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态 | 柳州人社干部以学促做,听民声,解民忧,助创城!
学与做
—— 行动学习进支部 ——
为进一步推广应用行动学习法,提高人社党员干部解决突出矛盾、破解难题的能力水平,5月28日上午,市人社局在紫荆花书院举办了“行动学习进支部”专题活动,局机关支部、局属各党(总)支部近60名党员参加了活动。
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覃祚超同志在动员讲话时指出,学习运用行动学习法对推动机关党建工作具有重要意义,能够推动基层党组织强化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为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党员同志们要全神贯注参与到这次专题活动全过程,真正把行动学习相关知识点学懂弄通,大胆参与演练,学习掌握行动学习的基本操作,在实战中掌握行动学习的关键流程和操作要领,为各党支部全面推广行动学习打下坚实基础。
他强调,参与活动的同志要切实提升担当意识,在活动结束后,及时向单位党组织或党支部负责人汇报这次专题活动情况,结合单位实际,创新开展好行动学习相关活动,全面掀起行动学习的热潮,真正让行动学习成为人社党员干部破解工作难题、化解工作矛盾的重要工作技能,成为破解工作瓶颈的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方法。
行动学习指导组市直机关工委王有贵副书记、市直机关工委党校陈钢校长、市委党校韦利如副教授到场指导工作。
王有贵强调,广大党员要学习掌握行动学习理念、运用场景及主要工具,在常学常新中加强理论修养,在真学真信中坚定理想信念,在学思践悟中牢记初心使命,在细照笃行中不断修炼自我,在知行合一中主动担当作为,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在韦利如副教授的技术指导下,人社党员同志们分成9个小组,围绕解决党支部工作中出现的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脱节、“三会一课”组织生活效果不佳等问题深入探讨,各小组凝聚众人智慧,通过“头脑风暴法”集思广益,创新思维,运用列名投票法选出可行可用的方案方法,最后利用“鱼骨图”方法,以图文形式将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大家群策群力,在相互交流、启发中找出解决问题的最佳对策,现场气氛十分热烈。
在学中做 在做中学
—— 以学促做 知行合一 ——
5月28日,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覃祚超带队做客《创城热线》节目,就创城工作和群众关心的人才新政、社会保障等方面问题,与听众进行了沟通。
快来看看人社干部解答了
哪些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Q
我今年的“三月三”正常上班了,想问问公司需不需要支付我“三月三”假期的加班工资?按什么标准支付?
市人社局劳动关系科科长 胡晓刚答: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2020年“壮族三月三”假期安排的通知》规定,2020年“壮族三月三”假期,即3月26日、27日(农历三月初三、三月初四),全区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照常上班,用人单位给予相应的补休,不能补休的参照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标准给予补助。
Q
我在一个汽车配件厂工作,我们这里待遇还好,但是加班很多。有时候我不太想去,但领导说必须去。另外我们这里没有双休,每周只能休一天。这个合理吗?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副支队长 彭胜答:
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这就是说用人单位不得强制要求劳动者加班。另外,用人单位在同时满足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的前提条件下。是可以自行决定是否安排双休的。例如:某单位每周工作6天,但是每天只工作6.5小时,那么就是符合规定的。用人单位如果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工作时间超过了刚才的规定,那么就属于加班。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安排补休或者是支付加班工资了。
如果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或投诉。
Q
我想了解怎样办理小微贷?需要房屋抵押吗?
市人社局就业科二级主任科员 张雪娟答:
创业者到经营地所在的社区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格、交相关材料,社区对申请人进行身份初审和实地考核后,在申请表上盖章后,申请人直接将材料交到市就业服务中心。然后等待银行上门核实。目前我们的贷款合作银行是邮储银行。
另外,“小微贷”是信用担保贷款,不需要贷款人的房屋抵押,同时我们也不需要反担保人。银行将根据申请人的经营项目情况、征信等情况确定是否放贷款、贷款多少。
Q
请问2019年人才工作采取了哪些措施来实现上述的成效?
