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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晚清关学大儒刘古愚的经学思想与诠释风格

赵均强 历史真有趣 2022-07-20

摘     要

作为晚清关中理学复兴的代表人物,关学大儒刘古愚既是一位宗王学的理学家,也是一位经世致用的经学家。刘古愚的经学依托经典,试图发掘儒家思想中优秀资源,嫁接以西洋思想,从而解决中国愚昧和积贫积弱的现实问题。总的来说,刘古愚经学极具现实性和实用性,它不是为经学而经学的书斋学问,它的最大特点是通经致用、会通中西、救亡图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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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古愚与晚清关学复兴,前辈史家早有瞩目。1924年,梁启超《近代学风之地理的分布》云:“顺康雍之际,三李主之于内,亭林、恕谷辅之于外,关学之光大,几埒中原河朔。乾嘉以后,戛然不复有闻焉。清季乃有咸阳刘古愚(光蕡)以宋明理学自律,治经通大义,明天算,以当时所谓新学者倡于其乡。其门人同县李孟符(岳瑞)以之比习斋,关学稍稍复苏矣。”[1]p42621935年,蒙文通《评学史散篇》也说:“清末西北理学有炽然复兴之势,与李元春同时者有倭艮峰、苏菊邨、李文园,皆中州人。而李氏之流独广,其弟子之著者有杨损斋、贺复斋、薛仁斋,再传之著者有牛梦周、张葆初。并时关中又有柏子俊、刘古愚。是皆西北之俊,关中之先觉也。其源远而流长,亦不可以弗论。”[2](v3-p413)晚清关中理学有朱子学与阳明学两派。朱子学的起点是朝邑李元春,一传至杨树椿、贺瑞麟,再传至牛兆濂、张元善。阳明学的源委不明,其代表人物则是柏景伟和刘古愚。相对而言,晚清关中朱子学一派比较保守,属于理学中的主敬派,他们重视个人心性修养和纲常名教,在西学新学冲击的背景下,他们坚守正学,以兴学术、正人心为己任,是为旧学营垒。与之不同的是,晚清关中阳明学一派则能关注时务,与时俱进,主张变革,积极倡导西学新学,是为晚清关中理学中的维新派。这种情况,是我们考察刘古愚经学思想与释经风格的基本背景。

刘古愚(1843-1903),名光蕡,字焕堂,号古愚,同光间陕西咸阳人。光绪元年举人,后绝意仕途,毕生致力于陕西新式教育事业。史载先生“历主泾阳、泾干、味经、崇实诸书院。其法分课编日程,躬与切磨。门弟子千数百人,成就者众。关中学风廓然一变。复并义塾于咸阳、醴泉、扶风,导之科学。余则练枪械,寓兵谋,以风列县。募巨金二十万,谋汽机,开织业,以兴民利。”[3](p7366)甲午战后,国难急迫,康、梁、谭倡导变法,先生闻声而动,经门生李岳瑞等介绍,与康、梁书信往还,在关中大力传播西学,力主维新,时有“南康北刘”之称。维新失败后,先生被列为乱党,而他视死如归,煮酒待戮,后因大吏解救才幸免于难。晚年,主讲烟霞草堂,陕甘总督奏请赴兰州,任甘肃大学堂总教习。不数月病卒,终年61岁。

刘古愚一生著有《尚书微》《立政臆解》、《学记臆解》《大学古义》《孝经本义》《论语时习录》《孟子性善备万物图说》《修齐直指评》《史记货殖列传注》《前汉书食货志注》《陕甘味经书院志》《烟霞草堂文诗集》等,其中,经学著作有《尚书微》《立政臆解》《学记臆解》《大学古义》《孝经本义》《论语时习录》等。

