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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P文件 | 微生物检验项目申请程序
1 目的
规范细菌检验项目申请程序。
2 范围
细菌室所有检验项目。
3 职责
申请细菌检验项目的医生遵守本程序。
4 程序
4.1 临床医师根据病人病情需要正确选择细菌检验项目,参见《微生物标本采集运送程序》。
4.2 必要时需与病人签订“知情同意书”,如进行尚未完全明确检验项目意义的科研检查项目时,需与病人签订“知情同意书”。
4.3 登陆临床医生检验申请系统申请细菌检验项目。
4.4 条码和手工申请单信息内容包括:病人姓名、性别、住院号、病室科别、床号、标本种类、检测项目、采样时间等,必要时需填写感染类型和(或)是否使用抗生素等信息。
4.5 殊情况下医师需要口头申请检验,可记录口头申请的检验要求、必要的病人信息、申请医师及记录人员的姓名,条件许可时,及时补齐所有细菌检验申请相关信息。
4.6 包含细菌检验申请单的医嘱交当班护士,进入标本采集程序。
5 相关文件及记录表格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CL31:2007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认可准则在临床微生物学检验领域的应用说明.2007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CL02:2008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认可准则(ISO15189:2007).2008
JYK-***-WSW*** 微生物检验标本采集运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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