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抗癌药”被查处!已售出超10万袋!摄入不到0.5毫克可致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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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韩国东海岸的蔚山市的一家海鲜餐厅,主打河豚生鱼片,然而这里实际上还制作和销售河豚提取液,号称其产品有治疗和预防癌症的效果,有助于化疗后恢复,还能治疗高血压、关节炎等疾病,甚至宣称由持有所谓资格证的专家研制。
据估算,目前在韩国已售出超过10万袋。近日,这里因虚假宣传被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部查处,目前监管部门已经查扣了所有违法产品。
在这次整治中,还有一家企业被查出,用河豚卵和肝脏制作并销售药丸、药液等三无产品,号称是“以毒攻毒”、用偏方抗癌。
实际上,河豚一些部位虽然可以在正确处理后食用,但其卵、肝脏、血液等部位含有剧毒,尤其是河豚卵。而河豚毒素的毒性相当于常见剧毒氰化钾的1000多倍,摄入不到0.5毫克就可能致命,韩国明令禁止这些有毒部位制成食品销售。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部发出警告,河豚不仅没有治疗或预防癌症等疾病的效果,一旦处理不当、没有完全清除毒素,食用后还可能引发中毒甚至导致死亡。
购买这次被查处两家企业产品的消费者中,不少都是有迫切需求的癌症晚期患者和担心患病的老年人,他们在商家的忽悠下,以高于同类药品的价格长期购入,有癌症患者还认为自己是抓到了“救命稻草”,全然不知其中的安全风险。而这种利用病人和老人等弱势群体的健康需求攫取商业利益的恶劣行为,引发韩国社会强烈愤怒。
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部表示,将加强对河豚及其加工食品的监督管理工作,同时还将加大对使用禁用食材制作食品的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同时提醒消费者谨慎对待用偏方治病,认识相关风险,警惕虚假信息。
显然,韩国企业的这些所作所为已经违反了法律规定,我们应当引以为戒,千万不能“以身试法”!
以下为大家介绍下国内法律关于食品安全这块的有关规定: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事故单位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未进行处置、报告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隐匿、伪造、毁灭有关证据的,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许可证。
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一)提供虚假材料,进口不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二)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未提交所执行的标准并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或者进口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进口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未通过安全性评估;
(三)未遵守本法的规定出口食品;
(四)进口商在有关主管部门责令其依照本法规定召回进口的食品后,仍拒不召回。
违反本法规定,进口商未建立并遵守食品、食品添加剂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境外出口商或者生产企业审核制度的,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本文来源:人民网科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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