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莆田公安率先推出32项行政处罚"首违免罚"清单
7月1日,莆田公安机关结合新修订即将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在全省率先推出首批32项行政处罚“首违免罚”目录清单,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保障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据了解,这32项行政处罚“首违免罚”目录清单涉及企业的有17项,涉及自然人的有15项,业务范围涵盖治安、网安、出入境、交警等多个警种日常执法管理工作。
莆田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支队长林晓莉表示,通过积极探索建立轻微行政违法行为“首违免罚”清单,对轻微违法者实施说服教育、劝诫等“柔性执法”,从执法实践领域深化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真正把“以人为本”的理念落在实处,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值得一提的是,“首违免罚”并非对初次行政违法行为一律不处罚,更不是不执法。适用“首违免罚”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初次违法;二是危害后果轻微;三是及时改正。对于各类严重违法,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查处、严厉打击,这既是对违法者的惩戒,也是对潜在违法活动的警示。
近日,莆田市公安局东海派出所民警在检查中发现,东海镇某学校的保安未接受法律知识和治安保卫业务技能培训。该校的违法行为因系首次发现,且情节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民警变行政处罚为口头警告,对学校负责人进行了批评,责令限期予以整改。
“首违免罚”的推出,最大程度实现了利民惠民。莆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违反规定停车和未按规定掉头的行为,在系统录入前进行筛查,符合“首违免罚”适用条件的通过短信警告教育。截至目前,已累计发送警告教育短信2500多条。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首违免罚”清单的推出,也为企业发展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好。
不久前,莆田市公安局黄石派出所民警发现当地一家公司没有履行国际联网备案职责,经调查其系首次违法,情节轻微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即对公司负责人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当场整改。该公司负责人黄先生表示,公司如果被行政处罚,可能会给今后发展带来不可消除的负面影响。“首违免罚”清单的出台,为企业放心生产、创新发展,解除了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