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称:中国政法大学原副校长于志刚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同一天,于志刚被罢免全国人大代表职务,同时被撤销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职务。
公开资料显示,于志刚1973年生,河南洛阳人,是中国人民大学一手培养起来的“优秀人才”,先后在人民大学获得法学学士(1995年)、法学硕士(1998年)和法学博士学位(2001年)。博士毕业后,于志刚进入中国政法大学任教,2002年破格晋升副教授,2004年至2005年赴英国牛津大学做访问学者,2005年破格晋升教授,2006年被遴选为博士生导师,2009年起曾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教务处处长等职。2015年5月,于志刚获任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直至2018年5月卸任。
律政观察(ID:lvzhengguancha)注意到,中纪委在通报于志刚落马时特意提到其“中国政法大学原校长”的身份,显见这次落马应该是因为其在法大副校长任上干的什么龌龊事儿东窗事发了。
他本人是著名的刑法学家,常年担任中国刑法学研究会的曾获得第6届全国十大杰出法学家荣誉称号),他在人民大学时的博士导师疑似为赵秉志,赵是中国刑法学界当年的学术江湖一哥,不仅是新中国第一位刑法学博士,更曾获评第一届全国十大杰出法学家——当然,赵秉志的那点事儿法学界已经传得很开了:当年从人大出走北师大闹得动静很大,其本人虽然后来担任了北师大法学院的院长和中国刑法学研究会的会长,奈何私德有亏,私生活混乱,最终在2018年7月遭北师大校方免职,并给予“留党察看”、“停止招收研究生”等一系列处分。
赵教授秉志
让人倍感讽刺的是,落马前的于志刚,不仅担任全国人大常委、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甚至还兼任着中国法学会廉政法制研究会副会长一职。一位整天以“廉政法制”研究权威的面目示人的法学大佬,最后却因为廉政底线的失守而中箭落马,是不是很魔幻?更让人觉得魔幻的是,于志刚还是刑法上自首制度的研究权威,其论文《自首制度的类型重构及其内涵》曾在刑法学界具有广泛的影响力。研究自首制度那么深入,为什么没有勇气自己也去自首一个呢,还是一直心存侥幸,觉得可以“蒙混过关”?更更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的是,这位日常以法学权威的面目示人的副厅级官员还曾走进中南海,在中央政治局的同志们面前侃侃而谈中国法制建设问题,诚可谓“帝师级”的法学大佬了。
事实上,于志刚“落马”的小道消息已经传了一段时间了。法学界的吃瓜群众还在小声议论事情的真假,没想到22号这事儿就由中纪委直接官宣了。
于志刚是第一位由中纪委官宣落马的“全国十大杰出法学家”,在一众落马的高官中,他是毋庸置疑的刑事法专家和权威。
可惜,“权威”了几十年,到头来,自己也因为违纪违法、触犯刑律而进去蹲了号子,这算什么,活学活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