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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号!首个城市下调首付比例 楼市维稳政策再升级!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房地产行业遭受开复工推迟、销售交易量顿减带来的收入压力。伴随着“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发展”,已有近20个省市相继发布涉及房地产领域的政策,以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疫情期间,首套房首付比例首现下调


2月21日,河南省驻马店市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带来的冲击。


《意见》提到,将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由45万元上升到50万元;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30%下调为20%,二套房贷款首付比例仍执行30%不变。同时大力推广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除了各类人才购房,大中专毕业生、农民工购房都有相应的购房补助。


这也是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首个宣布降低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房首付比例的城市。


在业内人士看来“首付比例政策的调整,有很强的‘暖市’效果,能够很好的刺激购房需求,预计3月份开始,伴随着疫情的逐步好转,政策效应会逐步释放,购房行情有望改善。”


《意见》亦明确实行购房补助政策,对在市中心城区、各县城区购买首套居住房屋的给予补助,补助对象和标准分别为:各类人才补助标准200元/㎡,大中专以上毕业生补助标准150元/㎡,农民工补助标准100元/㎡,补贴资金由受益财政承担,中心城区补助资金按属地税收受益比例由市区两级分别按50%承担。


在缓解开发企业资金压力方面,《意见》指出,金融机构要支持房地产业健康发展,不能搞“一刀切”。已经完成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审批的,要及时将贷款资金发放到位。推动金融机构适度下调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利率。已经进入审批程序的个人按揭贷款,要优化审批流程,加快贷款发放,增加企业有效现金流入。


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到期还款困难的企业可予以展期,对2020年6月30日前到期、贷款期限在一年内的贷款落实无还本续贷。降低政府性融资担保费率。鼓励政府性担保机构积极与合作金融机构协商,降低或取消融资担保项目的反担保要求,担保费率不超过1%。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表示,目前而言,已进入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发展的阶段。各地城市针对当地楼市出现的问题,进行精准施策,可合理引导市场预期。李宇嘉认为,在房住不炒的总基调下,保持房地产市场“三稳”(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各地实行一城一策,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近20省市出台稳楼市新政


可以看到的是,伴随着疫情的发展,已有不少城市“伸手”稳楼市。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已有近20个省市发布涉及房地产领域的政策,以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具体而言,包括无锡厦门衡阳福州济南西安杭州上海天津南昌南京浙江省(11个地级市)、沈阳海口广东省杭州河南等省市,部分城市明确土地款可申请延期或分期缴付以及对房地产企业进行信贷支持。


“2月1日至今,受疫情影响,各个城市的房产交易量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同策研究院首席分析师张宏伟认为,在这一情况下,各地出台一些扶持及刺激政策是必然的,使得房地产市场在二三季度得以复苏。


在发布涉及房地产领域的政策中,2月13日之前,各地出台的政策多以适当调整土地供应政策为主,包括可延迟签订土地出让合同,顺延土地出让金、开竣工时间等。2月14日开始,部分省市开始出台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其中包括加大对房地产企业的资金支持力度,对房地产开发贷款适当展期,对购房人予以契税补贴,不统一要求项目工程结构封顶后申请预售许可等。


某房企人士认为,“受疫情影响,短期内对房地产行业冲击较大,但从中长期来看,压制的部分需求会在疫情结束后迎来反弹,房企也会适度调整策略,保证回款”。


此外,伴随着疫情防控形势变化,从2月18日开始,已有多个城市开始有序恢复商品房的销售。



2月22日,江西省住建厅发布公告,按照省应急指挥部发布的疫区风险等级,分区抓紧推动建设项目复工开工,房地产售楼部和经纪机构开门营业,低风险的县(市、区)原则上要立即复工,做到应复尽复,2月底要全面复工到位。疫情期间,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场所搞集中看房、集中开盘、集中抽奖、打折促销等可能造成的人员聚集的活动。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经纪机构运用线上营销


2月18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关于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加快施工和商品房销售相关许可办理,同时指导完善商品房销售管理。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落实疫情防控方案后,有序有度恢复商品房正常销售


2月20日晚间,江苏省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发布消息,从2月20日至3月底,南京市的商品房销售将有序开放,全面推行网上报名,实行差别化分时分批开盘选房


2月20日,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发布消息,符合条件的各开发企业项目售楼处逐步有序开放;售楼处要符合对外开放的要求,保持室内空气流动畅通,定时进行消毒,对疫情防控要进行宣传提醒,具备接待商品房销售来访条件。


2月20日,沈阳市房产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售楼处及房产中介开放的通知,《通知》指出,从即日起,不再对全市售楼处及房产中介机构开放进行审批和备案,由各房地产企业及房产中介机构按照市、区、县(市)房产主管部门此前通知要求的条件自行开放。市、区、县(市)房产主管部门应加强巡查,在保障疫情防控的同时,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保障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2月21日,据《齐鲁晚报》报道,济南市委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会议上提到,目前济南市正在研究售楼处、中介门店,在严格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逐步恢复营业


2月21日,河南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防范和 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的若干意见》,《意见》提出,以县域为单元落实精准防疫措施,在确保疫情防控情况下,支持疫情轻微区域房地产企业办公场所、售楼部、项目施工现场全面复工、应复尽复,指导疫情影响较重区域有序复工复产。解除一级响应措施后,引导企业尽快复产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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