请市人社局专业技术管理科科长 陈军答:
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打造人才安居乐业“生态圈”。积极实施人才优先落户等30多项便利制度,创新实施“互联网+人才”服务模式,为高层次人才提供子女入学入园、发放优诊卡等优质高效的“一站式”服务。实施“安居留人”工程,大力建设人才公寓,对引进人才给予购(租)房补贴及生活补助,着力解决人才干事创业后顾之忧。
实施重大人才工程实现新跨越。成功举办首届龙城人才周活动,持续第九年开展“优秀人才接触柳州计划”等16项引才、聚才活动。成功举办第三届广西汽车产业转型升级问计专家暨“双百人才工程”专家服务柳州行活动,促成合作项目14个。成功引进国家级人才曹海平博士、杨亚涛博士团队入驻柳州,引进国家重点实验室杨世林教授及其创办的馨海药业落地柳州,分别给予项目资助3000万~5000万元。大力促成电子科技大学广西智能制造产业技术研究院等3个研究院成功落地柳州。积极接洽英国皇家工程院院士林建国教授等5个国家级团队,全力推动高端人才集聚柳州。
加强人才平台载体建设取得新成效。人才平台载体建设保持在全区第一梯队序列。在全区率先建立市、自治区、国家级技能项目评定体系,促成全区首个医药高技能人才基地落地柳州,新增国家、自治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各3个,拥有国家、自治区级大师工作室32个。人才新政实施以来,新增院士工作站4家、区级人才小高地1家、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1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家,全市拥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1家,是全区设站最多、进站率和产出率最高的城市。成功推动全国首批省属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在柳颁发。推动广西首家自治区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在柳挂牌运营。
强化人才培养激发新活力。大力实施“龙城金蓝领培育计划”,出台柳州市职业技能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全年新增技能人才2.86万人,技能人才总量达49.87万人,发放高技能人才、技能大师工作室及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奖励共1397.5万元,有效激励广大青年走技能成才之路。建立对应人才的薪酬待遇补贴机制,为26名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发放奖励208万元。积极鼓励优秀人才在职深造,大力培育精英企业家,发放优秀人才及在职攻读研究生并获得学位人员奖励110.5万元,有效激发人才学习深造热情。在全区创新实施“优秀青年人才外培工程”,累计选送336名人才赴国外高等院校进行学位中长期培训,为柳州储备了一批熟悉国情、市情又具备管理能力、国际视野的人才。
推动人才助力特色产业发展。积极邀请“双百人才”专家为柳州汽车、工程机械、螺蛳粉、茶叶等产业发展献计献策,全年邀请99位顾问专家对99个项目进行技术难题指导和攻关,签订合作意向或协议23项
推动人才助力脱贫攻坚。市人社局牵头草拟,以市政府名义印发《柳州市进一步提高乡村教师待遇的若干措施》,打出多套组合拳为乡村教师提供福利待遇、住房保障、职称评聘等全方位保障,市财政每年投入9000万元惠及1.3万名乡村教师,有效破解乡村教育引人、留人难题。对引进到贫困县服务期满的优秀人才给予奖励,发放北部三县引进优秀人才奖励214万元,为脱贫攻坚提供智力支持。
推动人才助力乡村振兴。成功举办第64批中国博士后科技服务团广西柳州行活动,21名专家走进北部三县签订合作意向17项,促成融水、三江、柳城分别成功创办 “少数民族工艺人才孵化中心”,带动融水县白云乡整村开展传统手工艺制作培训,实现就业228人。
Q
那么2020年人才工作开展情况又如何呢?
市人社局专业技术管理科科长 陈军回答:
2020年,我市继续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全力推进落实人才新政,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大力集聚各类优秀人才来柳创新创业,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继续深入实施人才新政。截至4月底,共进行人才分类认定775人,其中E类及其以上人才56人,F类及其以下人才719人。拨付2019年第四季度人才奖励补贴1446.5万元。发放馨海药业项目扶持资金500万元;发放柳州市轻金属材料及成型技术研究院项目扶持资金3000万元;发放第八批柳州市企事业单位引进紧缺专业人才奖励320万元。
开展龙城人才周聚才引智工作。积极筹备龙城人才周前期工作,为系列引才聚才活动的顺利开展打好基础。开展2020年“双百人才工程”,全市41家单位共开展171个需求项目,顾问专家需求155人次。面向全市开展新一届柳州市政府顾问推荐工作,拟聘任31位顾问。
应对疫情,开展人才“云招聘”。4月17日启动开展2020年第二届龙城人才周-“我在柳州等你”高层次人才云聘会活动,通过互联网搭建柳州网络招聘会云平台,实现“不见面”人才招聘、求职、人才引智及系列配套服务,实现线上发布岗位、线上求职、线上咨询、线上面试洽谈、线上签约等功能。截止目前,共接收到全球范围内的3185份简历。
做好高层次人才服务。为高层次人才集中办理子女入学入园,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共收到全市10家单位60位高层次人才的子女入学申请。
Q
因疫情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人员指哪些人员?如何确定?
