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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P文件 | 微生物室结果解释与咨询程序
1 目的
规范结果解释与咨询程序,保证医疗质量,更好地为临床服务。
2 范围
微生物检验结果解释。
3 职责
微生物检验专业人员负责结果解释和咨询服务。
4 程序
4.1 原则上由检验医师解释微生物结果,授权专业主管技师及其以上的职称人员也可解释和说明微生物检验结果。
4.2 结合病人病情,向临床医师介绍病原体鉴定的临床意义,提供药物敏感试验结果解释。
4.3 需向临床医师解释的结果如MRS的体外药敏试验可能出现对某种头孢菌素类、碳青霉稀类或β-内酰胺酶抑制类抗生素的敏感,但体内使用无效;产ESBL的大肠埃希菌或肺炎克雷伯菌对某些β-内酰胺类抗生素即使外试验敏感,但临床治疗无效。
5 相关文件及记录表格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CL31:2007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认可准则在临床微生物检验领域的应用说明.2007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CL02:2008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认可准则(ISO15189:2007).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