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环境法 | IUCN关于2022年奥斯陆国际环境法会议的报告
2022奥斯陆国际环境法会议(Oslo International Environmental Law Conference)于2022年10月3日到6日在挪威奥斯陆大学法学院举办,为期4天。会议旨在反思国际环境法在关键十年中的重要性。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简称中国绿发会、绿会)国际部长期关注国际环境法,将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关于此次会议的报道分享如下,供国内法学界人士参考。
作为IUCN成员,此前在2022年4月份,“海洋与湿地”(OceanWetlands)小编曾经收到过这次会议的邀请。当时了解到,这次会议的主题主要有三个(请注意,联合国海洋法是其中之一):
1. 环境法治的变革力量(The transformative power of the Environmental Rule of Law)
2. 如何加强多边环境协定有效性、影响和结构性挑战(How to strengthen Multilateral Environmental Agreements?: Effectiveness, Impacts and Structural Challenges)
3. 转变海洋治理:《海洋法公约》作为“活”的工具(Transforming Ocean Governance: UNCLOS as Living Instru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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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
关于2022年奥斯陆
国际环境法会议的报告
总共超过400人参加了在挪威奥斯陆大学举行的2022年奥斯陆国际环境法会议。在会议的头两天,参会者讨论了应对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丧失和污染等全球环境挑战的变革性法律工具; 伴随这一转型的治理方法; 司法机构的作用; 以及多边环境协定(Multilateral Environment Agreements,MEAs)当前面临的挑战和机遇。
世界自然保护联盟世界环境法委员会(IUCN World Commission on Environmental Law,WCEL)主席Christina Voigt教授在开幕式上强调了法律改变人类行为的变革力量。正如Voigt教授所指出的,2022年对于国际环境法(International Environmental Law,IEL)和治理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一年,因为我们迎来了重要的周年纪念日:1972年斯德哥尔摩会议50周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the 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the Law of the Sea,UNCLOS)通过40周年,《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Rio Declaration)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和《生物多样性公约》(Convention on Biological Diversity)通过30周年。尽管有这些国际努力和许多其他努力,但我们目前正面临着一系列环境挑战,使我们离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等国际承诺越来越远。但我们仍有机会通过变革性变革来扭转这些挑战。在这方面,法律有可能成为在不同规模上进行这种变革的有力工具。Voigt教授向听众提出了两个指导性问题,这两个问题将为接下来的会议定下基调:“这些环境挑战能否通过现有的法律工具解决?法律需要什么作为变革的催化剂?
挪威外交部长Anniken Huitfeldt阁下在开幕致辞后强调,为了克服环境挑战,我们需要进行系统性变革,加强环境法的作用。
奥斯陆大学法学院院长Ragnhild Hennum教授补充说,这些变化应利用现有的法律文书,并辅之以不同的执行工具,如筹资和能力建设机制。这也符合世界自然保护联盟主席Razan Al Mubarak女士所强调的:既需要财政支持,也需要环境法规,同时还需要知识和能力建设。今天,有176个国家制定了环境法,许多国家已经在其宪法或国家框架中承认享有健康环境的权利。
法律在应对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丧失和污染这三重地球危机的斗争中将发挥什么作用?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执行主任Inger Andersen强调,需要创新和重新定位我们的优先事项,通过将环境置于法律的中心,生态完整性和地球边界以及充分的代际公平来更好地保护地球。
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署长Achim Steiner先生在发言中谈到了三个关键重点领域:确保保护和正义的下一代问责工具、将性别观点纳入主流以及人权机构在促进健康环境权方面的作用。
