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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执业贡献奖”开始申报!申报方式↘

广州律协
2024-08-26

2023年是广州律师体制改革30周年及广州市律师协会成立35周年。值此值得纪念的时刻,应广大会员的要求,拟向执业时间达到20年及30年且仍在执业的律师分别颁发“执业20年贡献奖”“执业30年贡献奖”,现启动申报程序,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已在我会注册的执业律师,包括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援律师、军队律师等。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本会在册正式个人会员;

2.执业期间未受过党纪处分、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行业处分,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

3.同一申报人员只能申报认定“执业满20年”或“执业30满年”其一,不得同时申报两项;之前曾接受过同一项荣誉的,不得重复申报;

4.不具有不宜申报的其他情形。


(二)具体条件

1.申报认定“执业满20年”或“执业满30年”的,申报人员执业时间必须为累计执业20年以上(2003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或30年以上(1993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律师执业证书);

2.执业时间以广东政务网广东律师管理在线平台(http://wsbs.gdsf.gov.cn)或广州市律师协会诚信信息系统会员数据平台(http://www.gzlawyer.org),如平台与实际情况不符的由申报人员补充提供相关证据材料证明;

3.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援律师、军队律师等不同执业类型的执业年限可以合并计算。


三、申报方式




律师个人自主申报或律师事务所推荐。请扫描下面的二维码或者通过链接进行填写相应的信息:【腾讯文档】2023年“执业贡献奖”申报信息填写

https://docs.qq.com/form/page/DTE53elNpQldYT0J5

四、申报时间




2023年11月27日-11月30日


五、其他事项




个人申报后,经本会审核符合“执业20年贡献奖”或“执业30年贡献奖”条件的,本会将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本会将颁发纪念奖章及证书。


符合申报条件但正在接受司法行政机关或律师协会立案调查的,待调查处理结果确定后再视情况进行处理。


联 系 人:郑博润(企业微信同名)

联系电话:020-83700973

联系邮箱:2450581852@qq.com


来源 | 会员事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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