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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袭警案最新判决结果公布,对全国袭警行为认定具有标杆意义,请广泛转发!
来源:民警在线
案件详情如下:
2017年10月4日晚,道县警方接到报警,称某ktv有人殴打服务员。民警迅速出警,经调查,系田某等人醉酒后殴打服务员。
民警要求双方到派出所接受调查处理。打人者田某态度嚣张,拒不配合警察执法,用拳头击打民警头部,被民警制服。
被打民警左颞部肿胀,经鉴定,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后当地警方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将田某刑事拘留。
近日,道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
法院认为,被告人田某无视法律,以暴力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
被告人田某在犯罪过程中致一人轻微伤,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等情节,应从重处罚。
最后,道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田某有期徒刑十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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