市人社局劳动关系科科长 胡晓刚答:
(1)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2)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疑似病人;(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密切接触者;(4)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简称“四类人员”)
根据医疗机构形成的病历资料、当地政府发文规定、劳动者所在的社区或村委会了解的情况、劳动者自述或者其他人员报告、用人单位掌握的员工信息等因素综合判断确定。
Q
属于疫情防控“四类人员”的劳动者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是否应支付工资?
市人社局劳动关系科科长 胡晓刚答:
对处于隔离治疗期、医学观察期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用人单位应当视同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其在隔离期间工资。隔离期结束后,对仍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患者,按照国家规定享有医疗期,医疗期期限和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被认定为工伤的新冠肺炎患者,其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处理;不能认定为工伤的新冠肺炎患者,其工资报酬标准按照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处理。
劳动者不遵守政府防控措施,导致被隔离治疗或接受医学观察,劳动者主张该期间工资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其该期间工资。
Q
用人单位因疫情防控而停产停工、延迟复工或劳动者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的期间,工资如何支付?
市人社局劳动关系科科长 胡晓刚答:
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协商优先使用带薪年休假等各类假(包括单位自设的福利假),该期间,用人单位应按相关休假的规定支付工资。
对用完各类休假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或其他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动者,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劳动合同未约定工资数额或约定不明确的,以劳动者正常提供劳动期间的工资标准确认,不包含奖金、绩效、加班费和其他因实际出勤才享有的福利待遇,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发放劳动者生活费,生活费标准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因政府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正常提供劳动的劳动者,按照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执行。
劳动者根据用人单位要求通过远程办公、电话等形式提供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按正常工作的标准支付劳动报酬,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因响应当地政府延期返程号召,用人单位要求有关劳动者延期返岗,如劳动者不能通过其他形式提供正常劳动,有关工资待遇由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用人单位也可参照不能按期返岗工资待遇方面的相关做法。
Q
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用人单位能否推迟或减少发放工资?
市人社局劳动关系科科长 胡晓刚答:
用人单位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暂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经与本单位工会、职代会或劳动者本人协商一致后,可以延期支付工资。用人单位受疫情影响缩短工时在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可减发工资。上述推迟发放工资、减发工资不构成法定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情形。
Q
请为我们简单介绍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副支队长 彭胜答:
这个条例,是近年来治理欠薪工作成功经验的制度化提升,是依法治欠的重要体现和制度保证,彰显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根治欠薪工作的高度重视,顺应了社会各界对根治欠薪的期盼和呼吁,开启了依法治欠的新阶段。
第一,明确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法律责任,促使用人单位履行主体责任。
第二,突出对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法律责任,促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单位履行法律责任。
《条例》设专章对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作出规定:一是专用账户制度,解决农民工工资“没钱发”和“专款专用”问题;二是总包代发制度,主要解决农民工工资怎么发、发到手的问题;三是实名制制度。主要是解决工资发给谁、发多少的问题;四是工资保证金制度,这是预防和解决企业发生欠薪的保证性资金。
第三,坚持“刀刃向内”,明确政府部门监管不到位的责任,促使政府投资行为更加规范。
《条例》可以说是各项工资保障制度的集成、定型和法治化,为实现根治欠薪目标提供了制度的支撑和法律的保障。
Q
建筑农民工被老板拖欠工资,并且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工资欠条,该怎么维权?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副支队长 彭胜答:
目前在我市建筑行业,所有在建工地基本上都建立了保障农民工工资的一金七制度。如果农民工朋友发现自己所在工地没有这些东西,可以向相应的行业主管部门,例如住建局、水利局、交通局举报或投诉。另外,农民工朋友平时应当注意,保留一些相关证据以防万一。除了最重要的劳动合同,其他的如出入证、结算单、考勤记录、培训教育记录等,都是有力证据。目前我们国家建筑行业里,农民工普遍还是由挂靠建筑公司的工头老板招来的。如果遇到包工老板欠薪,首先可找项目部或建筑公司反映。他们作为总承包单位,有责任有义务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其次也可以按照每个工地大门旁边树立的维权告示牌的内容,可向相关职能部门反映。(一)可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二)工程建设领域因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可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举报投诉;(三)工资存在争议的,可申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四)如果持有工资欠条等,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追索劳动报酬。总结起来,农民工维权方式可分为协商解决、投诉举报、劳动仲裁、法院起诉四个方法。
另外,为了方便群众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经实现网上受理举报维权。大家可以通过12333和我局官方网站直接向我们反映违法信息,便于我们更好更快的打击违法行为。
Q
我们柳州在鼓励创业这一块都有哪些政策?
