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中阳县2021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晋教师函[2021]17号)和吕梁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开展2021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吕审管社会发〔2021〕23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我县开展2021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报、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申报(登录网址http://www.jszg.edu.cn)。
1.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4月19日9:00至4月30日18:00。
2.现场确认时间:2021年4月28日至5月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3.现场确认地点:中阳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社会事务股业务受理窗口。
受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委托,我县范围内的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资料收集和原件核验工作,由我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办理。
注:疫情期间,现场确认时申请人需佩戴口罩,听从工作人员引导,保持安全距离。
二、认定范围
1.户籍在中阳县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2.持有中阳县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地户籍人员;
3.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可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三、现场确认及材料审查
1.身份证明
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和本人户口簿原件(或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留存复印件各1份;
2.学历证明
申请人的高等教育学历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需留存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不能通过核验的申请人,现场确认时还需提供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留存复印件1份。
3.普通话等级证明
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留存普通话证书复印件1份(申报语文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其余二级乙等以上)。不能通过核验的,现场确认时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
4.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需提交《山西省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原件1份,其他各类申请人员需提交《山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原件1份。
体检医院:中阳县人民医院或其它三甲医院(体检时间2021年4月15日至5月6日)。
5.无犯罪记录证明
申请人登录“山西公安”公众号,在“民生警务”专栏下载打印,留存原件1份。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留存原件1份。
7.近期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白底照片1张(与报名上传的照片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背面写清申请人姓名)。
四、咨询联系
中阳县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事务股窗口。
咨询电话:0358--5300557
中阳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