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花3801元买手机却没收到货?都匀公安为民追赃挽损获锦旗

平安黔南
2024-08-26

近日

都匀公安成功处置一起网络诈骗警情

及时为群众追赃挽损

接下来

请共同回顾案情

一起揭露诈骗分子的“套路”

不久前,家住都匀市绿茵湖的罗先生在某视频平台看到有一自称“品牌直销”的商家售卖手机,且价格比市面上手机专卖店卖的要便宜很多,这让想换新手机的罗先生心动不已,于是按照视频中提供的联系方式加了“商家”的微信,随后罗先生按照对方的要求将购买手机的3801元转到了对方提供的银行卡卡号。
此时远在广西的小张并不知道自己名下的银行卡多了3801元,因为在两天前,小张在线上游戏中认识的网友称自己的微信和支付宝被冻结,想让小张将名下的银行卡借给他下单买游戏币,毫无戒心的小张当即将自己一张不经常使用银行卡借给了对方。

迟迟未收到手机的罗先生向绿茵湖派出所报警后,办案民警通过案情梳理,循线追踪锁定了小张的银行账户,随后立即赶往广西调查,原来所谓的“卖手机商家”和“买游戏币网友”都是诈骗分子扮演的,罗先生和小张的隔空“交易”,竟是犯罪分子从中套取钱财的诈骗手段。随后民警向小张讲明事情原委,通过耐心地释法说理,小张表示愿意配合工作,主动退回赃款。

“谢谢警察同志,不然我的血汗钱真是打水漂了。”4月8日,绿茵湖派出所民警将3801元交到了罗先生手中,罗先生连连称谢,第二天又再次来到派出所送上锦旗,表达对办案民警的感谢和赞许。

你听说过“帮信罪”吗?

近年来,“帮信罪”案件数量激增,已成为第三大适用罪名,尤其是在校大学生和刚毕业的学生群体,很容易落入“陷阱”。究竟什么是“帮信罪”?一旦触犯将面临什么法律后果?


什么是“帮信罪”

“帮信罪”的全称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根据刑法规定,该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发布的《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以下简称《意见二》)第七条,为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而实施下列行为,可以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的“帮助”行为:(一)收购、出售、出租信用卡、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账户、具有支付结算功能的互联网账号密码、网络支付接口、网上银行数字证书的;(二)收购、出售、出租他人手机卡、流量卡、物联网卡的。

为什么说学生群体更容易触犯这个罪名呢?一是因为缺乏社会阅历,容易被一些“卡头”忽悠,从而成为“工具人”;二是因为没有收入来源,容易被“卡头”们发布的兼职广告所诱惑,发展成为“卡农”。


“帮信罪”有哪些类型

收购、出售、出租“两卡”的行为是目前司法实践中“帮信罪”适用最多的一种类型。

什么是涉“两卡”行为?就是指买卖和租赁银行卡、手机卡的行为。“两卡”是指:手机卡,包括通信运营商、虚拟运营商的各类手机卡及物联网卡;银行卡,包括各商业银行的个人银行卡、单位银行账户及结算卡,以及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支付账户,如微信支付和支付宝等。

此外,“帮信罪”还有很多行为类型,比如提供或操作“GOIP”“猫池”“多卡宝”等设备,为电诈团伙搭建远程“机房”;利用社交媒体账号等方式为电诈团伙推广引流;为网络犯罪分子制作、封装、维护非法软件;职业“码农”团伙依附非法平台疯狂“跑分”等。


生活中有哪些事情看似平常,但有可能触犯“帮信罪”的行为?

一是出租和转借银行卡。即使是免费转借给他人,严格意义上讲,也违反了《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有可能被罚款。二是帮朋友制作程序、封装软件。一旦被他人用于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就属于提供技术支持,如果能够认定(包括推定)具有主观明知,就可能构成共犯或“帮信罪”或其他计算机类犯罪等。


构成“帮信罪”面临哪些法律后果

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规定,“帮信罪”的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对于“帮信罪”被判处刑罚的,司法机关可以依法宣告职业禁止;对于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可以根据犯罪情况,依法宣告禁止令。另外,还会有相关行政处罚及法律责任,这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中也有规定。

同时,惩戒措施也不可避免。针对银行卡,会有信用惩戒、限制业务、严管账户等措施,不仅在一定时间内影响相关人员的贷款和信用卡申请,5年内还会被暂停相关单位和个人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等;针对手机卡,则会在惩戒期内停止行为人的新入网业务,各基础运营商只保留1个手机号码。

温馨提醒:不要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和各种三方支付、社交媒体账号,也不要购买!请注意保护好您的个人信息,发现“两卡”违法行为,要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来源:平安黔南供稿:都匀市公安局责编/一审:冯 薇
二审:彭 悦
三审:王 凯
多信息

■ 装修尾款多次索要无果?龙里法院:当庭调解 当场兑现→

■ 越狱潜逃42年,67岁男子终落网!直击瓮安公安抓捕现场→

■ 再强调、再部署!黔南州召开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专题会议

■ 1300万流量的背后,是小村庄74年的坚守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平安黔南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