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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犯的错,板子怎能打在购房人的身上?

2016-12-14 青秀城业主 蓝鲸六朝汇

我们是位于南京市栖霞区迈皋桥街道青秀城88户型的业主。在买房前,开发商中铁建提供的宣传页,样板房,电视和网上宣传视频等材料都是三房,购房人都是依据开发商承诺的是三房才决定购买该户型的!但是到了2016年9月30日交房时开发商只交付了两房。全体88业主都感到受到了欺骗,要求开发商按照售房时的承诺交付三房。从9月底开始,开发商安排了施工队对原楼体预留小房间位置的相应部位开始补板,但几天后,城管局到青秀城贴单,说接到举报,青秀城在搭建违建,贴出罚单,要求停止施工。


栖霞区城管局领导在接待业主来访时明确指出了一种可行且能保护购房人利益的解决方案:——置换容积率。开发商跟政府有关部门进行磋商,从剩余没盖的房子中少盖相应建筑面积,将其置换给88户型,从而保证不突破总体容积率。我们大部分88业主都希望开发商能朝着政府部门指出的这条路去走。

       

但是由于信息不透明,88业主不知是开发商不愿意走这条路还是政府部门不让走这条路,反正,到目前为止,栖霞区委区政府没有释放出可以走容积率置换的信号。我们咨询过相关专业人士,没有任何法律法规禁止置换容积率。也就是说,根据负面清单制,法无明文禁止不违法。置换容积率在法律法规层面是可行的。

        

现在业主们强烈请求政府能够保障购房人的利益,使购房人买三房得三房。我们的建议如下:

        

方案一,置换容积率,让开发商中铁建从未建的三期工程中腾出6000平米建筑面积置换给一期二期的小房间,使小房间建筑面积不突破项目的总容积率,从而使小房间建筑面积合法化。

        

第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开发商承诺的小房间做罚款予以保留的处理。

        

以上两方案好处多多:第一,彻底粉碎奸商偷容积率的阴谋诡计,使其偷鸡不成蚀把米;第二,体现了党和政府为民做主的一贯宗旨,维护了购房人的切身利益,必受万民拥戴!第三,在打击惩处奸商中铁建违规行为的同时,还能更好地警示其他开发商,使其不敢再生偷容积率的非分之想,这也能促进从源头上和根本上杜绝建筑领域不法行为。 


如果有关部门做出认定该小房间为违建,必须拆除的决定:


第一,决策输掉了公平正义。这样的决策客观上姑息纵容了奸商偷容积率的行为。中铁建已经通过提高88套型的单价,每平米比其他套型贵2000元的手段从购房人手中骗取到了1.2亿元左右非法收入。购房人的钱已经进了奸商的腰包。此时拆除小房间,开发商没有损失,利益受损的是全体88户型购房人。好途径就是贯彻群众路线,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当好人民公仆,要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做这个简单粗暴的决定,是否有懒政怠政庸政之嫌疑?看似政府决策不违法,但决策确实最简单最粗暴的一种,严重损害了民利。这算不算懒政怠政?在处置问题的几种可能方案中,没有选择最能保护人民利益的处置方案,反而选择了最容易激化党群矛盾,干群矛盾,严重破坏社会和谐稳定的处置方案,这算不算庸政甚至是乱作为?回顾近些年来,在简单粗暴的施政之下,有多少良民被逼成刁民甚至是暴民!这与党的宗旨完全是南辕北辙!

       

第二,执政,不仅要合法,还要合情、合理。决策,不仅要做到程序正义,还要做到过程正义,结果正义。规划部门认定的违建,责任主体是开发商,不是购房人。应该严惩开发商,而不是把板子打在购房人身上。但拆除小房间楼板的决策起到的效果却事与愿违,姑息纵容了开发商,严惩的是购房人,板子最后是狠狠地打在了购房人屁股上!就好比我买的是一包假烟,你不去惩罚卖假烟的,却要惩罚我。这能说是公平正义吗?你应该让卖假烟的还我一包真烟,再去追究售假者的其他责任!这才是真正的正义!

        

第三,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不顺应民意做出符合民意的决策,却选择了一个最不合情不合理的决策,这个决策在人民心中也绝没有合法性基础!

        

第四,此决定的客观结果是默许开发商赢得了巨额非法利益。那样,只会暗示和诱导更多的开发商借赠送面积偷容积率非法获利,损害国家利益,坑害更多购房人。因为你的决策没有达到让其偷鸡不成蚀把米的效果。反而客观上保护了奸商的利益,让奸商能没事偷着乐,让购房人伸冤无门,欲哭无泪!

        

我们不禁要问,面对如此明朗的形势,我们的人民政府有什么理由不选择和人民站在一起,严惩奸商,保护人民合法正当利益?反而选择姑息纵容奸商的不法行为,损害人民的利益?

       

认定为违建后,有三种处理方式,一,进行容积率置换,二,罚款保留,三,拆除。近期栖霞区交付的其他小区也有类似情况,做了罚款保留的处理,我们想知道,为什么有关部门对青秀城不选择前两条办法,只选择第三种?如果事实真如开发商所说,它们向政府提出了容积率置换让小房间合法化的方案,而政府不同意,决定要拆除小房间已建好的楼板,那就等于犯错的是开发商,却把板子打在购房人的身上!

        

政府会不会因为这个不同意的态度而使自身在舆论上陷入被动境地?业主和社会舆论会不会认为:政府说起来是在秉公执法,按章办事,但客观结果上却是变相成全了开发商偷容积率的行为,因为开发商已经通过偷容积率“偷得了”1.2亿元左右的巨额不法收入!不同意置换容积率的受益者是奸商,利益受损的却是全体88户型业主!所以社会舆论就极可能发出强烈的质疑:这个貌似公正合法的处理决定,到底保护了谁的利益?在良民与奸商的正义斗争中,政府的决定从结果上看到底是帮了良民?还是帮了奸商?这个处理决定到底是惩罚了开发商?还是惩罚了善良无辜的购房人?请政府各部门领导都能仔细思量,考虑周全,坚持正义,为民谋利!在决策时做到程序正义和实质正义的统一!

        

现在,包括其他大户型在内的全体青秀城业主还有一个更大的关于安全的担忧:中铁建发布公告说政府要求将已浇筑好的楼板拆除!这对全体业主来说真是一个晴天霹雳!!不仅是88的业主,包括与88户型紧邻的大户型的业主们也都在担心和质疑,88户型已浇筑好的楼板都是钢筋穿墙做的地基,强行拆除,对整栋楼的质量安全也是一个巨大的隐患!也就是说,拆除已有楼板势必危及一期六幢楼所有房屋的质量安全!一旦出了安全事故,谁来为这个决策负责任?到那时,将演变为更巨大的社会问题,因为它侵害的是几千名利益相关者的正当利益!

        

时值年终岁末,稳定压倒一切!相信各级领导都比普通群众更讲政治!更讲稳定!更讲和谐!

        

习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把群众合理的利益诉求解决好,任何时候都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民之所望,施政所向,如果开发商也真的愿意走置换容积率之路,购房人更强烈要求置换容积率使小房间合法化,我们恳请政府从保护人民群众利益出发,同意此方案!恳请党,恳请政府!相信党,相信政府!感谢党!感谢政府!

       

恳请政府能从执政为民,为民做主的立场出发,要求栖霞区区委区政府本着人民利益至上的原则做出符合人民利益的决策。人民感谢您!


文章为青秀城业主所发,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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