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P文件 | 二级生物安全管理程序
1 目的
规范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的所有操作行为,确保员工和环境的安全。
2 范围
适用于实验室人员生物安全的规范化操作,以及实习生、进修生和新实验人员的培训。
3 职责
生物安全管理小组:编写操作程序,监督操作程序的执行。
实验人员:严格执行操作程序,指导实习生、进修生和新实验人员的学习。
4 程序
4.1 实验室工作区设计
4.1.1 实验室门应自动关闭,门上有可视窗。实验室应通风,如使用窗户自然通风,应有防虫纱窗,防止节肢动物和啮动物进入。每个实验应设洗手池,宜设置在靠近出口处。必须设置洗眼设施,必要时设置紧急喷淋装置。
4.1.2 实验室墙壁、天花板和地面应平整、易清洁、不渗水、耐化学品和消毒剂的腐蚀。地面应防滑,不得铺设地毯。实验台面应防水、耐腐蚀、耐热。实验室中的橱柜和实验台应牢固。橱柜、实验台彼此之间保持一定距离,以便于清洁。
4.1.3 在实验室门口处应设挂衣装置,个人便装与实验室工作服分开放置。应有足够的存储空间摆放物品以方便使用。在实验室工作区域外还应当有供长期使用的存储空间。
4.1.4 在实验室所在的建筑内应配备高压蒸汽灭菌器,并按期检查和验证,以保证符合要求。
4.1.5 应在实验室内配置生物安全柜。
4.1.6 有可靠的电力供应、适宜的工作照明和应急照明。
4.1.7 实验室出口应有在黑暗中可明确辨认的标识。
4.2 进入规定
4.2.1 在处理危险度Ⅱ级或更高危险度级别的微生物时,在实验室门上应标有国际通用的生物危害警告标志。
4.2.2 只有经批准的人员方可进入实验室工作区域。
4.2.3 实验室的门应保持关闭。
4.2.4 儿童不应被批准或允许进入实验室工作区域。
4.2.5 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物品不得带入实验室。
4.2.6 实验室人员须严格按照清洁区-半污染区进入,污染区-半污染区-清洁区退出,不可逆向而行。
4.3 人员防护
4.3.1 在实验室工作时,任何时候必须穿工作服。
4.3.2 在进行可能直接或意外接触到血液、体液以及其他具有潜感染性的材料或感染性动物的操作时,应戴上合适的手套。手套用完后,应先消毒再摘除,随后必须洗手。
4.3.3 在处理完感染性实验材料和动物后,以及在离开实验室工作区域前,都必须洗手。
4.3.4 为了防止眼睛或面部受到泼溅物、碰撞物或人工紫外线辐射的伤害,适当时戴安全眼镜、面罩(面具)或其他防护设备。
4.3.5 严禁穿着实验室防护服离开实验室(如去餐厅、咖啡厅、办公室和卫生间等)。
4.3.6 不得在实验室内穿露脚趾的鞋子。
4.3.7 禁止在实验室工作区域进食、饮水、吸烟、化妆和处理隐形眼镜。
4.3.8 禁止在实验室工作区域储存食品和饮料。
4.3.9 在实验室内用过的防护服不得和日常服装入在同一柜子内。
4.4 微生物安全操作技术规范
4.4.1 应使用移液辅助器,严禁用口吸取,所有移液管应带有棉塞,以减少移液器具的污染。不能向含有感染性物质的溶液中吹入气体,感染性物质不能使用移液管反复吹吸混合,不能将液体从移液管内用力吹了。严禁将实验材料置于口内,严禁舔标签。
4.4.2 为了避免感染性物质从移液中滴出而扩散,在工作台面应当放置一块浸有消毒液的布或吸有消毒液的纸,使用后将其按感染性废弃物处理。
4.4.3 所有技术操作要按尽量减少气溶胶和微小气液滴形成的方式来进行。微生物操作中释放的较大粒子和液滴(直径>5μm)会迅速沉降到工作台面和操作者的手上。实验室人员在操作时应戴一次性手套,并避免触摸口、眼及面部。
4.4.4 应限制使用皮下注射针头和注射器,除了进行肠道外注射或抽取实验动物体液,皮下注射针头和注射器不能用于替代移液管或用作其他用途。
4.4.5 出现溢出、事故以及明显或可能暴露于感染性物质时,必须向检验科主任和生物安全员报告,实验室应保存这些事故的书面报告。
4.4.6 必须制订关于如何处理溢出物的书面操作程序,并予以遵守执行。
4.4.7 污染的液体在排放到生活污水管道以前必须清除污染(采用化学或物理学方法)。根据所处理的微生物因子的危险度评估结果,可能需要准备污水处理系统。
4.4.8 需要带出实验室的手写文件必须保证在实验室内没有受到污染。
4.4.9 标本容器可以是玻璃的,但最好使用塑料制品。标本容器应当坚固,正确地用盖子或塞子盖好后应无泄漏。在容器外部不能有残留物。容器上应当正确地粘贴标签以便于识别。
4.4.10为了避免意外泄漏或溢出,应当使用盒子等二级容器,并将其固定在架子上使装有标本的容器保持直立。二级容器可以是金属或塑料制品,应该可以耐高压灭菌或耐受化学消毒剂的作用。密封口最好有一个垫圈,要定期消除污染。
4.4.11 接收和打开标本的人员应当了解标本对身体健康的潜在危害,并接受过如何采用标准防护方法的培训,尤其是处理破碎或泄漏的容器时更应如此。标本的内层容器要在生物安全柜内打开,并准备好消毒剂。
4.4.12 为了避免接种物洒落,微生物接种环的直径应为2 ~ 3mm完全封闭,柄的长度应<6cm,以减少小抖动。
4.4.13 使用封闭式微型电加热器消毒接种环,能够避免在酒精灯的明火上加热所引起的感染性物质爆溅。最好使用不需要再消毒的一次性接种环。
4.4.14 干燥痰液标本时要注意避免生成气溶胶。
4.4.15 准备高压灭菌和(或)将被处理的废弃标本和培养物应当放置在防漏的容器内(如实验室废弃物袋)。在丢弃到废弃物盛器中以前,顶部要固定好(如采用高压灭菌胶带)。
4.4.16 在每一阶段工作结束后,必须采用适当的消毒剂消除工作区的污染。
4.5生物安全柜操作参见《生物安全柜操作规程》。
5 相关文件及记录表格
CNAS-CL02:2007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认可准则(ISO 15189:2007)
WHO.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第三版.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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