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晶自爆高考被“冒名顶替”一案,终于有了初步结果。15人被处理,勾勒出了违法操作的基本轮廓。
我正在看通报的时候,有人跟我说,网上很多给苟晶泼脏水的文章已经出来了。我不信,一是对自媒体的写作十分了解,感觉再快不会那么快吧;二是我觉得苟晶说到底是个受害者呀,有啥脏水?但是微信好友随即甩给我一篇。单是看到标题,我就惊讶不已,还有这种脑回路?
暂且不说,苟晶在维权的整个过程中,没有宣传过自己任何的商品或店铺。说当事人维权是为了流量,那么请问,哪个依靠舆论来维权的事件,不会产生流量呢?看完通报后,因为和苟晶自己反映的情况有一定的出入,我下意识想到的,就是去看苟晶的微博。这个时候,双方一定会有一个“对质”或“解释”的过程。
如我所料,通报发出后,苟晶也及时做出了回应。她在为调查组点赞的同时,也保留了自己的一些看法,尤其是对1998年的调查结果,还有“不少疑惑”,她连用了6个问号。此外,还有些细节出入值得关注。比如第一年,也就是1997年,苟晶究竟是自愿放弃填报志愿,还是在班主任邱某的劝说下放弃的?这个细节难道不很重要吗?
暂且不说,苟晶对自己1998年的成绩以及录取过程,仍然有着疑问,真相仍待进一步调查。哪怕苟晶夸张了,高估了自己的成绩,就该被羞辱吗?
因为第一年被坑过,对第二年的成绩便也有了怀疑,这个想法,真的丑恶吗?
在舆论场,常常有一种现象,就是苛求受害者的完美人格:你既然是受害者,你就要显得弱弱的,显得好欺负,显得老实,说话必须严谨,说错了你就要挨骂,必须把自己的怀疑和猜测控制在保守的范围内……反倒是对于施害者,他们表现出了圣母般的同情。比如,上面截图中,就有人同情苟晶班主任,说邱某是恩师……嗯?苟晶是绿茶?邱某是恩师?对不起,这个“翻案”也太亮瞎眼了。
这次,苟晶在面对媒体的采访中,表现出了非常健谈的一面。依我说,这是好事,更利于推动事情的彻底解决,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有压力,才会有动力;有关注,才会有回应。我实在搞不懂一些人的逻辑。当陈春秀表现得内向、柔弱的时候,他们心疼陈春秀没有流量;当苟晶善于表达的时候,他们又觉得苟晶抢了陈春秀流量……一个受害人伤害了另一个受害人?那些施害者呢?一长串违法乱纪的名单呢?他们不才是罪魁祸首吗?
有没有发现,这一幕很熟悉?受害者,或伸张正义者被打成反派,施害者却被同情,被要求保护起来。总有一些人,在一次次的舆情中,试图玩些调转枪口的把戏。这次,他们憋足了劲儿等着骂苟晶,他们觉得苟晶把事情搞大了,觉得是苟晶玷污了山东的形象,觉得她追求真相就是破坏大好局面。现在,初步通报一出,出入尚在,疑问尚存,他们就像一股洪水终于找到了闸口,喷薄而出。但这种“宣泄”,除了伤害受害人,并不能澄清什么。绿茶、恶臭、破鞋……这些词张口就来,我真希望你以后不要遇到需要维权的时候。否则,这些词都将是命运对你的馈赠。好好好,把袁老师、陈委员、王富豪都保护好
1000万撤稿费:昂贵的权力,廉价的尊严
马保国的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