一、《学记臆解》中的教育救国思想

《学记》为小戴《礼记》第十八篇,集中论述了教学对于国家治理的意义,它不仅提出了“王者建国君民,教学为先”、“君子欲化民成俗,其必由学”的主张,而且对于教学、教师、教法、学法等都提出了一系列新观点。中日甲午战后,国难日深,先觉之士皆思起而救之,于是“救天下之道,莫急于讲学”[1](p152)的兴学救国论油然而生,刘古愚《学记臆解》即是当时教育救国论的有机组成部分。《学记臆解》自序说:“乙未岁,马关约成,中国赔费二万万,予彷徨涕泗,无能为计。其腊,幼子瑞                             之师解馆,予代督课,时读《学记》,予阅一过,旧书重读,新解特生,盖身世之悲有不能自己于言者,强附经训以告稚子,故题曰臆解,观者若执古训以绳予,则予之戚滋深矣。”[4](v62-p413)因此,《学记臆解》并非一本书斋里的纯学问著作,而是作者深感国难深重,欲托诸经典以抒救国见解的政论之作。

刘氏认为,救国强国,兴办教育是最快捷、最重要的办法。他说:“救国之贫弱,孰有捷且大于学者!” [4](v62-p413)在《学记臆解》中,刘古愚具体阐述了自己兴学救国的思想。

首先,刘氏发挥《学记》“化民成俗”的思想,主张学习不是士子的专属,而应“纳民于学”,积极提倡遍及各行各业的全民学习。他说:

国与人同,而政治不如人,学不如人也。民与人同,而风俗不如人,教不如人也。[4](v62-p418)

有国有人民而贫弱不如人,其民不学也。[4](v62-p416)

特兴学以化民成俗为主,而非仅造士成材也。[4](v62-p413)

化民成俗为兴学之本意,则造士育材犹为教学第二义,此亦今日立学堂者所当深思。[4](v62-p416)

言学不言政,学不及兵、吏、农、工、商,而专属于士,后世为政之失,非圣人言学之本义。[4](v62-p413)

纳民于学,使皆为有用之材,以自治其业而已,所谓化民成俗也。[4](v62-p413)

化民成俗,则胥纳士、吏、兵、农、工、商于学,厚积其水以待蛟龙之生也。兵练于伍,吏谨于衙,农勤于野,工巧于肆,商智于市,各精其业,即各为富强之事,而又有殊异之材挺然出于群练、群谨、群勤、群巧、群智之中,以率此练、谨、勤、巧、智之群自立于今日之世界,不惟不患贫弱,而富强且莫中国若矣。[4](v62-p413)

其次,《学记臆解》贬抑训诂词章、博考典章式的学问,反对高谈心性的道德说教,主张即事穷理,主张在人事生活中学习,倡导学习实用技术。它说:

此章叙学缘起,欲化民成俗,则为当官行政者言之,不惟训诂词章之学,亦非博考典章以为经济,高谈心性以为道德,仅聚生徒讲论一堂之学也。盖三代师即是官,教即是政,民即是徒,则兵刑礼乐之政,农工商贾之业,饮食男女之事,出入起居之时,皆学也。[4](v62-p416)

知射御为六艺,亦人所当习,则凡技艺不敢轻忽而均博览及之矣,……古之射如今之演放枪炮,拟乡学以枪代鼓箧之鼓,凡师之号令皆令放枪,暇则演中的,则兵寓于学矣。古之御如今之运用机器,拟令乡学各购一适用之小机器由此推广,以及一切机器,则工伏于学矣,此则由射御变而进之矣。[4](v62-p422)

古代的六艺有礼、乐、射、御、书、数与诗、书、礼、乐、易、春秋两种。前者见于《周官》,后者形成于春秋战国。这前后两种六艺,名称虽同而内容不同,前者是实用技术教育,后者是书本教育,后者之取代前者,意味着实用技术教育从此退出教育舞台,而书本知识渐为教育核心,这实为我国教育史上的一大转折。平心而论,古代教育的这种由实向虚的变迁,就历史看,无疑是先进的合理的,然而也由此造成了教育的专门化、书本化。在刘古愚看来,要救国强国,就必须继承前六艺的实用技术教育取向。考诸历史,这种说法也不是首创,早在清初,颜李学派就有类似的说法。不过,颜李之说仅是为矫正晚明王学的空疏杂禅,而刘古愚的经说则指向救国强国。世移时易,两者亦不可同日而语。

