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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讯 | 一岗多补!柳州企业吸纳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就业最多可申领5项奖补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市高质量就业扶贫工作的开展,根据《柳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19 年高质量扶贫三大提升行动的通知》(柳扶领发〔2019〕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对录用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的企业(经营主体)给予补贴,进一步解决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招工难”,以及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难”的问题。本次“一岗多补”重点向各县的就业扶贫车间(微车间)、企业倾斜,大力给予补贴扶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名称

“一岗多补”,即企业安排岗位吸纳贫困劳动力及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给予工资性补贴、社会保险补贴、一次性带动就业奖励、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补贴、自主创业奖励。



二、补贴项目及办法

(一)工资性补贴

企业安排岗位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及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签订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在一年内累计工作不少于6个月,并给予每位贫困劳动力不低于7000元劳动报酬的,按每吸纳一人,给予企业每月300元的工资性补贴,期限最长6个月。


(二)社会保险补贴

企业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连续工作6个月以上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三)一次性带动就业奖补

1.企业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交纳社会保险的,给予企业一次性带动就业奖补。其中,吸纳就业10人以下的,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奖补;吸纳就业10人以上(含)、20人以下的,按1200元/人的标准给予奖补;吸纳就业20人以上(含)、30人以下的,按1400元/人的标准给予奖补;吸纳就业30人以上(含)的,按1600元/人的标准给予奖补。


2.就业扶贫车间吸纳贫困人口就业并签订劳务协议或承揽合同,每位贫困人口 1 年内累计工作不少于 6 个月,且获得不低于 6000 元劳动报酬的,按 1000 元/人的标准给予经营主体一次性带动就业奖补。


以上一次性劳动就业奖补只能选择其中之一申报。


(四)高校毕业生岗位补贴

在我市注册,注册资本30万元以上,聘用员工总数20人以上的企业吸纳柳州籍(含县)贫困家庭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分别按中小企业吸纳本科以上学历5000元/人、大型企业吸纳本科以上学历4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岗位补贴;吸纳专科学历毕业生,按3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


(五)自主创业奖励

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在市辖工商部门登记成立小微企业,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且仍在正常经营,吸纳3人以上就业并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协议),按时足额发放工资的,按不超过5000元/户给予一次性资助创业奖励。



三、补贴程序及所需材料

(一)补贴程序

1.由市人社局和市财政局核准各县、区该项目的年度预算后,将相关补贴随就业扶贫资金划拨到县、区。

2.各县、区根据企业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的实际情况,向市人社局提出申请,市人社局会同市财政局核准同意后,由各县、区从划拨到各县、区的资金列支。


(二)需要提交的核准材料

1.企业(经营主体)营业执照原件(由县、区人社局核实后归还),收复印件。

2.企业(经营主体)填写《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后,提交县、区人社局;

3.企业(经营主体)填写《符合奖补条件的贫困农村劳动力花名册》(附件2)后,提交县、区人社局;

4.企业(经营主体)提供通过银行或其他有效方式发放劳动报酬凭证、台账原件(由县、区核实后归还),收复印件。



四、其他

(一)符合条件的企业(经营主体)按季度申请办理相关补贴。各县、区于下个季度首月5日前,将上个季度的相关补贴申请材料搜集整理后,报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联系电话:2827582,电子邮箱:lzjycjk@163.com。


(二)以上补贴项目实施时间为2019年—2020年,如需调整变化,由市人社局、财政局共同协商后进行调整或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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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编辑:梁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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