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政务解读▏2018年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修订,对测绘行业将产生一定影响

点击上方“溪流之海洋人生”即可订阅哦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6月28日发布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自2018年7月28日起施行。2018年版负面清单,由原来63条减至48条,推出了一系列重大开放措施。

大幅扩大服务业开放——

金融领域,取消银行业外资股比限制,将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寿险公司的外资股比放宽至51%,2021年取消金融领域所有外资股比限制。

基础设施领域,取消铁路干线路网、电网外资限制。

交通运输领域,取消铁路旅客运输公司、国际海上运输、国际船舶代理外资限制。

商贸流通领域,取消加油站、粮食收购批发外资限制。

文化领域,取消禁止投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规定。

基本放开制造业——

汽车行业取消专用车、新能源汽车外资股比限制,2020年取消商用车外资股比限制,2022年取消乘用车外资股比限制以及合资企业不超过两家的限制。

船舶行业取消外资限制,包括设计、制造、修理各环节。

飞机行业取消外资限制,包括干线飞机、支线飞机、通用飞机、直升机、无人机、浮空器等各类型。

放宽农业和能源资源领域准入——

农业领域,取消小麦、玉米之外农作物种子生产的外资限制。

能源领域,取消特殊稀缺煤类开采外资限制。

资源领域,取消石墨开采、稀土冶炼分离、钨冶炼外资限制。

▲具体22个领域推出开放措施——

1.取消小麦、玉米之外农作物新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

2.取消特殊和稀缺煤类勘查、开采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

3.取消石墨勘查、开采的外资准入限制。

4.取消稀土冶炼、分离限于合资、合作的限制,取消钨冶炼的外资准入限制。

5.2018年取消专用车、新能源汽车整车制造外资股比限制,2020年取消商用车外资股比限制,2022年取消乘用车外资股比限制以及合资企业不超过两家的限制。

6.取消船舶(含分段)设计、制造与修理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

7.取消干线、支线飞机设计、制造与维修,3吨级及以上直升机设计与制造,地面、水面效应航行器制造及无人机、浮空器设计与制造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

8.取消通用飞机设计、制造与维修限于合资、合作的限制。

9.武器弹药制造不列入负面清单。

10.取消电网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

11.取消铁路干线路网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

12.取消铁路旅客运输公司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

13.取消国际海上运输公司限于合资、合作的限制。

14.取消国际船舶代理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

15.取消稻谷、小麦、玉米收购、批发的外资准入限制。

16.取消同一外国投资者设立超过30家分店、销售来自多个供应商的不同种类和品牌成品油的连锁加油站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

17.取消对中资银行的外资单一持股不超过20%,合计持股不超过25%的持股比例限制。

18.2018年将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由中方控股改为外资股比不超过51%。2021年取消外资股比限制。

19.2018年将期货公司由中方控股改为外资股比不超过51%。2021年取消外资股比限制。

20.2018年将寿险公司外资股比由50%放宽至51%。2021年取消外资股比限制。

21.取消测绘公司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

22.取消禁止外商投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规定。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改革开放40周年之际,发布实施2018年版负面清单,是大幅度放宽市场准入、深入推进高水平开放、进一步完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的重大举措。新一轮开放将为扩大吸引外资、促进市场竞争、增强创新力量注入新动力,有利于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支持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

《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是对《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中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的修订,并单独发布7月28日起,外资进入银行、证券、汽车制造、电网建设、铁路干线路网建设、连锁加油站建设等一系列限制将取消。2018年版负面清单统一列出了股权要求、高管要求等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实施管理,各地区、各部门不得专门针对外商投资准入进行限制。此外,2018年版负面清单积极探索开放新路径、新模式,对汽车、金融领域开放作出了整体安排,实行不断开放,将给予相关行业一定过渡期,增强开放的可预期性。此外,2018年版负面清单采用了表格形式,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进行了分类。

6月29日,商务部外资司负责人接受媒体采访,深入解读新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表示《2018年版外商投资负面清单》主要有以下几个亮点。

一是开放力度大,在22个领域推出开放措施,限制措施减少到48条,减少近四分之一。

尤其是一些投资者高度关注的领域,结合我国产业发展水平,大幅减少外资限制。金融领域,取消银行业外资股比限制,将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寿险公司的外资股比放宽至51%,2021年取消金融领域所有外资股比限制。制造业领域,汽车行业取消专用车、新能源汽车外资股比限制,2020年取消商用车外资股比限制,2022年取消乘用车外资股比限制,以及合资企业不超过两家的限制。取消船舶、飞机设计、制造、维修等各领域限制,基本形成全行业开放。

二是进一步提高了负面清单的透明度、规范度。

2018年版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统一列明了股权要求、高管要求等特别管理措施,删除了“我国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的说明,按照全面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的要求,明确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实施管理。前不久出台的《国务院关于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19号)特别提出,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各地区各部门不得专门针对外商投资准入进行限制。

三是进一步提高了国际化水平。

2018年版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借鉴了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的体例与形式,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独立出来,单独发布,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以列表方式列明了股权比例、高管要求等主要的外资限制措施。

今年以来,中国政府推出了一系列鼓励外商投资的措施,6月11日,出台了《国务院关于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19号);6月28日,出台了2018年版外商投资负面清单;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的出台也进入了“倒计时”。今年1~5月我国新设外商投资企业同比增长97.6%;实际使用外资526.6亿美元,同比增长3.6%,我相信,这一系列的措施将极大激发各国投资者来华投资的热情,成为我国吸收外资工作的有力“助推器”,预计2018年全年吸收外资将继续保持增长。

对此,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桑百川对此认为:在2017年国务院连续出台了两个文件后,前不久又出台了一个新的文件,总的方向就是积极扩大利用外资,继续发挥外资在中国经济发展中的独特的作用对于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以及有效的适应中国消费升级的一些领域,对外资的重视程度在大幅度的提升

针对2018年新版负面清单的第九条规定,网上出现了负面的解读,引发了不少网友针对武器弹药制造不列入负面清单是否等同于武器制造对外资开放的讨论。根据对公开资料的查询,实际上在负面清单的说明部分就明确提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统一列出股权要求、高管要求等外商投资准入方面的限制性措施。

此次负面清单有两个方面特别值得重视:一个方面是市场准入,另一方面是股本限制。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所副所长白明认为无论是内资和外资对武器制造的管制是非常严格国内企业都不能从事相关行业的制造更何况国外的企业

在电信方面,2017年的负面清单对电信公司的规定即为限于WTO承诺开放的业务,增值电信业务中外资比例不超过50%电子商务除外,基础电信业务须有中方控股。新版的负面清单对此方面的规定不变。在测绘方面2017年清单规定测绘公司须有中方控股但在新版的负面清单中更加严格地规定了外资企业禁止投资测绘的种类。

此次公布的负面清单仍然对一些行业进行了限制,比如武器弹药制造、电信和测绘行业并未完全放开。另外,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也有相关限制。以上这些行业涉及到国家安全包括军事安全和经济安全另外涉及到重要的自然垄断性行业以及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领域都需要有中方主导是限制外商投资的。在这一点上,世界各国的关于外资负面清单准入是趋于一致的。

■文章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央视新闻商务部网站、环球时报内容综合

公众号

溪流之海洋人生

微信号▏xiliu92899

用专业精神创造价值
用人文关怀引发共鸣
您的关注就是我们前行的动力 

投稿邮箱▏452218808@qq.com

: . Video Mini Program Like ,轻点两下取消赞 Wow ,轻点两下取消在看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