第三,《学记臆解》还参照古代家有塾、党有庠,术有序,国有学的学制,特别重视基层教育,竭力提倡乡学与姆教,认为“乡绅能为其乡里之师,教化尤易行,村中子弟必听命唯谨,一村之人皆必乐从其教,此亦今日设学一大关键。乡学从此始。” [4](v62-p418)所谓姆教亦即女师妇道之教。认为如果妇女能识字,则孩童十岁之前,在家庭就受到启蒙教育,这是教育的始基。此外,《学记臆解》对于《学记》的解释也有一定新意。例如,先秦典籍阐述礼乐,大多重乐轻舞,只论乐具陶冶情操、和谐社会的功能,却不与舞蹈相联系。刘古愚说经,不仅注意到了舞蹈,并且认为舞蹈可以强健筋骨,身体健康也是圣王立学之本意。由此出发,刘氏主张今日学校须有舞法,宜以军营步伐定为舞列使习之,以健筋骨。这种说法既有经典依据,也有现实意义,很有道理。

二、《尚书微》《立政臆解》中的君主立宪思想

有学者研究表明,在刘古愚思想形成过程中,他与康有为、梁启超的书信交往,具有重要作用。[5]在政治改革方面,与康梁一样,刘古愚是主张君主立宪的,因此,为了宣传君主立宪的维新变法思想,刘古愚精心挑选了儒家经典中讲王道的《尚书》以及《尚书》中的《立政》篇分别作了现代诠释,以便通经致用,救亡图存。

1.《尚书微》中的有限君权思想

刘氏对《尚书》的诠释,主要是围绕君主权力展开的。

首先,刘古愚反对古代君主专制制度,主张君权的行使应具有一定的公开性。其所谓“君权不能不公于人”,即是一种有限君权的主张。在他看来,古代政治中出现的暴君暴政,并非出于这些统治者自身的邪恶,而是君权“不公于人”所致,故天子应当“公权于民以会同持天下之政”,主张君民共治天下。他说:

此篇及《微子》《牧誓》等篇言纣恶不过酗酒、听妇言、废祀、所用匪人而已,是纣恶亦臣下为之。子贡云纣之不善不如是之甚,非故为纣出脱也。故君权不能不公于人,先能公于进退人才,则天子亦可世及,在位无长恶。逢恶之人,虽桀纣之恶不能遍及天下。[4](v268-p352)

夫周公营洛谓有德易以兴,无德易以亡,不欲后人据险自守,以久暴虐其民,故公权于民,以会同持天下之政,天子不能以一人之私乱天下,而诸侯亦不能以一人之私乱于一国也。[4](v268-p379)

其次,在反对绝对君权的同时,刘古愚又反对一切决策皆由庶民,主张威福之权操于王者,主张由君、民、卿士共议国是。他说:

庶人应受治于上,上之所为不足以服民心,民皆起而非议之,其议虽正,然天下之公是非不明于朝廷,仅存于庶人之口,以下议上,不得不谓之僭。人人议之,必不能尽归于正,则又忒矣。臣之作福作威,皆所以为一身窃玉食也,而遂坏天下之风俗而使之乱,故天下归往之谓王,威福之权必操之协于皇极之王者,而天下始定矣。[4](v268-p356)

三占从二,今西国议院以与议多寡定从违,即此意。[4](v268-p356)

然则国家有事,君臣于民之议论固可鼎足而三,君以位尊,民以众胜,卿士则在位于众之间。今西国议院以君从其议者准若干人,其法与此同,而彼不决之神,不如中法之详密无弊也。[4](v268-p357)

第三,刘古愚批评嫡长子继承制,主张传子与传贤并重。他认为,传子不传贤是私天下时代的产物,在夏代就已经开始了。但是,这种制度一开始就有问题,“传子之局甫开,争之者即为吾子,于是欲以天下私其子,必并子之贤否不论,而为立嫡之法,乃可以息争,以至于桀,而夏之局终矣。”“且天子世及,诸侯亦必世及,天子不能世世皆贤,大臣亦不能世世皆贤也,而世家之祸兴,《盘庚》是也。嫡子皆可有天下,而夺嫡之变起,《高宗彤日》是也。嫡,则虽以纣之恶而为君;非嫡,虽以薇子之贤而出逊,比干死,箕子遁,牺牲被窃,祖宗早已不祀。商之局终,而武王又以兵起矣,假使传子之局仍可传贤,薇子、箕子、比干之贤皆能有国,而商祖宗之祀自可绵绵不绝。”[4](V268-p353)

