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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执法】仙游:无证骑报废套牌车被查,他竟一拳挥向民警…

龙华派出所 正义莆田 2021-05-13


当办案民警将拘留16日的《行政拘留决定书》交给违法人员徐某的时候,徐某深深为自己的暴力行为感到后悔。


本只是一个轻微的交通违法行为,他却想通过胡搅蛮缠来达到不被查处的目的,未想再次触犯法律规定,换来更严重的后果。


5月7日下午16时许,龙华派出所民警在G356国道东方村路段设卡开展交通违法查纠行动。期间,徐某驾驶一辆女式二轮摩托车经过,被拦下检查,徐某左右躲闪不肯配合,异常的反应引起执勤民警的注意。



民警一边劝说徐某配合执法,一边通过警务平台核查徐某驾驶证信息和车辆信息,发现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其驾驶的二轮摩托车为报废车辆。


民警多次劝说,徐某无动于衷,在收到严厉警告之后,徐某将摩托车头盔面罩放下,挥拳向执勤人员打去导致执勤人员胸前佩戴的执法记录仪直接被打落。


民警当场将徐某制服,并传唤至公安机关。经核实,徐某所骑摩托车是低价向一家二手摩托车店购买的报废车,所挂车牌也是套牌,且徐某自身没有机动车驾驶证,其见自己被执勤民警拦下就想通过耍泼无赖行为,逃避处理,却不想阻碍公安机关执行职务的行为,给其带来了更为严厉的处罚



公安机关执法是严肃的,公安民警执法行为更是受法律保护。《刑法修正案(十一)》设立“袭警罪”用于惩治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徐某没有打到执勤民警,未造成民警身体受伤,尚不够刑事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之规定,决定拘留九日,罚款五百元;又因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之规定,决定拘留七日;分别决定,合并执行拘留十六日,罚款五百元。


目前,徐某已送莆田市拘留所执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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