在这方面,世界自然保护联盟世界环境法委员会(IUCN WCEL)名誉主席Parvez Hassan认为,最近联合国大会(UNGA)关于清洁、健康和可持续环境权的决议可以成为将许多国际软法律文书纳入多边环境协定(MEAs)的催化剂。正如卢旺达共和国司法部长兼总检察长、东非法院前院长Emmanuel Ugirashebuja所强调的那样,法律的作用还应伴之以政治意愿,这是应对环境挑战的关键因素。
在第一场会议主题演讲中,Patricia Kameri-Mbote教授指出,许多多边环境协定(MEAs)是在过去五十年中制定的。然而,这一过程与当今环境问题的增加成反比。联合国减少灾害风险办公室(减灾署)从2020年到2022年记录了175次灾害。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生活应该得到更大的回应,不仅要防止而且要制止这种灾难。行使程序性权利(例如,获取信息、公众参与和诉诸司法)对于应对三重地球挑战至关重要。世界自然保护联盟世界环境法委员会副主席Ayman Cherkaoui先生回顾了这一论点,他强调了去年7月通过联合国大会第A/RES/76/300号决议后在享有健康环境权方面取得的积极进展。他还强调,本次会议需要确保做出有影响力的回应,以应对三重全球挑战。
(First Plenary Roundtable)
各种工具可用于应对当前的全球环境挑战。在题为“全球环境挑战与环境法治:不同观点的交流”的第一次全体圆桌会议上,发言者讨论了国际法律秩序的许多挑战和机遇。可执行性和在地方一级充分履行国际义务的问题是小组成员强调的挑战。另一方面,小组成员还强调了克服这些挑战的各种机会,例如青年和非国家行为者的作用、促进法律指标、促进公司责任以及促进和发展参与权。因此,第一次全体会议的发言者认为,法治将环境需要与法律的基本要素结合起来,为改善基本权利和义务并使之相互联系提供了基础。
(Second Plenary Roundtable)
多年来,该法律一直被认为是一种社会工程工具。它给社会带来秩序,限制权威的权力,解决冲突。然而,它很容易发生变化,因为它无法轻松快速地应对新出现的问题,如环境、经济外部性和技术进步。这种脆弱性在流行病期间尤其明显。第二次全体圆桌会议的发言者建议,应改革法律制度,以解决三重地球危机。这可以通过采取以生态为中心的方法,尊重人权和民主来实现。此外,将代际公平等可持续发展原则纳入主流,并在新案例中寻求对国际义务的解释至关重要。
(Third Plenary Roundtable)
“国际环境法(IEL)有多强大?”是第三次全体圆桌会议向小组成员提出的问题。全体圆桌会议思考了独立版权单体化的挑战、对现有多边环境协定的影响,以及国家层面的执行不足。这对国际环境文书的效力有影响。缩小差距可以通过多边环境协定的协调、诉讼和习惯国际法等工具来完成。虽然小组成员强调了IEL的变革力量,但他们也反思了其作为催化剂的作用。还强调了国际法不同领域和制度之间的协同作用,即人权与环境以及贸易与环境。因此,实施和遵守将受益于在IEL内部实现一致性。
(Fourth Plenary Roundtable)
第四次全体圆桌会议由Antonio Herman Benjamin法官主持,汇集了来自世界各地的著名法官,讨论司法系统如何带来系统性变革。所有小组成员一致认为,法官在解释国际环境法原则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当法律存在不完善时,法官可以通过深入研究人权法、宪法规定和更扎实的法律来缩小差距。根据小组成员的说法,法官在这样做时需要具有创造力,进步性,并且始终站在环境一边。例如,法官在处理案件时可以使用技术来克服程序挑战。此外,法官可以以新的方式看待旧的法律和法律原则,以取得突破。最后,法官可以参考其他国家的裁决,因为这可能有助于为国家判决提供信息。
作为一项总体结论,会议的头两天取得了丰硕成果,不仅在查明新出现的全球环境问题和法律挑战方面,而且在制定处理这些问题的法律方法。这推动了人们反思法律如何为全球环境保护做出贡献,因为今年国际环境法(IEL)取得了巨大的发展。展望未来,国际环境法有潜力在开发新的工具和方法方面继续取得进展,以解决全球环境问题并促进变革,同时继续反思我们迄今为止走过的路。
(译文仅供参考)
编译 | 开心
审核 | 绿茵
【会议背景介绍】
2022年是环境法制定的几个重要纪念日:《关于人类环境的斯德哥尔摩宣言》和1972年环境署成立50周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40周年,《关于环境与发展的里约宣言》和《里约公约》(UNFCCC、UNCBD和UNCCD)30周年。
这些周年纪念日为人们提供了一个适当的时机,让人们反思法律在带来应对气候变化、自然破坏和污染等环境危机所需的变革性变革方面的力量,促进所有部门和层面的必要系统性变革。它邀请就当前立法或诉讼的充分性、有效性、合法性和公平性进行批判性陈述,考虑到气候变化、自然衰退和污染带来的挑战。需要解决的一个核心问题是:“能否通过使用现有的法律工具来解决这些挑战?”它将探讨法律应对这些挑战的可能性和新出现的法律工具,以及限制和缺点。此次会议旨在汇集创新的学术法律思想和实践,探讨如何改进、改进、修改或改变法律工具。法律需要什么来作为变革的催化剂?会议的重点是认真分析环境法。然而,其他法律领域,如人权法、贸易和投资法、商法、刑法、民法、外层空间等,在转变社会以应对重大环境挑战方面也发挥着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