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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安重点工作专项行动】假逮捕真诈骗,平塘公安及时止损50000余元

平安黔南
2024-08-26

近年来

各类冒充他人的诈骗套路

有些胆大的不法分子

甚至直接冒充“公检法”

拿出所谓的“逮捕令”“通缉令”进行诈骗

对此,遵纪守法的“家人们”可别慌

那都是假的!


平塘县公安局在不断加大反诈宣传力度的同时,及时有效开展劝阻止损工作,全力守护群众财产安全。2024年5月29日,平塘县公安局金盆派出所民警成功劝阻一起冒充“公检法”电信诈骗案,为群众止损50000余元。


案情回顾


“警察同志,有人说要逮捕我!”

5月29日,刘女士脚步匆忙、神色慌张来到金盆派出所报警求助:疑似被诈骗,请求公安机关帮助。经了解,当天有诈骗分子打电话给刘女士,称其因涉嫌犯罪将被检察机关逮捕,刘女士因为害怕“被逮捕”就按照对方指示下载相关诈骗软件,诈骗分子便控制了刘女士手机,欲将刘女士银行卡内资金转走,此时刘女士想起辖区张贴的反诈宣传海报及警民联系卡内容,察觉不对,立马到派出所寻求帮助。 

民警立即对刘女士手机进行查看,在关键时刻与诈骗分子争分夺秒“拼速度”,及时停止刘女士手机内诈骗软件运行,同时拨打银行人工服务热线,将诈骗分子未来得及转出去的50000余元止付在刘女士银行卡内。

到此诈骗分子做的“诈骗美梦”成功被民警的快速处置化为泡影。反应过来的刘女士后怕不已,在民警的指导下安装了国家反诈APP,并表示在今后生活中会多学习反诈知识,不会再随意相信诈骗电话,连连向民警表示感谢。

1.如遇电信网络诈骗,请拨打96110,或就近到派出所、警务室报警,切勿病急乱投医。

2.公检法等机关绝不会采取电话、短信、微信、QQ等形式进行案件处理。

3.凡是通过网站或者APP出示的带有“公检法”的名称标记的通缉令、拘捕令、警官证,都是诈骗!

4.公安机关在逮捕时,必须当面出示逮捕证,通过传真、网络发送的,都是诈骗!

5.公检法等机关没有所谓的“安全账户”“验资账户”,也不会要求个人进行转钱操作。

6.个人的银行账户密码、短信验证码是个人账户资金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切勿告诉他人!

来源:平安黔南供稿:平塘县公安局责编/一审:冯 薇二审:彭 悦三审:王 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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