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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会风光电自然保护工作组就“海上可再生能源开发中的数据共享”提交2条建议

Yanjun Xu 海洋与湿地
2024-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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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联合国全球契约海洋管理联盟呼吁就“实现海上可再生能源开发中的数据共享”(Enabling Data-Sharing in Offshore Renewable Energy Development)公开征求意见。该文件概述了一组关键要点和建议,以帮助政府、公司和数据平台更好地共享海洋数据,特别是海上可再生能源(ORE)行业收集的数据。

图源:联合国全球契约海洋管理联盟

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简称“中国绿发会”、“绿会”)风光电自然保护工作组积极参与联合国全球契约海洋管理联盟的磋商文件的建言献策,提交了2条建议。

建议1:充分利用全球公共数据库的生物多样性信息,例如全球生物多样性信息网络(GBIF)。


【理由】全球许多公司和机构越来越关注如何更好地共享生物多样性数据。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估(EIA)等项目前,通过利用早期数据收集工作中的现有生物多样性信息,可以实现长期的成本节省。这样的数据不仅可以提供有关特定物种在特定地点和日期出现的证据,还有助于更好地了解项目区域之前就存在的自然遗产。全球生物多样性信息网络(GBIF)作为一个政府间的机构,已经在这方面做了许多的工作。因此,实现海上可再生能源开发中的数据共享计划,可以直接与GBIF合作,免费获取数据。中国绿发会也建议United Nations Global Compact Ocean Stewardship Coalition与GBIF建立合作伙伴关系。

建议2:不光要做一个best practice,还要列出最差实践,以警醒、鞭策有关各方 更好地改善海洋数据共享;协调跨国界支持知情决策和更好的海洋管理。


整理:YJ
审核:Lin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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