2.《立政臆解》中的宪政改革思想

先秦儒家文化强调德治,主张道德的全覆盖,主张道德面前人人平等,因此,强调修身和人治。西方启蒙文化强调法治,主张法律的全覆盖,主张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因此强调制度与法治。对此,刘古愚也有认识,并力图变中国的德治为法治。他认为,西洋新出宪法中的基本原理其实我国古代就全部具有了,我国古代的法治思想都在《尚书》二十八篇之中,如果说《洪范》是我国古代的宪法,那么,《立政》则是周公治天下的总要纲领,它是我国“古代宪法之鼻祖”。因此,刘古愚对《立政》篇的诠释,其核心思想是寻找西洋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理论与古代王道的相似性,进而论证宪政改革并不与儒家王道思想相冲突。

首先,刘氏认为,西国宪法全以主治、行政、议法三权相维持,而这种思想早在周公所作的《立政》篇中就有了。他说:

西国宪法全以三权相维持,谓主治、行政、议法三权也。[4](v268-p384)

《史记》云成王在丰,天下已安,周之官政未次序,于是周公作《周官》,官别其宜,作《立政》,是《周官》以次序官职,《立政》特别其宜耳。别其宜,即分为主治、行政、议法三大纲之谓。[4](v268-p383)

西国新出之宪法精理吾国古亦有之,《尚书》二十八篇阐此无余蕴矣,而《立政》一篇尤重用法,为宪法之鼻祖可也。西国所谓宪法即中国所谓《洪范》以知人安民平治天下之道也。……呜呼!吾中国宪法尧舜禹皋创之,汤文武周公承之,孔孟修之,明备于《尚书》,桀纣幽厉不能亡者,经祖龙虐焰销蚀沉毁,遂至湮埋两千余年之久,今为西人所迫,道始大明,乃求法于西国,是弃祖父膏腴之业而不耕,而甘行乞于市以求延残喘也,岂非大可痛心之事哉![4](v268-p383)

其次,刘氏也从民权、选举、职官、君主责任等具体细节入手,对宪政的合理性进行了阐述和论证。他说:

叙三代立政皆从上帝说入,禹汤文武皆以民为天也。故以敬天之心敬民,即以敬民之心求知人以立政之安也。[4](v268-p387)

从起至此为一段,历叙禹汤文武以人立政心法精神无不注于知人。禹谟知人安民之旨也。西国有大事开议院必先公选举议员,亦此意也。[4](v268-p388)

常伯,如西国之君相及上议院,勋贵为之,故曰伯。伯,长也,把也,谓主持政事也。常任,即西国行政之官,谓常任事也。准人,则西国下议院,以国人之公论议定宪法而行之。准人情以为法也。[4](v268-p384)

此节总言有周一代设官之规模,作三事,分为三大纲,以统内外之政也。任人,常任,即所谓行政任事之官也。前以常伯居前,此以牧居后者,王朝立法主治在于天子,此既言牧则为分土君民之诸侯,以为外官,故后之。且法既定,人君主持于上,反无责任,责任在行政执法之人,此亦如近日西国君主宪法之国,国君无责任,故后之也。作三事,谓各任其事,不相统属,不相侵越,而相维持也。[4](v268-p388)

文王不敢下侵庶职,惟于有司牧夫训敕用命及违命者而已。按:此制如英国宪法君主不得掌立法行政司法三权,而独有提议、裁可、公布等权而已。庶言即立法者,谓本庶人之公议以制定法律也。庶狱即司法者,谓持制定之法律以督其行也。庶慎即行政者,谓遵法以实行于国也。罔攸兼者,即所谓无总三权之权,亦即所谓君主无责任也。君主之责任,大臣代负己之责任。故君主不能不监督之。此节事训用违,即监督之意,亦即各国宪法所谓君主有提议裁可公布诸权之意也。此政所以能立之本原。罔攸兼于庶言,是非决于公论,不钳国人之口以为法也。罔攸兼于庶慎,则任人而非任法,人君不亲细务,而务知393人,无丛睉之忧而事无不理矣。[4](v268-p394)

