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缺水地区投资湿地公园:形象之举还是资源之浪费?警惕“新形象工程”!
近期,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了《关于坚决纠治部分地方基层搞“新形象工程”问题的工作提示》,引起了各地的高度重视。所谓“新形象工程”,就是指在财政吃紧的情况下,一些地方政府仍然推行一些非必要、非急需的项目,其形式隐蔽、名目巧立。针对这一问题,纪委监委提出了八个方面的纠治重点,要求深入基层调查核实,切实了解情况,以便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
笔者尤其关注到第二个纠治重点:严重缺水地区高成本建湿地公园。
在这样的地区,政府投入大量资金兴建湿地公园,但却面临着水资源极度匮乏的困境。这种行为被形象地称为“新形象工程”,意味着政府为了提升形象,而不顾实际情况和民生需求,盲目进行投资。
我们要明确认识到,严重缺水地区建设湿地公园的行为确实是不合理的。湿地公园的建设,往往需要大量的水资源支持;而在缺水地区,这种行为无疑是在浪费有限的水资源。地方应当优先考虑民生需求,而不是为了形象而铺张浪费。此举不仅对财政造成压力,更严重影响了民众的生活。
此外,严重缺水地区建湿地公园的高成本,也是需要引起关注的问题。在资源匮乏的地区,地方应当更加注重资金的合理利用,而不是将大量资金投入到一个不切实际、所谓的“仿照水乡风光”的项目中。这不仅是对财政的挑战,更是对纳税人利益的不负责任。如何让每一分钱,能够最大程度地造福民众,这是地方发展决策需要重视和考虑的问题。
严重缺水地区高成本建湿地公园的行为不仅是一种浪费,更是一种对民生的忽视和对财政的挑战。毕竟,地方的形象不是靠奢华的项目堆砌出来的,而是靠实实在在的民生工程和务实的政绩来积累的。在面对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如何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应当坚持务实的原则,聚焦民生需求,切实解决实际问题,而不是沉湎于形式主义。只有这样,才能牢筑良好的地方可持续发展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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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沈一杭
编辑 | Samant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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