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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开通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咨询申报通道
根据《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规定,数据处理者向境外提供数据的情形适用数据出境安全评估时,应当通过所在地省级网信部门向国家网信部门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为指导和帮助数据处理者规范、有序进行申报工作,四川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正式开通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咨询电话和申报通道。
咨询范围:注册地为四川的数据处理者。
咨询时间:即日起,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咨询电话:028-86601862,来电时需明确告知来电主体信息。
申报材料递交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桂花巷21号。
关于评估申报方式、申报流程、申报材料等具体要求详见《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申报指南(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