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广平商务局的罚款逻辑
2019年3月19日夜23点左右当事人驾驶集装箱货车,由于赶路匆忙错过饭点,走到广平县胜营镇政府对过,有一饭店还未关门,司机赶忙下车要了一碗面,面还未煮熟,自称是广平县商务局执法人员来到车跟前,说不让在这里(卖油),当事人说:我没有卖油啊,只是在路边夜店吃碗面,广平商务局执法人员说:停都不能在这儿停,强行将车辆扣至广平老南环,一加油站后院内。
3月20日上午当事人去广平县商务就该车被扣提出异议,称该当事人只是在饭店吃饭并未卖油,但当事人提出的异议未被广平商务局执法人员采纳。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因着急开回被扣车辆违心接受广平商务局的(强盗)罚款,在空白(行政处罚决定书)上签字,按手印。
在缴纳了五千元现金没有开具任何票据后将车辆放行,根据《行政处罚法》第46条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在空白笔录上签字,按手印的视频截图
空白笔录上按手印,签字视频截图
相关法律法规: 《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二款: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必须查明事实,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当场收取现金的视频截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 2005年 第 1 号 《商务部行政处罚实施办法》(试行)已于2004年12月29日经第18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于2005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六条 商务部在执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时,应当实行罚缴分离的制度。罚款及没收违法所得应交至商务部在罚款收缴机构设立的罚没款专用账户,罚没款应全部上缴国库
综上所述,广平县商务局没有执行(行政处罚法)也没有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2015年1号令(商务部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反而依自己的强盗逻辑进行扣车.罚款,313省道上不让停拉油车,停车就得扣车,请问广平商务局,是不是罚了这五千,以后就让在广平境内停下吃饭了?每天都有拉油车在广平辖区停留,你们扣了几个?是怎么处理的?请广平县商务局给出一个满意的答复。为盼
来源:河北邯郸李海广13739663的 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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