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青年律师“千人计划”来啦!@广州律师,快来报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人才强国战略,推进法治广州建设,根据《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广东涉外律师人才培养“粤律工程”建设方案>的通知》《中共广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法治人才培养创新试点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着力选拔培养一批优秀青年律师人才,切实推进律师人才分层分类培养,更好服务广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工作安排,广州市司法局、广州市律师协会将启动第一批广州市优秀青年律师选拔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报名人员
经司法行政部门核准取得律师执业证或者工作证,且目前在广州市辖区内的律师事务所执业或在相关机构工作的律师,含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援律师、大湾区律师等。
报名条件
(一)拥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自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执业操守和道德修养,近三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行业惩戒、党纪处分或政务处分,没有不良执业记录,且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
(三)年龄不超过45周岁(截止至2023年12月13日),身体健康;
(四)执业满三年(包括境外执业经历);
(五)有较强的业务能力,专业素养高,在相关业务领域或律所管理方面经验丰富,在律师行业中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六)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有志于在穗长期从事律师职业;
(七)能够遵守培养计划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参加培养计划活动。
第一批遴选专业领域范围及人数
第一批“千人计划”人员将从知识产权(专利、版权、商标)、涉外(公平贸易、海事海商、竞争与反垄断、国际业务)、公司(企业合规)、金融(信托、保险、证券、执行与资产处置、税务)、高新技术与环保(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环境与资源)等专业中遴选,符合以上专业领域的可积极申报,招募人数为100人。
报名方式及遴选方式
(一)报名方式:报名采用律师事务所统一报名的方式,报名人数不限,请各律师事务所于2023年12月13日12:00前,使用律师事务所账号登录广州市律师协会网站报名。
另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下载并填写附件的报名表,加盖律所公章后,连同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非必须)通过邮箱发送扫描件及电子文档至2450581852@qq.com(邮件命名:XX所+千人计划报名);
2.点击以下链接填写相应的信息:【腾讯文档】首批广州市优秀青年律师“千人计划”个人申报信息。
https://docs.qq.com/form/page/DTHVpaktCVFN4cGpj
(二)遴选方式:
本会将组建评委会,结合律所推荐意见,优先考虑符合下列条件的优秀青年律师,在选拔中综合考虑如下情形:
(1)获得过省级以上律师行业奖励或荣誉称号;
(2)具有法律英语、涉外法律事务等特殊专业背景;
(3)对推动律师行业发展有积极贡献。
激励保障
支持律师事务所联动设立青年律师人才成长资金池,对有发展潜力的青年律师人才参与国际交流、学习培训给予资助。鼓励社会各界为计划提供资金支持以扩大影响力并帮助更多青年律师成长。
对“千人计划”的青年律师优先推荐进入市立法咨询专家、政府法律顾问等队伍;
优先推荐纳入各类人才库、智库;
优先推荐参加中外交流考察、公开课、论坛、讲座等;
鼓励用人单位优先聘用、使用;
鼓励担任高校法学院的客座老师、校外导师;
支持青年律师参与“广交会”等境内外重大展会或重大经贸活动;
鼓励青年律师积极参与境内外律师组织活动;
优先推荐“千人计划”的青年律师进入经济、贸易组织的专家机构、评审机构、争端解决机构以及仲裁机构任职;
鼓励优秀青年律师在境内外主要律师组织担任负责人、理事会成员、专业委员会负责人,提升广州律师人才在境内外法律事务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支持办好各类境内外律师组织的会议,促进青年律师人才的交流与合作。
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
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思华、郑博润
联系电话:
020-83550600、020-83700973
电子邮箱:2450581852@qq.com
附件(左下方阅读原文):
1.广州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优秀青年律师“千人计划”建设方案》的通知(穗司发〔2023〕26号)
2.首批广州市优秀青年律师“千人计划”个人申报表
来源 | 会员事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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