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汾阳市2020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吕梁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转发<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吕审管社会发〔2020〕99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市开展2020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户籍在汾阳市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二)持有汾阳市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县市户籍人员;
(三)山西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幼儿师范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汾阳籍);
(四)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二、网上报名时间
8月17日9:00--8月28日18:00,申请人在报名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
三、现场确认地点及时间
(一)现场确认地点
汾阳市政务大厅二楼社会事务窗口 (佩戴口罩),联系电话:0358-2161019。
(二)现场确认时间
1.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现场确认时间:8月24日至9月4日。
2.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教师现场确认时间:9月4日—9月9日。
申请人须在确认时间内交回审核所需材料。
四、现场确认及材料审查
(一)申请人注册。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申报 (http://www.jszg.edu.cn),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开始前,申请人应先完善个人信息和下载《个人承诺书》(完善信息签名后,上传到申请表至指定位置),申请表个人不需打印,只需提交《个人承诺书》原件;
(二)体检要求。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下载《山西省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报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用此表) 或《山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1份,申请认定幼儿园、初中、小学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在汾阳市人民医院进行体检;申请认定高中或中职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在吕梁市人民医院、汾阳医院或汾阳市人民医院进行体检,提交本人体检合格表(正反面打印)原件(当次有效)。
(三)身份证明
1.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需在有效期内)。
2.户籍在汾阳市的提供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外市户籍人员需持有汾阳市居住证原件(有效期内)及复印件(无居住证的请回各户籍所在地申报)。
(四)学历证明。申请人的高等教育学历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不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不能通过核验的申请人,现场确认时还需提供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
(五)普通话要求。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不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核验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申报语文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其余二级乙等以上)原件。
(六)需要的其他材料
1.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自行打印)。
2.近期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照片1张(与报名上传的照片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版,姓名写在照片背面)。
3.无犯罪记录证明(登录“山西公安”公众号,在“民生警务”专栏下载打印)。
五、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在汾阳市审批局进行教师资格证现场确认的,可在十月中旬到政务大厅二楼社会事务股窗口领取教师资格证及申请表;在吕梁市审批局直接办理的,可在吕梁市政务服务中心领取。
以上为认定教师资格工作要点,详情请见附件,特此通知。
附件:《汾阳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安排2020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汾审管发〔2020〕19号)
汾阳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