在西方政治中,君主立宪制又称虚君共和制或立宪君主制。这种政体的前提是保留君主,同时又限制君主权力,实现事实上的共和政体。就属性而言,君主立宪制是对君主独裁制的妥协与改良,因为君主立宪制最大程度的保留了君权利益,所以,这种政体往往含有保皇与民主的双重性。在晚清时期,康有为、梁启超、刘古愚等维新派人士领导的维新运动和戊戌变法,所要建立的国体即是君主立宪制。就上引经说看,其中虽然不无穿凿附会、似是而非之说,但刘古愚对于西洋君主立宪制的了解大体准确,他的经说大义也与经典本义有较好联系。

三、《大学古义》中的经世思想

《大学》是小戴《礼记》第四十二篇,其特殊之处是它名列《四书》之首,是宋明理学家最为推崇的儒家经典。即此而言,刘古愚《大学古义》与其说是经学,还不如说是理学。

刘古愚《大学古义》的古义,可以分为两大方面:一是基于阳明心学立场对《大学》古本的坚守;一是基于经世致用立场对《大学》可用思想的中西会通。当然,在具体诠释过程中,这两个方面是交织在一起的。也可以说,《大学古义》是刘古愚儒学中理学与经学的交会点。

1.《大学古义》对古本《大学》的坚守

在理学史上,《大学》有两个版本,一个是朱熹修改本。一个是未经朱熹修改的古本。王阳明作《大学问》,使用的是古本。在清代官方尊崇程朱理学的情况下,人们不敢公开支持阳明心学,那么,学者对《大学》朱改本还是古本的选择,就成为程朱理学与陆王心学的重要分水岭。朱熹改本与阳明古本不仅存在着文献上的差异,也存在作思想上的不同。朱熹认为,《大学》虽然重要,但有一些文字的脱文错简,因此,他不仅对《大学》作了注释,而且还对《大学》作了分章,补充了《大学》的传。更为重要的是,朱熹认为《大学》有错简,即旧本对诚意的解释在文中所处的位置不对,不应放在格物、致知之前,故应将诚意后移至解释正心之前。究其主旨,是突出即物穷理、格物致知的功夫,严格规定格致诚正必须依次循序渐进,不可跳跃。但在心学家看来,古本《大学》既无脱文,也无错简,朱子改本以理在物而不在心,视格物致知为始功,反启后世学者泛滥于外之弊。他们认为,人之本心自明,不必以格外物为诚意前提,主张向内,即自家身心上用功,故推诚意为“大学之要”试图以古本取代朱子的改本。[6](p312)

在《大学》版本问题上,刘古愚一方面主张古本是完整的,不需要加以改动和补充,一方面又认为古本的“亲民”与“改本的“新民”说均可通,但亲民更切近王道本源。他说:

古本文义文气原无阙脱错乱也。[7](p10A)

从古本,亲民当如字读。从朱注,亲民当作新民,两解均可通,而新民不如亲民之义精深宏大。[7](p2B)

人惟视民不亲,故忍以法术愚民,刑威迫民,后世一切猜防民之霸政,皆由视民不亲而生,故亲之一字为王道之本源,改为新,则王道之作用也。[7](p2B)

故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也。亲民之亲首节必须作字解,不必易作字,不必深看,即是与物相接之意,不离民物遁空寂以明明德也。[7](p8A)

对于大学次第究竟是起始于诚意还是格知,刘古愚明确指出大学之道以诚意为本。他说:

观于夫子论无讼不在听断其词而在大畏其志,则大学明王道以诚意为本可以恍然矣。[7](p17)

明明德于天下,不过与天下同诚其意而已。……故大学之道以诚意为本,能诚意者,则握其本以为之,而明德明于天下矣。[7](p22)

