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中小投资者案例汇编(2021)》发布,收录23个典型案例!
保护中小投资者是营商环境评价体系的重要指标,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是激发市场活力、优化营商环境的法治之义,是促进现代公司治理的关键环节,也是接轨国际商事制度,营造法治化、市场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近日,广州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了“保护中小投资者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保护中小投资者案例汇编(2021)》。
该案例汇编收录了典型案例23个,从制度建设、司法审判、行政监管、多元解纷、法律服务以及普法宣传等多个维度,全面展现了近年来我市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的法治理念、裁判规则、执法尺度以及创新举措,不仅有助于进一步提升我市保护中小投资者相关政策的知晓度,也为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提供新实践、新经验和新样本,具有重要的引领、指导和示范作用。
01
聚焦法治保障,为市场主体、中小投资者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 近年来,广州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牵头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和保护中小投资者指标工作。
在法治保障营商环境方面,起草制定粤港澳大湾区首个营商环境地方性法规——《广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一步完善了营商环境地方制度体系,对全市现行有效的82件地方性法规、109件政府规章、1544件规范性文件开展专项清理,及时修正不利于营商环境优化的规定。累计发布市场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处罚免强制事项245项。累计取消290项、重心下移2784项市级行政权力事项,清理106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公布取消市级证明事项384项、区级证明事项86项。为市场主体和中小投资者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 市司法局提出了“打造全国公共法律服务最便捷城市”的工作理念,进而明确了以“打造全国法治城市标杆、建设现代法律服务业强市”的“十四五”时期发展目标。
成立广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法治联合体;全国首创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全覆盖制度;首推行政执法数据年报公示制度、市场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强制清单;率先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推行律师调查令制度、实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律师驻队城管和律师调解模式全覆盖;首办中国广州法律服务交易会,首建“广州公法链”“广州法视通”“羊城慧调解”“企业健康指示码”等“智慧司法”项目,建立全国首家5G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首家涉外律师学院和首个市级新媒体“云普法”团队;打造天河、白云、南沙三大法律服务集聚区,建成广州律师大厦,成立“一带一路”律师联盟广州中心、广州国际商贸商事调解中心和广州国际商贸法律服务中心;参与举办中国法治国际论坛、世界律师大会等大型活动。
广州市荣获“法治政府建设典范城市”和“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城市”称号,2018年、2019年连续两年在法治广东建设考评中排名全省第一,南沙区获评首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
02
聚焦典型案例示范,充分展现广州市中小投资者保护成效
● 一是在制度建设方面,完善以《广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主的保护中小投资者地方制度体系,先后出台《关于复制推广“3+X”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衔接工作的意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涉保护中小投资者案件开通诉讼服务“绿色通道”的实施意见(试行)》等15项配套制度文件,为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和保障。
● 二是在行业执法监管方面,行政执法类的5个案例,突出体现了证券监管部门通过强化行刑协同执法、压实中介机构责任、精准问责“关键少数”等行政监管手段,有力打击了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内幕交易、短线交易等典型的资本市场违法行为,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有效防范化解金融行业风险,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 三是在司法审判方面,通过股东知情权、示范判决、虚假陈述、损害公司利益4类6个典型案例,展现了我市法院在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规范公司治理等方面的裁判理念和制度举措,特别是在加强股东知情权保护、提升群体性诉讼便利度等方面具有典型意义,有助于提高中小投资者行使合法权利的积极性,推动公司治理体系和结构的进一步完善,从而有利于资本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
