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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政策 | 今起,我省正式执行新版药品目录


元·旦·快·乐

@湖北全体参保人

2024年1月1日起,

湖北将落地执行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

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

大家能用上医保目录内

更多的好药新药啦!  



目录新增126个药品


本次调整,共有126个药品新增进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1个药品被调出目录。调整后,目录内药品总数增至3088个,其中西药1698个、中成药1390个,中药饮片仍为892个。

新版医保药品目录新增了抗肿瘤、罕见病、抗病毒等领域的药品。本次调整后,慢性病、罕见病、儿童用药等领域的保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谈判成功率84.6%

平均降价61.7%


143个目录外药品参加谈判或竞价环节,其中121个谈判或竞价成功,成功率为84.6%,平均降价61.7%


“双通道”药品增加67个


根据国家药品目录调整情况,我省对湖北省“双通道”药品目录进行了更新,将430个协议期内谈判药品和竞价药品全部纳入湖北省“双通道”药品目录,比原“双通道”药品目录增加药品67个。


224种纳入我省

“单独支付”药品


我省对“单独支付”药品也进行了调整,将224种用于治疗的罕见病、肿瘤、精神疾病、传染性疾病等协议期内谈判药品及部分谈判转常规乙类药品纳入“单独支付”药品管理范围。


“单独支付”药品待遇与

“门诊慢特病”待遇衔接


单独支付药品适用于《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保障工作的通知》(鄂医保发〔2023〕21号)规定的门诊特殊疾病时,执行门诊特殊疾病待遇,其他药品继续按单独支付待遇执行。


确保参保患者早日用上

医保目录的好药新药


为尽早惠及广大人民群众,推动新版目录落地,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要求各地按时将新版药品目录内药品纳入基金支付范围,不得自行调整目录内药品品种、备注和甲乙分类等内容。


二是要求各地医保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定点医疗机构合理配备、使用目录内药品,要将医疗机构合理配备使用《国家2023年药品目录》内药品的有关要求纳入协议,积极推动新版目录落地执行。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建立院内药品配备与医保药品目录调整联动机制,及时召开药事会,做到应采尽采,应纳尽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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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品 |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
编辑 | 金娟

制图 | 花花
审核 | 易保
来源 |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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