-12-16


“杀熟”不改。 新华社发 徐骏 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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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法治周末》实习生 康婧轩

《法治周末》记者  郑超

责任编辑 | 韦文洁

“不同账号领取的红包不一样?”“同一酒店,不同账号查询价格相差近一倍!”“我是‘铂金会员’,打车的价格却比会员级别低的价格更高”……据《法治周末》记者了解,大数据杀熟现象屡见不鲜,已经成为消费者之痛。

大数据杀熟是指企业利用大数据技术,根据用户的经济状况、消费行为、浏览记录等数据,在同一时间提供商品、服务时,针对不同用户制定不同的定价策略,特别是利用老客户不愿轻易更换平台,对其收取更高费用,从而获取更高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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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多种杀熟模式


记者调查发现,大数据杀熟不断出现新的形式,而且套路日益隐蔽。

在北京市朝阳区上班的杨莉(化名)称,在购买某电商平台的VIP后,无法领取大促美妆券。官方宣传所有人都可以抢券,但按照客服发送的各种操作后,VIP用户仍无法领券。相同时间VIP没有领取美妆券的页面或者有领取页面,但一直显示“活动火爆无法领取”,而普通用户随时可以领取。

无独有偶,同在朝阳区上班的小刘一直在某外卖平台购买红包,基本一直没有优惠。近日,他发现朋友的手机每次购买红包都有大额优惠。

“我买的是20×5元的红包,花费60元;我朋友20×5元的红包,只6.9元。询问客服后,客服多次回复‘已记录该情况’,并告知没有任何补偿;当询问是否每个人的价格都不一样时,客服并没有给予回答,只是重复‘问题已记录’。”小刘说。

还有一些网友吐槽,预订酒店“黄金会员比普通会员贵”、打车软件“钻石会员”价格高于新会员。有网友称,用户新注册的账号、普通会员用户和高级别的会员用户同时选购同场次电影,最便宜的是新用户,其次是普通会员用户,而高级别的用户一张票要比小白用户贵出5元以上。还有用户反映,自己作为某平台的付费会员,一开始会得到平台送出的固定优惠券,但当优惠券用完,需要自己花钱再买优惠券时,发现要支付的价格比非付费会员购买同样的优惠券还要贵。

记者在某投诉平台检索“杀熟”关键词,已有高达15000余条相关投诉,检索“大数据杀熟”关键词,相关投诉有7500余条。不少商家被曝出存在大数据杀熟现象,在出行、住宿、网购等领域尤其突出。

对此,华北电力大学(北京)新金融法学研究中心主任陈燕红表示,对于消费者而言,大数据杀熟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的规定,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朱杰律师说,价格法第十四条规定了经营者不得有不当价格的行为,比如,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其他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法律要求经营者定价的基本依据是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而在大数据杀熟中经营者脱离成本和供需因素,针对消费者对价格的敏感程度进行“千人千价”,不符合价格法规定,可能面临价格监管部门的处罚。

“同时,《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同样规定,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向消费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应当保护消费者公平交易的权利,不得根据消费者的偏好、交易习惯等特征,利用算法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施不合理的差别待遇等违法行为。‘大数据杀熟’正是利用消费者的偏好、交易习惯、在价格上实施不合理的差别对待,属于违法行为。”朱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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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杀熟

成为维权舆情热点


北京市消协的调研显示,高达86.91%的受访者自述遭遇大数据杀熟,其中网络购物(82.44%)、在线旅游(76.85%)成为重灾区。

铂金会员账号显示的价格为178元一晚,普通会员账号显示的价格为158元一晚……近日,这是记者在某App上用两个账号分别搜索广西省南宁市某酒店同时间同房型的价格时出现的情况。两个账号都没有使用任何优惠券。

随后,记者就此问题电话咨询该APP客服,对方回复,这是由于平台会给新注册用户一定的优惠。但记者发现这种优惠政策并不透明,在费用明细中,只有用户需要支付的总价,并无详细的优惠说明。

国庆前两周,小李和他的同事们想去天津市蓟州区团建,在某平台预定民宿时发现,使用同一个APP,每个人的账号下显示的价格不同,不仅如此,不常用该APP订酒店的小李的手机APP显示的价格,比经常有出差工作订机票酒店的小周价格低得多。咨询平台客服后,客服回应称,每个消费者随机的优惠不一样,并非平台杀熟,建议使用家人、朋友的不同账号比较一下,选一张最便宜的下单。

