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建设】营造无障碍环境建设幸福西宁
无障碍设施是指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孕妇、儿童等社会成员通行安全和使用便利,在建设工程中配套建设的服务设施。包括无障碍通道(路)、电(楼)梯、平台、房间、洗手间(厕所)、盲文标识和音响提示以及通讯、信息交流等其他相关生活的设施。
大力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落实以人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基本要求,对于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功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我市多地无障碍设施建设都愈加完善,在完善硬件的同时,相关部门还不断提升软件服务,推出了很多方便残疾人出行的设施。
为推进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积极参与到创城工作中,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全市商场超市无障碍设施环境创建工作。通过部门的相互配合与努力,切实推动创城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无障碍设施的完善不仅体现了对残疾人的关爱,同时也体现了城市的文明程度,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一项重要任务,也是服务于社会的爱心工程、民生工程。
长期以来,我市按照统一部署、分步实施、全面发动、重点突破的工作思路,先后成立了由建设、民政、残联、老龄委等单位组成的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区、街、单位)工作协调小组,统筹开展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工作,加强各类无障碍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
为推进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商场超市设有轮椅通道、扶手、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管理、使用情况良好”的创建工作。向相关部门提供商场超市无障碍设施建设标准,方便商场超市开展自我排查、整改,完善无障碍设施,确保正常使用。同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依照《无障碍设计规范》等标准,对全市15家大型商场、17家大型超市的无障碍设施设置、使用及是否完好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将存在问题反馈至相关部门,建议给予督导、限期整改。
根据住建部《创建无障碍环境市县工作标准》《青海省无障碍设施建设使用管理规定》《无障碍设计规范》及西宁市相关创城要求,加强勘察设计质量,在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备案环节严格把关,要求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明确无障碍设施设计内容,并满足与建设项目周边已有的无障碍设施相衔接,符合安全、可达、可用、便利的基本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设计文件,一律不予审查通过和备案。否则一律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做到无障碍设施与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新建各类建筑的无障碍设施已100%设置。
2015年11月30日,我市荣获“全国创建无障碍环境达标市”称号。
近年来,我市通过文明城市的创建工作直接推动无障碍设施建设,将无障碍设施建设内容列为文明城市测评标准之一,作为一项事关全市工作大局的大事来抓,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建筑物配套设施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结合起来,有计划、有重点地抓好无障碍设施建设与改造,使我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既有各类建筑、城市道路无障碍设施改造
2010年,我市以创建全国无障碍城市为契机,市建设局制定无障碍设施改造实施意见,争取市级补助资金1139万元用于公共建筑及道路的无障碍设施改造。2011—2013年度分期分批对我市城区部分办公建筑、公共厕所、园林、商业服务、学校、医疗建筑、特殊设施、文化观演建筑等既有公共建筑,本着部门联动与责任落实、改进功能和完善配套、谁家项目谁负责实施的原则进行了改造,并根据市政府重点建设项目安排对市区黄河路、胜利路、西解放路等十条道路的无障碍设施进行了改造。
自2013年起,市规划建设局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相关要求,按照机构职能,多次召集各相关单位召开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专题会议、协调会议,督导各行业主管部门和产权单位开展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整治工作。同时,结合道路大修整治、小街小巷改造工程,对没有设置盲道的人行道立即进行盲道设置,对有盲道的路段加强整改,尤其是对坡道口、井圈周边等重点导向部位进行整改,定期对盲道砖进行重点巡查,发现损坏和缺失的立即修复,确保盲道的正常使用,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城市道路精细化考核中,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保障了残疾人士的出行安全。
●新建各类建筑无障碍设施建设
不断加强新建建筑无障碍设施监管力度,一是严把施工图审查关。对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和民用建筑严格执行《无障碍设计规范》等有关标准和规范。对不符合规范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一律不予审查通过。二是加大施工监管力度。通过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加强监督管理,要求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施工。三是严格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制度。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时,对项目的无障碍设施同步验收。凡未达到设计要求的,责令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不予验收。新建各类建筑的无障碍设施已100%设置。
无障碍设施是鼓励更多残疾人走出家门的动力。因此,无障碍设施不但要建好,更要管好、用好。
目前,我市无障碍环境建设虽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还未达到国内经济发达城市、国际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标准,今后我市将进一步加大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工作力度,按照“部门联动与责任落实,改进功能和完善配套”充分发挥好无障碍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和提升无障碍设施建设成果,方便老幼、残障人士等相对弱势人群的生活与出行活动,切实提高全社会的生活品质。
市民应自觉爱护无障碍设施
“不侵占盲道,自觉爱护无障碍设施,主动帮助残疾人和老人,做一个文明的西宁人!”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的一名工作人员介绍,作为无障碍设施的建设者和管理者,他们希望市民关注身边的无障碍设施:“无障碍实际上是人心里面无障碍,我们要真正从内心关心残疾人和老人!”
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科技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残疾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是我们这个社会的弱势群体,他们出行时更需要我们的关心和照顾。”这名工作人员说,目前我市正在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市民素质应和无障碍设施建设同步提升。
来源:西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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