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律师风采系列(23) |广州最美律师胡芳军:不忘初心,在职工维权路上砥砺前行
1979年,中国的律师制度恢复重建。弹指一挥间,已经走过整整40个春秋。40年前,在党中央领导下,律师制度恢复重建,开启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发展的新阶段。40年栉风沐雨,我国律师事业从小到大,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广州律师人数也从1979年设立广州市法律顾问处时仅有的20名发展到如今的15570名,行业规模发展壮大,跃居全国省会城市之首。广州律师队伍已成为推动经济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在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动法治中国建设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作用。
近期,广州律协在微信公众号推出“广州律师风采”系列故事,为您全面深度呈现广州律师在涉外法律服务、参与社会治理、专业化建设、法律援助、参政议政等方面的工作成效,分享他们与祖国共成长、与律师行业共发展的精彩故事,展现广州律师的风采。
胡芳军律师,北京德和衡(广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擅长执业领域为劳动人事社保、合同协议条款、建设工程等,广东工会法律服务团首批成员之一。2012年获评首届广东省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获授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2015年获评广东省首届维护职工权益十佳律师、广东省劳动模范,2017年获得第六届“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称号,2018年获评“广州最美律师”。
作为广东工会法律服务团首批成员,我从事维护职工权益工作已十年有余,回首这些年的经历,颇多感慨……
内心深处济弱扶困情结
让我与工会这个职工维权平台结缘
我与工会这个职工维权大平台的结缘源自一起员工工伤案件。当时律师执业不久,一个朋友的远房亲戚在皮革厂工伤死亡,要我帮其亲属维权,我代理案件后发现,该员工父母双亡,其姐姐精神病多年前已经离家出走,其工伤死亡后仅留下一个10岁的弟弟无人照顾,寒冬腊月仅穿一条单裤和拖鞋,该员工弟弟的悲惨情况触动了我内心深处的济弱扶困情结,如果正常代理其弟弟根本无法支付律师费用,因此,我想到了广东省总法律维权部,经过沟通后,省总法律维权部指派我担任该案件的法援律师,我在依法为该员工弟弟取得30万元工伤待遇赔偿后,建议当地村委会以其弟弟名义开立专门账户,资金的使用要受到村委会及员工原企业的监管,确保该赔偿款能用于该员工弟弟的学习与生活。同时,在工会与我的提议下,该企业老板及员工为该位员工弟弟募捐,我也捐出了1000元的爱心,共为该员工弟弟募得3万元,并将其作为专项基金,妥善解决了其弟弟的学习及生活问题。
通过该案例,我深深意识到,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但工会这个平台在工人维权方面有着得天独厚的天然优势,要想帮助更多的弱势职工,我必须将自己的专业优势与工会维权平台结合起来,因此,2009年初广东工会律师团成立,我积极加入,成为首批成员,从此走上了工会律师帮职工维权的公益之路。
帮助职工的满足感
让我在一线职工维权工作中乐此不疲
加入工会律师十多年来,从个人单打独斗,到建立起十余人的职工维权团队,我一直坚持在职工维权工作的第一线,有人问是什么让我坚持下来,我想说是职工发自内心地感谢和认同,这种来自职工朴素而真挚的情感以及他们对工会律师的感谢和认可,是我在代理其他案件时无法感受到的。我记得代理一名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农民工维权案件,那个案件耗时两年,最终我帮当事人争取到了60多万元的赔偿款。拿到赔偿款后,年龄跟我父辈相同的当事人千恩万谢,说感谢工会和律师,让他感受到了法律的尊严和正义,那种朴素的感恩心理,让我感觉很亲切,也很快乐。
同时,也让我认识到,相比起其他的法律当事人,职工尤其是农民工更需要律师的法律帮助,因此在日常职工维权工作中,我也尽自己最大努力,为困难群众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在省总工会信访室值班期间,多次遇到困难群众来寻求法律咨询及援助,尤其是那些外地的困难职工,我及团队成员不仅详细向他们提供法律咨询,对符合法律援助的职工积极申请法律援助,同时,还自掏腰包帮他们购买盒饭及返程车票,让他们感受到了工会及工会律师的关心和帮助,让困难群众深深地感受到了工会及工会律师的温暖及情谊。