● 四是在纠纷多元化解方面,所选案例体现了我市在积极探索和完善保护中小投资者多元纠纷化解机制的亮点成效。建立健全商事调解制度,成立广州国际商贸商事调解中心,目前已受理广州市两级法院委派和委托调解案件405件,涉及诉讼标的金额超过62亿元。上线全国首个“区块链律师调查令”平台,在查明案件事实、确保中立裁判、节约司法资源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得到了司法部等中央部委的充分肯定。同时,充分运用“互联网+”模式,进一步提升了调解质效。如“广州智慧调解”微信小程序、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多元纠纷化解平台(ODR平台)等线上平台已实现调解的可视化、移动化、智能化,从而突破时间和空间限制,灵活开展纠纷化解调解活动。
● 五是在提供法律服务方面,在市法援基金中专项设立“保护中小投资者”项目,针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利用关联交易侵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案件,为有需要的中小投资者提供法律援助,使更多的中小投资者在股东代表诉讼中获得专业的法律服务。建成全国首个“公法链”,全面实行电子司法鉴定意见书的服务和管理新模式。同时依托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先后开展了5GAR法律宣传、5G+VR超清直播等项目,助力广州打造全国公共法律服务最便捷城市。广州公证处推出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20项举措及应用场景,充分发挥公证的预防性机制优势,减少矛盾纠纷隐患,夯实资本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基础。
● 六是在宣传方面,连续两年联合广东证监局,于“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期间在广州塔塔身播放公益广告,增强中小投资者维权意识。充分利用“广州普法”微信公众号、抖音号等新媒体平台开设优化营商环境专栏,广泛开展专项法治宣传。联合广州广播电视台制作融媒体品牌栏目《营商论道》,通过邀请有代表性的企业家、政府部门官员、行业大咖、律政专家等,讲述创新创业故事,点评广州营商环境改革新举措,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浓厚氛围。广州中院发布《广州法院商事审判百案漫画集》,采用生动形象、通俗易懂的漫画方式,进一步加强对中小投资者保护的宣传力度和效果。
03
聚焦行业规范监管,持续加大对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
● 一是大力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配合广东省政府出台全国首个省级政府印发的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的政策文件。组织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抓住董监高和实际控制人等“关键少数”。2020年度辖区上市公司累计现金分红933亿元,同比增长26.33%,创历史新高。
● 二是严厉打击证券违法活动。2020年以来,广东证监局共对违规市场主体作出行政监管措施决定153份,主办各类证券期货案件101件,查处了广州浪奇涉嫌财务造假等大要案20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33份,罚没款合计8888万元。推动全国首单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在广州中院平稳启动。重拳打击“非法荐股”“场外配资”等非法证券活动,共核查涉非机构网站1128家,向公安机关移送非法证券犯罪线索135条,协同侦破场外配资犯罪案件5起,涉案金额14.5亿元,抓捕犯罪嫌疑人59名。
● 三是务实创新加强投资者教育。持续组织开展新证券法宣传、“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等专题投教活动,主办《股东来了》投资者权益知识竞赛广东片区活动。加强证券期货投资者教育基地建设,辖区获命名国家级投教基地3家,省级投教基地12家。推动投资者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
● 四是深入推进证券期货纠纷多元解决机制建设。持续督促辖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落实投资者保护主体责任,建立投保专员制度。积极发挥广东中证投资者服务与纠纷调解中心纠纷调处功能,2020年以来,调解中心成功调解证券期货纠纷917件,为投资者挽回损失885万余元。
04
聚焦司法审判质效,为中小投资者提供专业精准的诉讼服务
● 广州中院金融审判庭成立以来,共立案受理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6358件,现已审结6271件案,其中1471件以撤诉调解方式结案,调撤率达23.46%,近5000名中小投资者获赔约5.86亿元。
● 一是为进一步深化民事诉讼程序改革,推进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目前,广州中院二审独任制审理的商事案件,均全部适用简化裁判文书。
● 二是2021年初上线AOL电子诉讼(服务)中心,实现诉前、诉讼、执行等业务办理线上全覆盖,“一网通办”所有解纷服务,进一步提高涉中小投资者的诉讼便利度。
● 三是在商事审判庭成立专业审判团队,专门审理与公司有关的纠纷,尽量让同一类案件在同一个审判团队中进行审理,确保裁判尺度统一。2020年全年,商事审判庭共受理与公司有关的纠纷529件,审结527件。2021年1至9月,商事审判庭共受理与公司有关的纠纷467件,审结341件,结案率达到73.02%,该类案件平均审理周期75.73天,大大低于法律规定的二审民商事案件审理期限。
● 四是“广州中院推行民商事案件先行判决,促进当事人合法权益及时兑现”成功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典型民商事案例。2020年6月至2021年9月10日,商事庭先行判决41件二审商事案件,判决数额达9000多万元。目前,广州中院对符合条件的商事案件实行先行判决已进入制度化、常态化发展阶段。
来源|广州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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