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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疗保障局多措举措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医疗保障经办服务

自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市医疗保障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治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我局按照市委、政府部署和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工作要求,紧扣职能定位,超前谋划部署,特别是全区疫情防控工作调度会议后,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全力做好各项救治保障工作,坚定不移把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的医疗保障。

一是严格落实“四个确保”要求,实现“放心办”。制定并下发了《乌兰察布市医疗保障局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工作方案》,细化经办举措,明确办事流程,减少工作环节,创新服务方式,做好费用预拨,优化结算方式,强化基金保障,提高疫情救治保障政策执行效率,保证参保群众及时享受各项医疗保障待遇,保证经办服务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确保参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得不到及时救治,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医保总额预算管理规定影响救治,确保不因医保服务大厅业务服务停办影响救治,确保预拨医保基金转款专用不得影响救治。

二是建立“绿色通道”,实现“及时办”。畅通医保基金的预付、支付和患者转诊、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绿色通道”,将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全部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发挥医疗救助资金的兜底保障作用,对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参保患者,先救治后结算,由医保经办机构及时支付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费用,对异地就医患者先救治后结算,报销不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对经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批准的集中救治定点医院,及时预拨医保基金减轻医院垫付压力,确保为疫情防控做好救治保障。同时进一步加强资金监管,建立基金使用台账,确保专款专用。截至2月3日,全市累计为集中救治定点医院预拨医保基金1600万元。其中,市本级于1月23日下午为集中救治定点医疗机构市第四医院预拨医保基金500万元。

三是简化经办流程,实现“不见面办”。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带来的交叉感染风险,更好保障参保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市医疗保障局进一步简化经办服务流程,通过网上办、掌上办、电话办等多种方式实现“不见面”办理各项医保业务。及时开通了异地就医备案绿色通道,发布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简化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公告》,进一步简化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倡导广大参保人员通过“http://rst.nmg.gov.cn”网站、“内蒙古12333”手机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 微信小程序和电话备案的方式进行异地就医备案,同时,建立异地就医经办机构应急协调工作机制,细化科室职责,设置应急值班岗位,协调参保地办理备案,及时公布所有涉及办事业务科室咨询电话,尽量减少窗口非必要接触,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的风险。截至目前,累计办理异地就医备案80人次。









审核:李  震  齐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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