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种植牙降价,甘肃已明确!3月28日零时起,统一执行!
公立医疗机构实行政府指导价
通知明确了口腔种植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权限。对于开展口腔种植的公立医疗机构,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对于开展口腔种植的医保定点民营医疗机构,应主动响应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及全流程调控目标。定价时应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和质价相符的原则,对比本地区公立医疗机构,制定符合市场竞争规律和群众预期的合理价格;对于开展口腔种植的非定点医疗机构仍按照市场调节价管理,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口腔种植行业领域有序竞争,满足特殊人群医疗卫生需求。
将甘肃省现行的28项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整合为15项,修订了34项口腔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明确其不得在口腔种植中收取。对主要用于复杂种植情形的“3D医学3D建模(口腔)”“医学3D模型打印(口腔)”及“医学3D导板打印(口腔)”三个项目,单颗常规种植中确需使用的,“3D医学3D建模(口腔)”按政府指导价进行收费,“医学3D模型打印(口腔)”及“医学3D导板打印(口腔)”按其政府指导价的5%收费,且费用包括在调控目标内,避免重复收费,增加患者负担。
单颗常规种植牙3850元,并纳入医保
口腔种植全流程价格调控是指对单颗常规牙种植全流程进行价格控制。包括牙种植全过程的门诊诊查、生化检验和影像检查、种植体植入、牙冠置入、扫描设计建模、麻醉、药品等医疗服务价格的总和,不包括拔牙、牙周洁治、根管治疗、植骨、软组织移植的费用。
根据国家医保局指导意见,确定甘肃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含部队医疗机构)单颗常规种植牙全流程价格调控目标为3850元,并将规范后的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门诊治疗费用纳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范围。
不得以“补贴”“低价”诱导欺诈患者
通知强调,要加强民营医疗机构价格监管引导。开展口腔种植的民营医疗机构均应严格规范自身价格行为,不得以虚假的或具有误导性的“补贴”“低价”等价格手段,诱导欺诈患者。各市(州)医疗保障局要建立口腔种植的价格异常警示制度,将价格投诉举报较多、定价明显高于当地平均水平、拒绝或消极参与种植牙集采、虚构事实贬损参与集中采购的单位和中选产品、不配合调控工作维护虚高价格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列入价格异常警示名单,并每季度在当地医疗保障部门官方网站公开。年内多次进入警示名单的医疗机构,由省级医疗保障部门集中通报。情节恶劣的,由国家医疗保障局统一曝光。对于列入价格异常警示名单的医疗机构,综合运用监测预警、函询约谈、提醒告诫、成本调查、信息披露、公开曝光等监管手段,促进形成良好的市场秩序。
附件
来源:甘肃省医疗保障局
编辑:李宝泉 责编:文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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