市人社局就业科二级主任科员 张雪娟答:
一、柳州市内首次创业补贴
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在我市辖区内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所创小微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按5000元/户的标准给予创业扶持补贴。
二、柳州市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贴息贷款
1.对象:5年来进行了工商登记成立的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
2.贷款额度:个体工商户最高贷款额度为10万元。小微企业最高贷款额度为30万元。贷款期限一般最长不超过2年。
3.贴息:个体工商户贷款的,第1年给予全额贴息,第2年贴息2/3;小微型企业贷款的,第一年给予全额贴息,第二年贴息50%。
三、创业者入驻创业孵化基地享受的扶持政策
(一)创业者可享受人社部门的扶持政策
完成工商登记注册2年以内的企业、专业合作组织、个体工商户等各类经营单位(下面称“孵化企业”),可享受下列扶持政策:
1.场地和水电补贴。孵化企业进驻创业孵化基地经营并与基地签订了场地租用合同的,可享受场地和水电补贴,补贴标准最高不得超过1300元/户/月(两项合计),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2.一次性创业补贴。孵化企业在创业孵化基地正常纳税经营满1年并依法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2000元/户的一次性补贴。
3.吸纳就业困难群体给予一次性补助。孵化企业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依法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履行合同满1年后,按15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其中吸纳就业援助对象的,按20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
4.孵化企业每新招用1名就业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其为新增就业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二)创业孵化基地为入孵企业提供下列创业服务:
1.商事业务代理服务,行政公共服务,工商、税务、社保、人才等“一站式”政务服务或政务服务代理服务;
2.提供创业培训、创业实训、经营管理指导、创业项目推荐、政策指引和信息咨询等专业化服务;
3.举办创业项目展示、创业沙龙、创业讲堂、项目路演等交流活动,促进创业投资、风险投资等社会资本和创业项目对接。
节目最后,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覃祚超做了总结。
下一步,我局将立足人社工作实际,进一步将创城工作抓细抓实。
一是进一步压紧压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加强对创城工作的组织领导,紧紧围绕《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我局承担指标任务细化工作举措,抓好责任范围内各项工作的落实,决不能因工作不力、推诿扯皮而影响创建进程。
二是进一步强化创城宣传工作。通过设置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栏,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建文明城市应知应会知识、文明礼仪知识,以及窗口服务单位行业规范和市民守则,推动创建知识、文明规范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家庭。局机关、社保局、就业中心、人才中心等单位充分利用窗口单位的宣传优势,利用单位宣传栏、LED显示屏,运用柳州人社官网、柳州人社及柳州社保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听得懂的语言开展全方位、深层次、立体式宣传,加大信息推送,提高创城工作的知晓率、参与度和支持度。
三是进一步落实创城任务指标。创城工作必须做到对标对表,精准发力,逐一对照任务分解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结合“主题党日”“三会一课”“四联双报到”等工作,组织开展各类主题服务活动,把更多精力投入到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上来,着力解决服务基层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让市民成为文明创建的最大受益者;广泛开展文明实践志愿活动,各单位志愿者服务队要结合市委部署的“垃圾清零”“文明交通劝导”“邻里守望”“农村扶贫济困”等志愿服务活动,传播正能量、弘扬新风尚,吸引和带动更多市民参与到文明创建中来;结合人社工作实际,进一步抓好就业促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军队转业干部和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等有创城任务指标内容的工作。要严防发生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案件、野蛮暴力执法并严重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等问题发生。
排版 | 韦陈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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