此外,记者调查还发现,有些平台会根据用户消费时所处的不同位置进行差别定价,对于消费能力较强的“富人区”用户,平台可能会直接推荐价格区间较高的商品或服务,使其误以为所需的商品或服务仅有这样的价格区间,从而对用户形成信息茧房。

陈燕红提到,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施行,要求“处理个人信息应当具有明确、合理的目的,并应当与处理目的直接相关,采取对个人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平台在消费者使用过程中,对其收集的用户个人信息,如浏览历史、购买习惯等,若能遵守法律规定,擅自使用或变相使用其个人信息,将会面临法律追责。

近年来,我国已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等多项法律规定对大数据杀熟进行规范。

中消协公布的今年上半年十大消费维权舆情热点之一是“平台经济‘大数据杀熟’频现”。四川省消委会日前最新发布的《网络消费者知情权保护调查报告》也显示,在经历过网络上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消费者中,39.64%的受访者遇到过大数据杀熟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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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主体有多样性特点


朱杰认为,大数据杀熟高度依赖数据和算法,而算法具有高度的不透明性,算法的细节被视为商业秘密而不被公开,一些由算法定价的结果也缺乏可解释性,消费者难以了解定价的具体依据和规则,导致信息不对称;此外,商家的解释难以验证:商家通常会以“时间不同、地点差异导致价格浮动”“新用户有优惠”等接口解释价格差异,但这些理由是否真实,难以被消费者验证。

陈燕红还提到,因大数据算法隐蔽性强、对侵权判定的界限亦暂未明确,消费者即使发现价格差异,由于举证难的问题,很少有消费者采取维权措施。平台向用户提供的是“点对点”服务,用户往往很难意识到自己被区别对待;即使有所察觉,在其想要取证时,也会遭遇“手机在手,数据没有”的窘境。大数据杀熟的侵权案件中,消费者需要付出较多的时间和金钱,考虑到价格差异并未造成严重损失,消费者往往出于经济性的考虑,放弃维权。

“大数据杀熟的侵权主体有着多样化的特点,销售端或平台都可能对用户数据进行分析,进而对不同用户采取差异化的价格模式。平台兼有经营者和中介的属性,当用户遭遇大数据杀熟,通过平台购买的商品是否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的三倍赔偿,属于有争议的法律问题。”陈燕红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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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刻不容缓


据公开报道,近年来从旅行、电商、打车到外卖,多家大型互联网企业都曾被曝出利用大数据分析对不同群体进行差别定价。

北京阳光消费大数据研究院通过舆情监测手段梳理出8种大数据杀熟形式,分别为:新老用户打折优惠信息不同;广告联盟分享用户数据;针对用户特点提供特定服务;多次浏览后价格自动上涨;浏览过程遭遇“花式”催买;老用户比新用户价格高;默认勾选之前购买过的产品;不消费时送优惠券,消费时却没有。

实际上,在2022年,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明确了算法知情权、算法选择权等对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的用户权益保护要求,对大数据杀熟也作出了针对性规范。

今年7月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等交易条件下设置不同的价格或者收费标准。这是我国在行政法规中,针对大数据杀熟首次规范差异化定价。条例的出台将更好地支持消费者依法维权,倒逼企业规范经营。

朱杰建议,首先,平台应向消费者明确告知定价规则、优惠政策、价格差异的原因等信息,确保消费者的知情权;其次,应保证对不同消费者在同等交易条件下提供相同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不得利用大数据技术进行不合理的差别定价;最后,应妥善保护消费者的个人信息,不得将其用于非法或不当的目的,防止因数据泄露导致消费者遭受损失。

陈燕红认为,在大数据杀熟案件中,可以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的司法措施。平台处于绝对优势地位,在信息技术上,用户举证维权存在诸多障碍,平台所具有的庞大数据库,使得平台证明自身行为不存在大数据杀熟并非难事。在诉讼过程中,如果平台拒绝提供本案相关证据,可以直接推定其实施了大数据杀熟行为。

在行业规范层面,朱杰表示,应由行业协会或监管部门牵头,制定大数据应用的行业标准和规范,以此明确大数据使用的边界和限制,防止滥用;此外,推动信息共享和合作,建立行业黑名单制度,对违规企业进行联合惩戒。

“在法律规定层面,应完善法律法规,通过细化处罚措施,确保对大数据杀熟行为实施精准打击,形成强有力的法律约束。司法机关应当积极主动地联合相关部门,深入探索并构建针对互联网数据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制度与用户权益保障机制,有效地维护广大且数量庞大的互联网用户的合法权益。”陈燕红呼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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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视觉编辑 | 马蓉蓉 实习编辑 王紫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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