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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9日起,洛贯开发区一批电子警察“上岗”!涉及开车打电话,不系安全带等……
关于启用从江县洛贯开发区电子警察监控设备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的通告
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及交通参与者:
为了改善从江县洛贯经济开发区道路交通环境,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相关规定,现将启用洛贯经济开发区洛香大道、洛香街道路段、高铁站广场路段、纵一线和纵二线路段电子警察监控设备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启用电子警察监控设备点位及路段
洛香大道、洛香街道路段、高铁站广场路段、纵一线和纵二线路段。
二、上述电子警察监控设备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
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标线指示通行;大货车不按规定进入禁行区域;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不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机动车逆向行驶的;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予以查处。
三、实施时间和措施
自通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后(2024年2月9日)实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加强管理,并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依照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指示通行,共同营造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从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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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从江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石 敏
编审|袁丽娟
主编|张 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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