劳资纠纷调解坚持维权维稳相结合
实现劳企双赢
在东莞富拉马斯公司300员工停工维权事件中,为了逼迫工人主动辞职,企业将工资由计时制改为计件制,工人们的工资由此大幅减少。企业变相逼辞退行为引起工人强烈不满,300余工人集体停工停产,并做出封堵厂门、冲击办公室等过激行为,极有可能演变为群体事件。受广东省总指派后,我带领其团队成员,与省总应急分队领导一起,奔赴东莞,一边在工人群体中宣讲法律法规,整理工人诉求,引导工人合法维权,避免事态激化;一边带领工人代表与厂方进行多轮谈判,据理力争,毫不退让,经过多轮艰苦谈判,最终双方达成补偿方案,企业恢复正常生产,参加维权的员工,其中175名与企业协商解除劳动关系,领取补偿金近300万元,其余员工选择留守企业,顺利恢复生产。纠纷得到圆满解决,实现了企业和职工的双赢。该案例是广东《劳动合同集体协商条例》出台后的首个案例,也入选当年省总法律工作部经典维权案例。
在该案例中,在我们介入之初,工人对我们工会律师并不认可,我在宣讲法律时承诺不拿企业和政府一分钱,同时公布自己办公和家庭地址,迅速取得了工人的认可,事后,听说我是发高烧期间在帮职工维权,富拉马斯的员工听说后不顾我的再三劝阻,在事件解决后第二天派工人代表来广州看望我并给我和省总工会送来了锦旗。
近年来,受产业升级,外部环境影响等原因,广东劳资纠纷处于高发状态,受省总工会委托,我及团队成员多次在职工停产罢工、围堵厂门、拒绝谈判甚至扬言要发生流血事件的情况下,介入劳资纠纷现场调处。经过努力,95%以上的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和控制,较好地维护了职工合法权益,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创造了条件。自加入省总工会法律服务团以来,我及其团队共代理职工维权案例100余起,人数超过100人以上集体维权案例12起,共法律援助职工3000余人,为职工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000万元。
经得起繁琐
让困难职工同样感受到正义的温暖
坦诚地说,职工维权工作确实比较繁琐,历史遗留劳动纠纷更是如此。
比如诸某与广州军区后勤基地的工资待遇纠纷。诸某认为单位按临时工标准发放其工资,不符合同工同酬的要求。该案在劳动仲裁、一审、二审、再审中,均因超过劳动仲裁时效驳回诸某的请求。诸某自2004年5月起多次到北京国务院、中央军委、广东省政府等部门上访,但问题未得到解决。自2015年开始,诸某又多次来省总工会反映其工资待遇问题。
胡芳军律师在工地向工人们普法
为了妥善处理诸某的问题,我跟广东省总工会维权部领导多次到生产基地走访,了解案件情况,与单位负责人沟通,力求双方利益能得到平衡。同时,我们多次征询诸某的意见,为其解读相关法律规定,阐明其诉求已过时效的不利之处。当时,生产基地两任领导均已转业,但我专门去基地七八次,与单位领导保持良好沟通,同时,电话沟通数十次,详细阐明了劳动者诉求及法律依据。我们也查找相关法律规定,并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尽可能为单位处理方案提供相应法律支撑。由于我们作为工会律师的中立立场,为案件投入的大量精力,我们的意见也得到了单位代理律师的认可与支持。经过多方努力,最终诸某取得了27万元的赔偿款,历时10多年的遗留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获得了劳动者及用人单位的共同认可。
不忘初心
坚定走在职工维权路上
自加入广东工会律师团以来,我及其团队在信访室接待来访职工约7000人次,电话咨询8000多人次。同时, 积极参加工会、律协、司法局等部门组织的公益普法活动。据不完全统计,累计参与现场法律咨询和宣传活动30余场,直接受众达5万多人次;做客媒体答疑解惑20次,为提高职工法律意识不遗余力。
胡芳军律师荣获“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称号
2011年,作为广东工会律师代表,接受中央电视台访谈。2015年,获评广东省首届维护职工权益十佳律师,广东省劳动模范,2017年,获得第六届“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的称号;2018年,广州市律协成立30周年“最美律师”,这是对我以往工作的肯定,更是对广大职工维权律师工作的肯定。我想,作为职工维权律师,要经得起繁琐,耐得住寂寞,少算经济账,多算公益帐,少讲报酬,多讲情怀。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不忘初心,砥砺前行!
文 | 胡芳军
北京德和衡(广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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