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氟喹诺酮药物是儿童的“禁药”么?
偏远山区的留守儿童莹莹因父母外出打工寄养在舅舅家,由于生活条件艰苦,6岁的莹莹经常吃不饱饭。舅舅在附近的畜牧业加工厂赚取微薄的工资。
然而屋漏偏逢连夜雨营养不良的莹莹突然出现全身水肿、呼吸困难的症状,由于病情严重被转往省城医院,医院诊断为吸入性炭疽,给予环丙沙星治疗,舅舅气愤地拿着说明书来到临床药学咨询室,对说明书中该药禁用于儿童患者提出了疑问,以下内容就是药师给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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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在幼年动物实验中发现氟喹诺酮类药物可引起关节和软骨损伤,其在儿童应用中受到限制。所以大多药品说明书规定,氟喹诺酮类抗菌药物不宜用于、避免用于或禁用于18岁以下的儿童、妊娠及哺乳期妇女。但也有相关资料认为儿童也不应完全禁用氟喹诺酮类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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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临床对于氟喹诺酮类药物在儿童中的口服或者静脉使用都比较谨慎,只对危及生命的急症感染推荐作为一线治疗,如鼠疫、吸入性炭疽(暴露后),但其中左氧氟沙星只可用于≥6个月的儿童。对于已知有其他安全有效药物治疗的感染,仅在其他药物治疗无效(多药耐药)、或者对其他药物严重过敏时才使用。
同时现在并未有证据显示氟喹诺酮类药物的局部使用(滴眼/滴耳)用于儿童结膜炎、角膜溃疡以及中/外耳炎时会对关节有任何不良的影响。
综上所述,对于<18岁儿童使用氟喹诺酮类药物必须满足的几个条件:
目前无其他安全有效的治疗药物可用; 药敏试验显示对氟喹诺酮类药物敏感的重症感染患者; 儿童使用氟喹诺酮药物必须请感染学专家、感染科临床药师会诊,在充分权衡利弊后谨慎使用; 对于超说明书用药的情况,应通过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及伦理委员会审批备案,并做好患者及家属的知情同意以尽可能避免因用药引起的医疗纠纷; 使用氟喹诺酮类药物时应谨慎严格控制剂量和时间避免长期用药同时密切注意短期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如关节软骨的变化、中枢神经系统影响等)必要时作随访。
审稿专家:辽宁省金秋医院 关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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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李冰
辽宁省金秋医院
抗感染专业临床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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