《大学古义》中的这些主张,说明刘古愚对《大学》的诠释,是以阳明心学一派的。同时,也应指出,刘氏对“诚意”的阐发,在很大程度上是受了明末王学殿军刘宗周“诚意”说的影响。刘宗周尝谓:“意诚,则心之主宰处止于至善而不迁矣。止善之量,虽通乎身、心、家、国、天下,而根据只在意上。”[8](V1-P250)

2.对《大学》固有经世思想的中西会通

《大学》言王道政纲虽有所谓三纲领,实则止于修身与民本两条。于此两条,刘氏更加重视的是民本。就当日中西文化交融的背景看,民本与民主虽有差别,但二者都主张以民意作为施政根本,自然方便维新者的附会。在刘古愚,似乎以为可以据古代中国的民本而开出近代西洋之民主。因此,其《大学古义》多处竭力阐发亲民思想。

关于亲民。刘氏说:

大学之道是由明德以亲民之路,明德不亲民,即无道,故大学之道生于民,无民即无道。……圣贤立学之意凡以为民也。学者有志于学,须立地有民胞物与之量方可言学。[7](p2A)

明德至善之地仍在亲民上见,不亲民而空自明其明德,其明于何见之?即不明,亦何从知之?[7](p3A)

人惟视民不亲,故忍以法术愚民,刑威迫民,后世一切猜防民之霸政,皆由视民不亲而生,故亲之一字为王道之本源,改为新,则王道之作用也。[7](p2B)

至平天下章,则以好恶之正则归之民,而以王者之好恶同之,明德为人所同得,取天下人之好恶以为我之好恶,以之修政刑理财用人,无一不当于人心,而天下平矣。[7](p28A)

好恶同民,即为民之父母,而配上帝。不同民即失众之独夫,而为天下戮。[7](p35)

同时,《大学古义》也着力阐发了《大学》中许多涉及国计民生的实学思想,其中,《大学》的生财思想,尤其为刘氏所关注与阐发。他说:

平天下在平天下之情。情者,人与人相接之情。人与人相接,不能不假于物,其所假之物,则财是也。财不能养人之欲、给人之求,则人患兴,未有能平天下者也。天地之大德曰生,既生人必生物以养之,圣王散财以聚人,而正辞禁民为非之义专归于理财。……故圣人参赞化育必在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方能生财以养给人之欲求而平其情也。[7](p35)

以人情物理言之,其为人人所欲为之事需财用必多,其非人人所欲为之事则无所用财,故财者人之生机即天之动机,无财富用则人事绝、天理灭矣。[7](p36A)

生财则须以人力补天地之缺陷,如羲农以至尧舜之所谓则可也。孔子曰来百工则财用足,又曰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子夏曰百工居肆以成其事。君子学以致其道,《礼》称火化之功用,《易》述十卦之制作,子贡欲用桔槔,夫子特短右袂,圣门论财用,未尝斤斤于理之而不能生之也。今外洋机器,一人常兼数人之功,一日能作数日之事,则真生众食寡、为疾用舒矣。[7](p37)

先秦儒家并不摒绝富贵,孔子浮云说,只是反对不义之富贵;孟子王何必言利说,只是反对统治者的聚敛。然而自西汉董仲舒严辨义利以来,至于宋明,则以致富为人欲之私而厉禁,故义利不两立,不言利遂成儒者之尚。出于救亡图存的目的,刘古愚竭力发挥《大学》生财有大道的思想,力图移风易俗,为自己实业救国、工艺救国的主张张目,这恐怕也是他写作《大学古义》的初衷之一。

