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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医药机构申报市本级医疗保险“两定”机构评估结果公示
公 告
根据《乌兰察布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乌人社办发﹝2018﹞87号)和《关于优化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服务管理的紧急通知》的精神,我局于2019年11月29日组织召开评估会,对申请纳入市本级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进行了现场评估。
经评估,76家医药机构符合定点申请条件(名单后附),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从2019年11月29日至2019年12月5日。
单位和个人均可以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对所反映的问题应提供可供调查的证明人以及其它有关线索。对反映问题者和反映的问题将严格保密。
受理举报办公室设在市社会保障大楼917房间。
受理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受理电话:0474-8218271 0474-8241440
特此公告
乌兰察布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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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家医药机构符合定点申请条件名单:
审核:李 震 齐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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