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案例
张家口中院:没收医院借用的医疗器械,未听取所有权人的陈述申辩,撤销处罚!
北京高院:行政执法应遵循正当程序原则,受到行政决定影响者能够充分有效地参与行政决定的制作过程!
北京一中院:作出对第三人不利的处罚决定前未听取其陈述申辩,有违正当程序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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