四、刘古愚经学的释经方式与诠释特点

自1840年鸦片战争以来,中国日益陷入西方列强瓜分蚕食、亡国灭种的危局之中。此种危局,尤以1895年的中日甲午战争为烈。在甲午战败之前,尽管国难深重,但对陕西等内陆省份的冲击并不大,当时士人的著作对此鲜有提及即是明证。甲午战后,亡国灭种的危险渐为陕西等地的知识分子所认知。刘古愚的经学,正产生于国家危难、救亡图存成为近代中国历史使命的背景下。因此,通经致用,中西会通,救国强国,就成为刘氏经说的主要特点,这也使得刘氏经说带有浓郁的新学西学色彩。《清儒学案》说刘古愚“究心汉、宋儒者之说。尤取阳明本诸良知者归于经世,务通经致用,灌输新学、新法、新器以救之。以此为学,以此为教。”[3](P7365)这个说法无疑是十分正确的。就理学而言,刘古愚认同王阳明致良知、知行合一诸说而归于经世,属于晚清理学中的经世一派。就经学而言,刘古愚的经学也的确富有“通经致用”、救亡图存的新学旨趣。

传统经学的解经方式主要是对经典文字的训诂解释,亦即说文解字的工作。这种学问在清代乾嘉时期又演变为一种遍及名物、典制、历史、地理的考据之学。这都属于一种比较疏离于现实社会的纯粹书斋里的学问。但是,在救亡图存成为近代中国历史使命的大势下,为学问而学问的注经方式已经不能适应社会现实的要求了。因此,包括刘古愚在内的许多经学家,其说经方式也就难免在经世致用的大纛下,走向托古改制、穿凿附会、以经术发政论的道路。这样,他们的经说实际上也就成了传播西学新学的借径与工具。梁启超说:当是时也,“有为、启超皆抱启蒙期‘致用’的观念,借经术以文饰其政论,颇失‘为经学而治经学’之本意,故其业不昌,而转成为欧西思想输入之导引。”[9](P6)“而一切所谓‘新学家’者,其所以失败,更有一总根原,曰不以学问为目的而以为手段。”[9](P98)就此而论,若以纯粹学问的角度看,刘古愚的经学著作也难免有“借经术以文饰其政论”的致用特征,但是,我们也应看到,刘古愚的经说,毕竟还是有学问根柢在那里,也并非全然是为致用而说经的臆解。民国二十六年宋联奎等为刘古愚《尚书微》所作的《跋》就说:

先生之学推重姚江,会通闽洛,不分门户,专以致用为期,即如斯编,解《牧誓》谓夏以传嫡亡,商以传嫡及兄弟亡,使传子之局仍可传贤,而祖宗之祀可绵绵不绝。解《洪范》谓:天欲开文明之治,鲧不顺而导,禹举鲧所湮(土旁)者为之通,迎天地新机而大启之,洪水以治,彝伦以叙;解《金滕》谓:周公践祚居摄为君薨常礼,流言所云公将不利于孺子,将者,不利之事尚未见,并不以践祚居摄为非。至论武王誓师及庸蜀羌髳,谓夷狄可进于中国,又以周公营洛不欲后人据险自守,故公权于民以会持天下之政,皆绝大议论,通古贯今,自来《尚书》今古文家之解释逊此远矣。近人著《关学宗传》称先生讲学直指本源切于世用,与黄梨洲颜习斋颇相暗合,今即是编观之,不其然哉![4](V268-P380)

通观刘古愚的经说,宋联奎的这种说法当然也是有道理的。

参考文献:

[1]梁启超:梁启超全集[M],北京:北京出版社,1999.

[2]蒙文通:蒙文通文集[M],成都:巴蜀书社,1995.

[3]徐世昌等:清儒学案[M],沈芝盈等点校,北京:中华书局,2008.

[4]丛书集成续编[M],台北:台北市新文丰出版公司,1988.

[5]王天根:西北出版中心味经刊书处与维新氛围的媒介构建[J],《史学月刊》,2009(10)

[6]史革新:清代理学史下卷[M],广州:广东教育出版社,2007.

[7]刘古愚:大学古义[M],民国思过斋鋟版。

[8]黄宗羲:黄宗羲全集第一册[M],杭州:江西古籍出版社,1986.

[9]梁启超:清代学术概论[M],朱维铮导读本,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

本文援发表于《唐都学刊》2016年第1期。

作者简介

   赵均强,西安文理学院长安历史文化研究中心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古代学术史、思想史。先后在《宗教学研究》《历史教学》《周易研究》《孔子研究》等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性与天道以中贯之——刘沅与清代新理学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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